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澳門特區居民有序政治參與國家事務 擴大澳門特區居民有序政治參與國家事務

第十屆全國政協第五次會議及第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已決定分別在三月三日及五日開幕。由於這次「兩會」是屆期內的最後一次會議,故相信在此次「兩會」之後,就將會醞釀及準備進行第十一屆全國人大的代表選舉及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及各地省級政協的委員的協商邀請的工作。實際上,日前特首何厚鏵在澳門中聯辦宴請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場合上,就已談及到「選舉換屆」的問題。而據說在此次全國人大的年會上,也將會審議通過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分配及具體選舉產生辦法,及香港、澳門特區的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辦法。因此可以說,在「兩會」開過後,有關澳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及澳區全國暨各地省級政協委員的協商邀請工作,就將提上有關方面的議事日程。

在此時刻,香港《大公報》昨日有一則消息所透露的政務訊息,引起人們注意。該消息稱,從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七年中共中央就政治協商、統一戰線工作作出一系列決定,並以兩個「五號文件」、一個「十五號文件」的形式逐級傳達。作為中國特區的協商式民主機構,政協自身也在探討如何進一步在構建和諧社會方面發揮作用,努力促進政黨關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階層關係和社會各界、海內外僑胞關係的和諧。去年成立的中國人民政協理論研究會,表明了內地在探討和研究新形勢下政協發展的方向。與此同時,內地民眾的民主參與意識近年日益提高,讓弱勢群體代表、社會新階層的代表,讓社會各方面的利益代表者進入體制內,逐步參與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已成為中國民主發展的方向之一。政協設立律師、農民等新界別,人大擴大基層代表名額的聲音,不僅引起學界的關注,也引起了高層重視。因此,下屆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產生,政協委員的界別設置出現一些變化和改革,是順理成章的。

當然,全國及各省級政協對其界別設置進行改革調整,這本身與澳門居民獲邀請參與全國及省級政協的工作,並無直接關聯。因為對全國政協而言,澳門居民主要是以「特邀澳門人士」名義獲邀請,另有個別委員分別在「青聯」,「特別邀請人士」界別獲邀請。在各省級政協,則多是在「特別邀請人士」或「對外友好人士」界別獲邀請。因此,全國或省級政協新增設的界別,可能與澳門居民關係不大,除非是有澳門特區的律師界人士在「律師」界別中獲邀請。

其實,與擴大澳門居民有序的政治參與有關的,應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是全國政協和各地省級政協適當地增加澳門特區的委員名額,其二是讓澳門特區的更多階層人士參與,甚至是將邀請對象擴展至已選擇加入中國國籍的葡裔居民。

港澳居民參加全國及地方政協的工作,是愛國統一戰線不斷發展壯大的體現,也是改革開放以來內地與港澳經濟合作、文化交流進一步加深的反映。而且,作為中華民族不可分割的特殊階層,港澳同胞參加人民政協的工作,也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實際上,港澳地區是祖國的神聖領土,港澳同胞是炎黃子孫的一部份。由於地緣、親緣、血緣的關係,更因為港澳回歸祖國,港澳同胞對祖國的向心力逐漸增強。他們中的代表人物參加人民政協的工作,體現了中華民族的大團結和強大的凝聚力。人民政協組織中的港澳委員,由於他們處於港澳特殊的政治背景之下,思想活躍,視野開闊,知識面廣,可以毫無顧慮地就履行政協職能方面提出許多中肯的、有深度、有力度、有開拓性的建議。同時,他們有著比較廣泛的社會關係,對自己的祖國有有著天然的割不斷的情絲,愛國愛鄉之心與日俱增,報效桑梓的壯舉屢見不鮮。港澳委員是同內地進行經貿、科技、文化等方面合作與交流最積極的一部份,是發揮政協優勢進行經濟建設的一支特殊難得的重要力量。也是提高政協參政議政水平,充分發揮人民政協職能和作用的一支強大生力軍。作為政協組織的一員,港澳委員也是中共和政府聯繫港澳群眾的重要橋樑和紐帶。

鑑此,全國政協委員會和地方政協委員會,有必要考慮研究再進一步適當增加港澳委員的名額,並藉此吸收港澳居民中的在政治上有影響,在社會上有地位,在經濟上有實力,在學術上有造詣的中生代人物參加人民政協的工作,使愛國愛港/澳事業得以「薪火相傳」。

另外,人民政協組織還有一個重要任務,就是「宣傳和參與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統一祖國的方針政策,積極開展同台灣同胞和各界人士的聯繫,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實現」。由於地理及歷史的原因,港澳居民中有不少人與台灣同胞甚至是政界、經濟界、學術界的上層人士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或是在台灣地區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為著加大對台灣工作的力度,中央有關方面似也宜從寄希望於台灣人民,做好台灣人民的工作方面考量,充分利用港澳居民的這些有利條件,吸收其中的有代表性人物參加人民政協的工作,發揮他們的特長,「積極開展與台灣同胞和各界人士的聯繫」,向之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以促進祖國統一大業早日實現。

至於第二個層面的「擴大參與面」的問題,既然中共中央統戰工作會議提出努力促進政黨關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階層關係和社會各界、海內外僑胞關係的和諧的任務和要求,故在澳門居民參與全國及各地政協工作的代表性上,也應在「民族」、「宗教」等方面多作文章。比如,在「宗教」方面,回歸前在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諮詢委員會,及澳門特區籌委會、特區政府選(推)委會的成員中,都有宗教界的代表,似乎全國政協和各地省級政協的澳門區委員,也宜多考慮安排宗教界人士。又如,在「民族」方面,盡管至今為止,葡裔居民尚未是我國各民族的構成族群,但為了凸顯「一國兩制」,也是為了促進澳門特區的族群和偕,適當邀請一些已辦理加入中國國籍手續的葡裔居民出任全國政協或省級政協的委員,還是有必要的。何況,在中國人民政協的歷史上,早就有一些加入中國國籍的非華裔人士,如李莎、陳必娣、愛潑斯坦等,獲邀請出任全國政協的委員。而在澳門特區的政務實踐中,也有一些葡裔居民在辦理選擇中國國籍手續後,獲任命為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或當選為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委員會的委員等。這就為邀請已選擇加入中國國籍的葡裔居民出任全國政協或省級政協的委員,提供了參照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