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主任陳雲林率團赴台舉辦「兩岸農業合作論壇」一事,似有轉彎餘地。昨日,海峽兩岸相關部門進行了一次「大氣談話」,雙方似都有「讓步」跡象。在台灣方面,「陸委會」不再擺出一副「拒絕許可」的無情態度,也不再堅持陳雲林必先就中國與乍德建交事項「道歉」才予考慮其入境申請案。而在大陸方面,也不再堅持拒絕台灣當局提出的必須先行進行磋商的主張,而是願與邀請方一道就大陸人員入出境、安全與便利等具體事宜,與台灣有關方面指定的單位以適當名義進行磋商,但前提是台灣當局必須先行明確宣佈允許陳雲林一行赴台及國共兩黨在台北舉辦這次「論壇」。由於雙方的「讓步」都具有一定的誠意和理性,也擁有一定的理由,且分岐已經大為縮小,故不排除在近日內,就可有突破性的發展。現在所欠缺的是,大陸海協對台灣海基會八月二十一日來函予以書面答覆,而不僅是以通過媒體發表「發言人談話」表達自己的立場和意願。畢竟,既然已不忌諱和拒絕與台灣方面「以適當名義進行磋商」,海協是以回函海基會的雙向溝通方式而不是以發言人發表談話的單向宣示方式來回應海基會的訴求,是起碼的禮貌。
正如本欄日前分析,台灣當局對中國國民黨智庫再次申請陳雲林一行赴台一案,已轉採務實態度。既沒有一口公開表達拒絕,也沒有提出陳雲林必須先就中乍建交一事進行「道歉」。而僅是重彈必須事先進行磋商的老調。而曾經對陳雲林赴台一事表達強烈抗拒態度的「國安會高層」及民進黨高層黨工,今次也以選擇「失聲」來表達「不反對」的態度。因此可以說,只要大陸方面能夠滿足到台灣當局的某些「條件」,使其能挽回某方面的「面子」,或許是會出現突破。
現在看來,「陸委會」的唯一「條件」,就是兩岸必須就陳雲林赴台事宜進行磋商。「陸委會」的這一訴求,可能有高、低兩層意圖。其中「高意圖」是,藉著「事前磋商」的幌子,誘使或迫使大陸方面跌落「兩岸政府接觸、談判」的陷阱;倘對岸不從,則藉此把未能恢復兩岸接觸、談判的責任,推給對方,並以此向華盛頓「訴苦」、「告狀」。因此,昨日回應海協發言人談話的動作是由作為「政府」機構的「陸委會」作出,而不是由與海協對口的海基會作反應,違背本來就十分講究「對等」的台灣當局的操作規律,就可見一斑。
而在「低層次」方面,台灣方面提出的雙方應就陳雲林一行的入境理由、身份及便利待遇,入境後的安全維護等問題進行事先磋商的訴求,並非完全沒有理由。一方面,陳雲林、鄭立中、孫亞夫等人是大陸黨政機關的負責人,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和《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的相關規定,台灣有關部門「得不予許可」他們的入境申請,如要讓其作出「許可」決定,雙方進行接觸溝通,還是有此需要的。另一方面,近來台灣地區情勢異常複雜,針對「百萬人倒扁運動」,已發生「詐彈」等事故。極少數「台獨」份子也意圖製造事端,來挽回其衰落局面。而陳雲林等人赴台,就是他們鬧事的機會。因此,陳雲林一行在台期間的安全維護問題,容不得半點大意。不能單靠國民黨的民間力量,而有必要動用到當局的公權力。既此,也需事先進行磋商。另外,以陳雲林等人的身份,在機場過關時給予一定的禮遇,也是有必要的,這也需透過磋商以作確定。
按海協發言人的說法,為了能落實「胡連會五項共識」,實現新的突破,達到陳雲林一行能順利入境台灣並舉辦「兩岸農業合作論壇」之目的,北京似是已經接受「事先磋商」的安排。但為了避免被台灣方面利用來作政治宣傳,也是為了堅守只有在台灣當局承認「一中」原則及「九二共識」之下才能恢復兩岸接觸、談判的立場,又作出了一些澄清或提出了若干條件。包括:一、重申二零零零年以來兩岸協商難以恢復的原因,是責在台方;二、強調海協去年未有回應海基會兩次來函,是因為「陸委會」當時已宣佈拒絕陳雲林等人的赴台申請,大陸方面沒有責任;三、申明陳雲林等人赴台是與國民黨舉辦「兩岸農業合作論壇」,亦即單純的民間學術交流,與兩岸關係其他問題尤其是兩會恢復商談以至「政府主管部門的協商」,完全無關;四、只要台灣方面公開明確宣佈同意陳雲林一行赴台、舉辦論壇,大陸方面就願與國民黨一道,就陳雲林一行入境等技術操作問題同台灣有關方面指定的單位以適當名義進行磋商,海協發言人還強調,這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而從「陸委會」的「新聞稿」看,「陸委會」對海協的這幾點訴求,似是並不反對。故陳雲林一行的入台申請獲得許可,已出現重大轉機。當然,出於文件往來「對等」的慣例,也是出於「陸委會」死要「面子」的原因,「陸委會」也要求海協能以正式回函海基會的方式,說明願意進行磋商的意見。或許,在「陸委會」的眼中,這也是作為他們審議陳雲林一行申請入境案所依據的「關鍵所在」。總之,事態已經明朗,關鍵是捅破一層「紙」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