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務運局前日發出消息,稱為改善塔石廣場行車隧道口的位置,該局要求承建商在入口位置進行改善工程,增加車輛轉彎時可利用的空間。有關工程已於日前動工,預計工期約兩個月。具體方案是,將入口處右邊彎位垂直的石牆改為四十五度角的斜牆,以增加車輛轉彎時可利用的空間,同時在視覺上可減少駕駛者的壓迫感,但車道闊度並沒有改變。
這是繼社會文化司辦公室日前宣佈將會檢討影響對東望洋燈塔視線的羅理基馬路一系列待建或在建樓宇的高度之後,政府機關又一次對民情民意的誠意回應。而在此前,政府機關是較為漠視民意的,而且還把若干立法會議員和部份民意壓力團體對公共行政提出的批評意見,視為「不善意」甚至是「反對」言論,而採不屑一顧的態度。實際上,下環街市的不顧文物保護人士和團體的強烈反對,堅持將之拆卸,及早期對反對拆建「藍屋仔」的民情聽而不聞,仍然聲稱「合法合理」,都折射了這種漠視民意的心態。因此,近日政府機關善待民意的做法,就顯得令人耳目一新,感到與過去相比反差強烈。
為何政府機關對民情民意的態度會發生如此強烈的變化?有不少人私下議論,這是「歐文龍案」帶來的附帶效應。實際上,發生了「歐文龍案」,使到政府機關及其上至最高行政首長下至高中級公務員「自我感覺良好」的心理狀態,受到一定的衝擊。用個不一定十分恰當的比喻來說,就象是一向被認為是「清廉楷模」的馬英九,居然也會被指控「貪污」,並遭司法機關起訴,頭上「光環」消失那樣,七年來在國內外被視為完美無瑕、政績斐然的澳門特區政府及其「掌門人」,也因「歐文龍案」的爆發而使其頭上「光環」褪色。在此情況下,過去那種自認為「一貫正確」,將民間批評聲音視為反對行為的心態,也就失去支撐力,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說,「歐文龍案」是壞事變好事,至少是促使政府高官改變了對待民情民意的態度。
「壞事變好事」,這是「對立統一規律」的其中一個命題。而「對立統一規律」則是唯物辯證法的核心和基本規律,亦稱矛盾規律。它認為自然、社會和思維領域中的一切事物都包含著內在的矛盾性,是由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構成的統一體。事物的矛盾雙方又統一又鬥爭,推動事物的運動、發展。具體到「壞事變好事」的命題上,就是對立面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
實際上,從單獨的司法領域看,「歐文龍案」總不能算是一件好事。因為回歸七年來一直受到各方交口稱讚的澳門特區及其政府,竟然隱藏著這麼一條「大蛀蟲」。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區政府對法治和機制滯後喪失了警覺性,也對所信賴和信任的高級務官正在進行跡近瘋狂的貪污受賄不法活動,處於麻痺、痲木狀態。正因為如此,盡管前一段時間已有社會人士對在工務運輸領域中發生的某些疑似不規則的情事,予以揭發並將之抨擊為「官商勾結」、「利益輸送」,但政府及其「掌門人」卻將之視為「反對言論」,予以高調反駁。這又反過來使到歐文龍更為有恃無恐,更為大膽妄為。也正因為如此,當「歐文龍案」被正式揭發後,才產生了如此巨大的震撼性,因為這與澳門特區以往七年來的絕對正面形象,形成了強烈反差。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歐文龍案」的案情之所以令人大吃一驚,與特區政府漠視民間聲音的質疑,不無關係。這就使人驀然回首深刻檢視,漠視民情民意所造成的惡果。因此,「歐文龍案」的爆發,促使了特區政府必須正確對待民情民意。而且,也由於「歐文龍案」的爆發,使到特區政府工務運輸領域上某些決策的正當性,受到進一步質疑。相關負責人再也不能像「歐文龍案」被爆光前那樣,當民間意見「冇到」。而這種變化,就體現到行政機關終能正確對待民間人士的「護塔」運動和批評塔石廣場工程設計之上。這就是壞事在一定條件(歐案教訓)之下,可以變為好事的辯證法理論的實踐反映。
然而,從目前情況看,在「歐文龍案」背景下的「壞事變好事」效應,仍是不夠全面、深入的。至少,特區政府尚未體認到產生「歐案」的根源,是由於法律制度的滯後。因而雖然「歐案」發生已有兩個多月,但仍未見相關部門有進行堵塞大小「歐案」繼續發生的制度漏洞的作為,提出完善相關法律制度的計劃。倘此,不排除今後還將會有新的「歐案」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