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檢署就「國務機要費」案作出「判決書」,將吳淑珍列為被告,陳水扁也被列為受到「總統」特權豁免的共犯之後,陳水扁面對著民進黨中央要求其必須在三天內「說清楚,講明白」的決議,也是面對著自己的最大政治靠山--美國正在緊張研判是否值得繼續「挺扁」的打擊,更是面對著全台大部份民眾均認為其必須下台的壓力,經過二十四小時與其律師及黨內高層的密商,昨晚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作出了「向人民報告」式的一個小時「說明」,並只准三家綠色媒體提問。正如人們事前所預料的那樣,「打死不退」的陳水扁,再次以其一貫的指鹿為馬、偷換概念、混淆是非、渾水摸魚的詭辯手法,來為自己開脫,並暗指本是「深綠」背景的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是「政治辦案」。然而,正是由於陳水扁過於相信自己過去屢試不爽的「律師詭辯」手法,面對台灣地區自鮮嚴以來的最大「憲政」危機和政治危機時,仍用低層次的「律師與訟」方式處理,當然是越辯漏洞越多,舊的漏洞尚未能填補,又在自己手中搞出了新的漏洞。看來,他的這篇辯白,又象不久前的那篇「向人民報告」那樣,根本救不了他自己。
實際上,陳水扁昨日在記者會上的那篇辯白,手法之低劣,說詞之空洞,自辯之蒼白無力,連一些民進黨「立委」如蔡其昌等也認為是圖採政治處理方式發言,向全民訴求,但「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未來政壇還是會回到基本盤。總之,陳水扁的這篇辯白,暴露了他在膽怯心虛之下的如下幾個戰術錯誤:
一、把自己的政治道德要求降至等同普通民眾,將引發政壇反彈,甚至是曾受處理的公務員強烈不滿。自陳水扁家族捲入弊案後,台灣社會上形成了普遍共識,那就是「總統」必須比一般政治人物要負起更高的政治道德和責任,連蘇貞昌日前也強調了這一點。因此,陳水扁在這番辯白中,倘能站在政治道德標準的高度,就「國務機要費」案向全島民眾誠懇認錯並道歉, 聲言即使是「起訴書」與事實不符,自己也應以高政治道德標準來嚴於律己,這倒可能尚能獲得部份民眾同情諒解。但如今陳水扁卻把自己當初是一名普通民眾,仍在以「律師詭辯」方式為自己辯白,這就連綠營人也看不過眼。而且,一些犯錯的公務員必會認為,自己當初被起訴即被開除,連辯白的機會都沒有,而陳水扁卻是利用職務豁免權反攻檢調機關,其「特權」心態及藐視法的做法,凸顯了台灣地區並未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而可能會要求翻案。
二、陳水扁的辯白整篇都是政治語言,並未能拿出可令人信服的證據反駁「起訴書」的指控。陳水扁即使是面對可以對其追究刑事責任的司法指控(A、「起訴書」已將陳水扁列為貪污及偽造文書「共犯」,但因他享受職務豁免權,故須待他被罷免或卸任後才起訴;B、大法官會議「釋憲文」指出,「所謂總統不受刑事追究之特權或豁免權,乃針對其職位而設,並非對其個人之保障」,故職務豁免權並不能保障陳水扁本人及其所涉嫌的貪瀆刑事罪嫌),但還是以過往應對政治事件的政治語言來對付「起訴書」的刑事指控,並沒有列舉實證來反駁「起訴書」的訟控,而只是反來覆去大談「秘密外交」必須「保密」,唬弄不了解「秘密外交」的民眾。這除了是被人看破手腳,感嘆「來來去去幾板斧」之外,更讓人感受到,「起訴書」確實是法律邏輯嚴謹,所列罪證確鑿清楚,陳水扁根本無法一一反駁。
三、陳水扁以台語發言來爭取中南部民眾同情,卻弄巧反拙,更引發島內外反感及不滿,甚至會被檢調機關視為挑戰司法尊嚴。正如前述,陳水扁是以政治語言來對「起訴書」作出反訴求,故他仍象以往作政治演說那樣,大部份時間以台語發言。其本意,當然是希望能討得中南部民眾的同情和支持,並對深綠版塊進行固盤。但正因為「起訴書」是司法行為,而不是選舉等政治行為,他這樣做就變成了褻瀆司法機關,是以他在政治上撕裂族群、挑撥省籍的手法來挑戰司法尊嚴。法院在審判該案時,必會將他的這一態度考慮進罪否與量刑之中。
四、偷換概念反暴露陳水扁理屈詞窮。陳水扁在辯白中,大量地使用了偷換概念的手法。比如,他說自己經自動減半薪金,不會去貪污「國務機要費」;又如,他聲稱倘一審判其有罪,他就下台一鞠躬;再如,他在說到「甲君」時,暗示「甲君」因人在大陸故才作出對他不利的證詞,並以「擔心甲君生命財產」來反咬大陸一口,將「起訴書」與「大陸插手」扯上關係。還有,陳水扁還聲稱李登輝過去也曾花了「秘密外交」冤枉錢。
然而,由於陳水扁偷換概念的手法過於拙劣,倒是使人作出了反面解讀。比如,正是因為陳水扁減薪後自感「吃虧」,才要從「國務機要費」中拿回來以補償「損失」;又如,正因為陳水扁明知自己享有豁免權,才說「一審定罪就下台」,因為在他任期之內,法院不可能對他開審審判(後改口說是「一審判吳淑珍有罪」);再如,檢察官是從龔金源的出入境紀錄發現破綻,這與所謂「大陸施壓」完全無關。另外,即使是李登輝也曾進行「秘密外交」,但起碼他是「公款公用」。何況,陳水扁正是以「清廉、改革」為號召,才把被指為「貪腐」、「黑金」的中國國民黨推下台,而現在陳水扁又將國民黨與自己的貪腐扯為一談,那豈非是等於承認自己的當選完全缺乏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