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是「歷史共業」!民進黨籍謝系「立委」謝欣霓、管碧玲等人當初一是為「報復」藍軍針對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發動「罷免」及「紅衫軍」的反貪討扁行動,二是為其派系領袖謝長廷競選台北市長造勢及挫低獲馬英九支持的國民黨市長候選人郝龍斌,向高檢署檢舉馬英九的「特支費涉貪」問題。但料想不到的是,這個「特支費案」就像一把「回力標」,在擊中了馬英九之後,又飛回來擊中了一大串民進黨籍的政務官。而且頗具諷刺意味的是,綠營中首先遭殃的竟是當初追批馬英九「特支費案」最起勁的管碧玲的丈夫--台南市副市長許陽明,使他也遭到台南地檢署以高檢署偵辦馬英九同樣的標準,予以起訴。就此,當初上跳下竄得最起勁的管碧玲,當即「機關槍」卡了殼,成了啞巴。
當初民進黨「立委」檢舉馬英九「特支費涉貪」的動機,除了是要「報復」藍軍「罷免案」之外,也是為了要把當時人氣極高,很有可能在二零零八年「總統」選舉時「躺著選也能當選」的馬英九撂倒,以為民進黨能實現「永續執政」的美夢掃除一個最重大的障礙。但意想不到的是,「特支費案」這把「回力標」在擊中了最有機會代表藍軍出戰「總統」大選的馬英九之後,又回過頭來擊中了有機會而且也正在爭取代表民進黨參選「總統」代表權的「四大天王」。--他們都被人檢舉控告「特支費」或「國務機要費」涉貪,而高檢署也在起訴了馬英九後,騰出手來偵辦呂秀蓮、蘇貞昌、游錫(方方土)、謝長廷的「國務機要費」或「特支費」是否涉貪問題。倘若高檢署能真正做到司法公正,並以偵辦馬英九的同一標準來偵辦「四大天王」,就將會變成「四比一」,馬英九可說是「以一敵四」,民進黨就將會是虧大了。再倘若按照民進黨「立委」所提「一審有罪不得選總統」議案的邏輯,「四大天王」也都將無權參選「總統」,就很可能會變成台灣地區藍綠兩營都無一線大將參選,而只能派出二流角色參與角逐的鬧劇。
正因為如此,深知「特支費案」之謬的蘇貞昌,提出了「歷史共業」的論斷。表面看是「同情」馬英九,實質上卻是要為自己「解套」。正因為如此,已經得知自己正受到高檢署偵查,極有可能會難逃被起訴「關」的呂秀蓮,一直在掂量著自己是否擁有足夠實力的同時,也在思忖自己能否過得了「國務機要費案」這一關,遲遲未有宣佈參選「總統」。
果然,昨日出版的台灣《壹周刊》及《聯合報》,不約而同地刊出報導,謂法院在審理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核對發票時,也發現呂秀蓮及前後任「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蘇貞昌使用陳水扁撥給的國務費,持用「顯然是私人花費」的發票核銷。想不到,呂秀蓮、蘇貞昌本身遭人檢舉的案件的偵辦尚未有結果,就已受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的牽連,有可能會涉及「偽造文書」及「詐取財物」的「貪污案」。也就是說,在「量」方面,民進黨與馬英九是「四比一」;而在「質」方面,最有機會代表民進黨參選「總統」的蘇貞昌,也將會是以「國務機要費案」與「特支費案」併發,來應對只涉「特支費案」的馬英九。
現在,蘇貞昌應當後悔:他在提出「歷史共業」論斷後,未有進一步跟進落實,在其權限範圍內採取必要的措施,或是命令「法務部」、「主計處」向高檢署作出「歷史共業」的說明,或是建議陳水扁頒發「大赦令」,赦免「總統」在「國務機要費」及全體政務官在「特支費」問題上的罪嫌。這樣,他一來就可以為陳水扁「解套」,而改變陳水扁對自己「忠誠度不夠」的印象;二來也可以為自己「解套」,避免被剝奪參選「總統」的資格;三來也是為全台灣地區五千多名政務官「解套」,討得他們的歡心,使自己的「總統」選情得以「加分」。另外,也因為此建議同樣可為馬英九「解套」,也使「馬迷」們減低對他的敵意,甚至可上演一幕一對主要競爭對手「相逢一笑泯恩仇」的戲碼。
然而,蘇員昌卻未有好好把握這一難得機會,待到連自己也「東窗事發」後,再由自己採取此類舉措,就已失去了正當性了。結果,類似的建議,卻是由已被深綠人士攻擊為「十一寇」之一的林濁水提出,昨日他就指出,「國務機要費」與「特支費」是「歷史共業」,牽涉的人應該很多,遲早要大赦。唯一能處理這些「歷史共業」的方法就是由「立法院」通過「大赦」決議,否則繼續下去「國家」承受不起,勢必會垮。
不過,身為「修憲專家」及資深「立委」的林濁水,似是對「大赦」程序並不完全了解。因為按照《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八條和第六十三條規定,宣佈「大赦」的權力是在於「總統」。但為避免損害司法獨立及法律效力,「總統」提出的「大赦令」還須先後經過「行政院會」及「立法院」之議決,但「行政院」對「立法院」之通過不能提「覆議案」。因此,既然林濁水有要為陳水扁、呂秀蓮、蘇貞昌等人以至馬英九「解套」的用心,就應是向陳水扁提出這一建議。說不定,正為「國務機要費」纏身而煩躁不已的陳水扁,就可趁勢為自己鋪築下台階。而正受民進黨內深綠勢力圍剿的林濁水,也可藉此修補與陳水扁及深綠勢力的關係,感動要連署提議禁制提名「十一寇」為「立委」候選人的深綠黨工及黨員,收回成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