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操弄特別費案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馬英九「特別費」案效應,正悄悄發生「移位變化」。這當然首先是因馬英九的「特別費」與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的性質、程度等不能相提並論,及陳水扁家族除涉「國務機要費」案外,還陷入「台開」案、「SOGO禮券」案…等一系列弊案,人們都深知綠營的「打馬救扁」策略根本是不合比例原則使然。現在,更因綠營以「特別費」案「打馬」的策略,起了「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的反效果,這把野火已燒向綠營的頭上。--如按偵查馬英九的標準追查下去,曾任台北市長的陳水扁,曾任地方縣市長的「四大天王」,及現任政務官的民進黨骨幹,以至作為檢察官的上司的檢察總長,及有權對「特別費」主持「大法官會議」進行「釋憲」的「司法院長」,都將無一倖免,還將進一步延燒到全島六千五百名各級首長的頭上。其結果,是馬英九一人對上了民進黨數百數千人,民進黨可虧大了。因此,當初「打馬」最積極的民進黨「謝系立委」,這幾天都偃旗息鼓。尤其是其中的管碧玲,在被揭發也曾有過類似「特別費」的疏誤之後,這面「打馬響鑼」當即「啞」了下來。

當然,這並非等於是馬英九就此可以「過關」。因為按偵查「特別費」案的候寬仁檢察官的嚴苛辦案標準,老實的馬英九將「特別費」中無須發票核銷部份直接匯入自家賬戶的做法,並不是沒有瑕疵可挑。為此,這幾天報端上充滿了候寬仁要嚴查馬英九,並將起訴馬英九的「內幕消息」。但有人對此「內幕消息」並不以為然,認為一可能是親藍媒體為「救馬」而刻意施加的輿論壓力;二可能是檢方為避免藍、綠兩陣營干擾辦案,尤其是防止綠營以曾任「法務部長」的馬英九曾是候寬仁的上司為由,質疑候寬仁「放水」,而刻意施放的迷煙。而由全島檢察官組織的檢察官協會,則認為應訂定一個統一的偵查標準,以免在偵查各政務官的「特別費」案時,因辦案標準不一而對當事人不公平。看來,馬英九「特別費」案因牽涉面太大,最後很可能會以「制度缺陷」及「法不責眾」的理由,作「不起訴」或「緩起訴」處理,甚至是宣佈馬英九並無犯罪事實。

但國民黨人也並沒有閉著,也正以製造「輿論壓力」的方式,向綠營及檢察機關開打 「心理戰」。其中蘇貞昌已下令檢察總長必須在十二月九日北高市長選舉前起訴馬英九的說法,就顯然是警告檢察機不要在投票日之前起訴馬英九,以免影響國民黨在北、高二市的選情。而關於「行政院」第七組已擬定為馬英九和全島六千五百名有權領用「特別費」的各級官員「解套」的指引,但遭蘇貞昌押下不發的傳說,也是要警告檢察機關,在偵辦馬英九的「特別費」案時,不要忘記尚有包括陳水扁和「四大天王」在內的六千多萬名官及地方首長,也將會受到「特別費」案的牽連。

因為綠營的「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而導致對馬英九「特別費」案起轉移視線作用的,還有另一宗事件,就是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夫婦遠走美國紐約一事。--在一九九八年台北市長選舉時,陳水扁曾攻訐馬英九,說他的女兒在美國出生,具有美國國籍,質疑馬英九的「忠誠」問題。二000年的「總統」選舉,陳水扁又向宋楚瑜發動猛烈攻擊,也是質疑宋楚瑜的兒媳在美國產子,而成了「美國人的爺爺」。但陳水扁料想不到的是,幾年後,他自己也須面對同樣的質疑:其兒媳黃骨靚正有孕在身,倘在美國生產,按美國國籍法「屬地主義」的規定,嬰兒將具有美國國籍,而他就成為「美國人的爺爺」了。而由於陳水扁是現任「總統」,這個「雙重國籍」而致的「忠誠」問題,更形嚴重。

與胡志強夫人邵曉鈴車禍受傷後,其遠在海外的兒女連夜趕回台灣探視相反,陳水扁夫婦陷入「國務機要費」案,法院即將開庭審訊吳淑珍之際,陳致中夫婦卻是遠走美國。為此,有人猜揣,這是吳淑珍擔心開庭後,法院將會傳訊陳致中夫婦到庭,因而著其到海外躲避。倘此揣猜屬實,那就等於是連吳淑珍也對自己認定是「有罪推定」了。

其實,如果按照陳水扁本人常用的推理邏輯,陳水扁夫婦要陳致中夫婦遠走美國,還含有更深一層的意圖,那就是為自己在二00八年任滿卸職、失去「總統」的「豁免刑事追究」特權後,如果「政黨輪替」後的泛藍政權要追究陳水扁的各種刑責,陳水扁在向美國申請政治避難時,就可以「美國人的爺爺」身份爭取提高成功率。即使是泛藍政權不與之計較,但萬一泛藍群眾發動追究他的刑責的街頭行動,甚至因此而釀成暴亂,他也可避著「美國人的爺爺」的身份,搭上美國政府派出的撤僑專機。

倘此,就足可認定陳水扁曾說的「不做美國人的爺爺」,與他過去所作出過的許多政治承諾一樣,都是不可信的。實際上,陳水扁的孫子因在美國出生而取得美國國籍後,按美國國籍法規定,任何人無權代其退出美國國籍。只有待到「扁孫」年滿十八歲,具有自主能力後,才由「扁孫」自己選擇決定。陳水扁的所有有關「扁孫」國籍問題的說法,都只不過是他做慣了「一言堂堂主」的慣性語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