台灣當局為開放大陸居民赴台旅遊而成立專與大陸對口機構談判的「白手套」--「財團法人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的消息,被澳門旅遊業界視為一個難得的商機。為此,旅遊業者胡景光認為,應盡快盡多地開拓與內地的低成本航線,並提升陸路口岸的通關效率,以「價廉且物美」的航空服務吸引更多內地人選擇途經澳門、逗留澳門。
由於在目前階段,尚未實現兩岸直航,即使是未來能實現兩岸包機周末化、節日化以至常態化,但按台灣當局的規劃,乘搭對象並不包括大陸居民,故在開放大陸居民赴台旅遊之後,前往台灣旅遊的大陸居民必然是以香港、澳門為中轉站,往來台灣。倘以初期每日一千人,其中三分之一途徑澳門,再加上一來一往計算,平均每日將有六百六十六人次的赴台灣旅遊的大陸居民途徑澳門,每年就是二十四萬三千零九十人次。約等於澳門國際機場每年客流量的百分之八,或每年進入澳門遊客量的百分之一點二 。不但是「澳航」和執行澳門與內地航線的航空公司增加一個新的穩定客源,而且也將使澳門旅遊業市場增加一支新力軍。
然而,這個美好設想,可能只是一廂情願而已,使到澳門旅遊業者猶如蛋家雞,見水喝不得。因為據最新消息稱,台灣當局擬決定以「機場內、國境線外」的方式,向大陸遊客派發入境證件。也就是說,大陸遊客先持大陸旅遊證件,抵達台灣地區的中正或小港機場,在海關查驗線前增設的「大陸旅客領證櫃台」領證後,再持台灣方面所發的證件入境。據說台灣當局的理由是,這是「兩岸特殊關係下所採行的方式」。因為證照發放事涉「政府」公權力,台灣當局不可能在大陸境內發證,駐港、澳單位又無足夠人力可以承辦,而大陸方面也不會同意台灣駐港、澳單位發證,故只能是在台灣的機場設窗口發證。
倘果如此,由大陸赴台旅遊的遊客,就缺少在香港、澳門停留的誘因和動力。盡管在一來一回時必須經過香港、澳門中轉,但由於他們無須在香港、澳門領證,再加上赴台時恨不得早些 踏上寶島土地,返程時也是歸心似箭;何況在去程時的旅途中生怕花無謂錢而影響在台旅遊時的消費,返程時也已「洗乾淨個袋」,也不可能專門在香港、澳門停留消費。除非是,入台證件在香港、澳門領取,由於受航班等因素影響,而不得不在香港、澳門停留,才可誘發他們在香港、澳門消費。
其實,台灣當局對赴台灣旅遊的大陸居民採「機場內、國境線外」方式發出入境證件,其說詞十分蒼白無力,難以服人。這是因為,既然目前所有前往台灣探親、參訪、參加學術交流活動的大陸人士,都是分別在香港、澳門領證,而且香港中華旅行社還專門為此在赤角機場設置了「大陸人民服務處」,故所謂北京方面不同意台灣駐香港、澳門單位發證之說,根本就不能成立。
而台方駐港澳單位「無足夠人力可以承辦」的說法,更是自刮咀巴。因為既然是「無足夠人力」,為何卻又在近日通知台灣駐澳門機構,不能再象以往那樣,赴台大陸人士可直接到駐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領證,而是必須在機場領取入台證,而致台北經濟文化中心必須專門派員到機場承辦發證業務,使到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的人員疲於奔命?這個新措施,當然是與台灣當局要對大陸居民赴台入境手續實行「積極管理」密切相關,但也不排除其中摻雜了對業務「相對清閑」的駐澳門機構人員患了「紅眼症」的因素。既然如此,就應以正面方式,讓赴台旅遊大陸居民到台駐澳門單位領證,使其人員不再「相對清閑」;而不是搞小權謀,要以台北駐澳門單位的人員到機場發證、疲於奔命的方式,來解決「相對清閑」的問題。
其實,台灣當局之所以初步決定赴台旅遊大陸居民必須在台灣的機場領取入台證件,目的是要凸顯兩岸為「特殊國與國關係」,將港澳排除在「第三地」之外。所謂「兩岸特殊關係」之說,只不過是掩飾說詞而已。這樣做,對於有份創造「澳門模式」的澳門來說,無疑是一個羞辱。--以「澳門模式」來進行談判並得以實施的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其主體--大陸居民竟然不可以在澳門領取入台證件。這其中是否也夾雜了對因採用「澳門模式」而被迫棄用「中華民國」一詞的不服氣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