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觸目的台灣地區檢調機關偵辦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昨日偵結。高檢署查黑中心宣佈,雖然陳水扁確有將「國務機要費」用於「秘密外交」,但也查出陳水扁夫婦以「移花接木」方式,將「國務機要費」「公款私用」,以他人發票詐騙「國務機要費」一千四百八十萬元。為此,檢方決定以貪污、偽造文書罪起訴吳淑珍、馬永成;以偽造文書、偽證罪起訴林德訓、陳鎮慧;並對涉嫌偽造文書的曾天賜、李碧君、緩起訴兩年。檢方還認定,陳水扁涉嫌貪污和偽造文書,但因其是現任「總統」,按「憲法」規定享有「刑事豁免權」而暫不予起訴,待其被罷免或卸任後再予追究。
檢方的這一偵查報告及起訴決定,是台灣地區司法史上第一次成功偵辦最高領導人,使到民進黨遭遇成立二十年來最大的政治危機,更是全台「反貪腐」、「倒扁」人民的初步勝利。延伸開去,亦是兩岸以至五大洲中華兒女反「台獨」反分裂鬥爭的勝利。實際上,檢調認定陳水扁夫婦涉嫌貪污,不但是質疑了以「反貪污」為競選訴求的陳水扁當選「總統」的正當性,而且也使陳水扁要以各種藉口進行「台獨」分裂活動失去欺騙性和誘惑力,更難以各種「台獨」口號來作「護身符」。--就在高檢署公佈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前夕,陳水扁又藉接受英國媒體專訪手法,叫囂要「制定第二共和憲法」,以圖轉移視線,蒙混過關,但「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就正在陳水扁在「總統府」內對英國《金融時報》記者大噴口水花之時,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卻正抓住「海外秘密工作人員」龔金源以傳真否認陳水扁供詞的有利時機,突破馬永成等人的心防,使他們在證據確鑿之下,坦承做假證,終使陳水扁夫婦精心修築的「擋火牆」頹然倒塌,其貪污及偽造文書等罪嫌,清晰明白地攤開在辦案人員和全島民眾的面前。
高檢署的「起訴書」公佈後,震撼全台,消息也迅即傳遍全球。「倒扁總部」燃放鞭炮慶祝,施明德率眾重返凱達格蘭大道,自不待說,正為台北市長選舉而如同陌路人的馬英九、宋楚瑜卻又再成為戰友,經密會後作出要求陳水扁在四十八小時內下台,否則就發動第三次罷免及進行彈劾連署的決定。民進黨也緊急召開臨時擴大中執會,要求陳水扁在三天內就「起訴書」的疑點向黨中央說清楚,並作出了將陳水扁夫婦和其他被告移送中評會、廉政會查處的決定。在兩次「罷免案」中都投下棄權票的台聯黨則作出決定,陳水扁已被檢調機關證實涉貪,故在第三次罷免中,其「立委」全部改投贊同票。但即使如此,國、親、無盟三黨再加上台聯黨「立委」的席次,仍未足三分之二。不過,據說將有三十多名本來就對陳水扁家族涉貪有所反思的民進黨籍「立委」,將有可能會對「罷免案」或「彈劾案」投下贊成票。雖然他們這樣做也含有要與「票房毒藥」陳水扁作出切割,以免累及自己在明年底「立委」選情的考量,但畢竟其反思及追尋民進黨創黨精神的意涵更強。如果這三十多名民進黨籍「立委」反戈,無論是「罷免案」或是「彈劾案」,都將能闖過「立法院」這一關。
在高檢署查黑中心偵查「國務機要費」案的過程中,檢察官陳瑞仁的角色十分關鍵重要。盡管曾有媒體質疑他具「深綠」背景,將會象「SOGO禮券案」那樣輕輕放過陳水扁夫婦,而且他更遭到陳水扁「關切」,電約他到「總統府」面談,但他仍能跳脫藍綠,頂住壓力,堅持司法獨立,公正辦案。幸好他的政治背景是「綠」色,才使到民進黨不敢質疑他本人的辦案立場及「起訴書」的內容,使到檢調機關偵辦此案的公信力及可信度更高。倘若陳瑞仁是象李子春那樣揹有泛藍色彩的話,可能民進黨將會「重振當年軍威」、「宏揚昔日本色」,走上街頭抗議「政治迫害」,並蓄意囂鬥「倒扁」紅衫軍,以圖釀成暴亂,讓陳水扁有機會下達「緊急命令」,除了是凍結選情不利於綠營的北、高選舉,及藉機鎮壓藍軍戰將之外,還意圖藉「戒嚴」之機,一筆勾銷「國務機要費」案。
然而,陳水扁被高檢署認定涉貪之後,他的領導權威已經降至新低。因此,即使是他下達「緊急命令」,能否達致他所要的效果,將是一個大問號。
高檢署的「起訴書」已經確定,陳水扁涉嫌貪污和偽造文書,但因其身為「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而暫不予起訴,待其被罷免或卸任後再予追究。因此,陳水扁即使是繼續棧戀死賴,不肯下台,一年多後他仍將逃脫不了法院審訊的命運。倘法院判其有罪並定讞,他就將被剝奪享受「總統」卸任待遇的權利。
為此,有人提出了「尼克松模式」。--尼克松當年深陷「水門案」而即將遭到彈劾之際,與其關係很深的高華德議員面諫,與其被彈劾下台身陷囹圄並失去卸任禮遇,不如宣佈辭職,並由繼任人予以特赦,使其免卻刑責,並可保留卸任禮遇。尼克松無奈之下,被迫接受了這 一建議。
對陳水扁來說,「尼克松模式」不啻是他本人避禍趨吉的好辦法。然而,民進黨內有「高華德」嗎?即使有,陳水扁能聽得進去嗎?真是天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