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修憲」主張首度觸及總綱部份

曾在電視視象會議上聲稱「台獨建國」是連李登輝都做不到、他陳水扁任內也做不到,及曾為「終統」風波再次向美國人保證堅守「四不」的陳水扁,昨日上午出席民進黨舉辦的「二零零六憲政改造座談會」第三場「總統制和內閣制的抉擇」時,卻又重演每當遇到政治壓力,就擁抱深綠的故伎,竟然聲稱台灣「憲法」的「領土」範圍規定若與現實情況脫節背離,應該要認真思考是否有處理必要,並大談「中華民國」的土地面積只有三萬六千平方公里。盡管連一些「綠委」也認為,陳水扁觸及「國土範圍」的「修憲說」是「玩假的」、「就算明知修憲不會過,一定也會做樣子」,但由於這是陳水扁第一次提出觸及「國土」的「修憲」主張,就不管其是「玩假的」,還是表達了自己的內心深處的想法,並極有可能將會以實質行動推動,都是必須嚴肅對待的問題,不能等閑視之。

實際上,本來民進黨所擬定的「黨版修憲」版本,是不涉及「台獨」亦即不涉及「憲法」「總綱」,而只是涉及政治體制的「總統制」或「內閣制」兩種版本。而昨日第三場「憲政改造座談會」的主題,也是「總統制和內閣制的抉擇」。但陳水扁在致詞時,卻突然觸及「憲法」的「總綱」部份尤其是「領土」範圍,藉著蒙古已經獨立,質疑「憲法」第四條「固有疆域」的表述,進而將蒙古共和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灣地區的關係混為一談,亦即是要將台灣地區與中國割裂開來。而據說,民進黨主席游錫(方方土)也確實是已奉陳水扁之命,除了是擬制了不觸動「總綱」的「內閣制」、「總統制」兩套「憲改」版本作為「正版」之外,也已暗中草擬了以民進黨一九九四年第二次「制憲會議」通過的結論為基礎,對「總綱」六個條文進行修改的前提下的「內閣制」、「總統制」的兩套「備用」版本。待到下月四日,將上述四個「修憲」版本同時提交民進黨中執會決定。

這個改動,連游錫(方方土)也自感尷尬,在昨早致詞時支支吾吾,反覆矛盾。實際上,本月十二日他在華盛頓向美國高層溝通時,是保證「修憲」僅就台灣內部政治體制作修改的。盡管其中在選舉等問題的表述中,確是有「去中國化」的內容(如「總統」、「立委」選舉只在台澎金馬進行等),但畢竟並沒有觸及到「總綱」的六個條文,並作出了類似「四不」的「保證」。但昨日陳水扁的致詞,卻刮了他一巴掌,這就令他當場「裡外不是人」。因此,他在致詞中,不得不以「效忠」的姿態,聲稱這次「修憲」的立場是「正名制憲」的同時,卻又大談「一切不設限」,而「修憲」的門檻又很高,故「要通過修憲案,一定要各政黨接受,結果也不讓美國意外」,顯然是事先為自己倘未能按陳水扁的意旨完成「制憲」而倏築一道可以「保身」的「擋火牆」。

「中華民國憲法」的第一章「總綱」共六個條文,是規範「中華民國」的體制、「領土」、「國號」、「國旗」等內容。由於涉及到「統獨」的敏感問題,故在過去七次「修憲」中,無論是在中國國民黨執政時期,還是由民進黨執政時期,都未敢公然觸及這些條文。但是,陳水扁曾發誓要按一九九四年民進黨第二次「制憲會議」的結論,及民進黨「黨綱」的精神,要大搞「正名制憲」、「公投制憲」。在遭到島內強烈反對,「反分裂國家法」的震懾,及美國出手制止之下,他不得不被迫停止這種分裂行為,並向美國重新作出了「四不」的承諾,還以「連李登輝都做不到,阿扁更難做得到」來討好取巧美國人。然而,這掩蓋不了他的本性,在遭遇「百萬人倒扁」運動的強大政治壓力之下,就重演了「擁抱深綠」的故伎。在只是討論「憲政改革」中的政治體制究竟是實行「內閣制」還是「總統制」的「憲改」研討會上,竟然首次觸及到「國土」等問題。因此,即使他是「做假的」,也應高度關切。

實際上,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台灣地區的三萬六千平方公里土地面積,是中國九十六萬平方公里國土的一部份。盡管蒙古共和國的事實是經當年「中華民國」政府所簽署的雙邊條約所確定,並已經聯合國認可,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則是繼承了「中華民國」的國土、人民、政事。那種在對台關係上把蒙古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同起來的說法,是偷換概念的詭論,這也就折射了陳水扁善變多變的性格特質。而且,聯合國第二七五八號決議,宣佈台灣地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一部份,陳水扁聲稱作為聯合國會員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與台灣完全不隸屬的不同國家」,更是褻瀆了聯合國及其所通過的決議。他要做「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好夢」,也就更難得到聯合國及其大多數會員國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