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民政總署昨日舉行了「第二十六屆澳門綠化周」記者招待會,宣佈今年的「綠化周」定於本月十七日至二十五日舉行,口號是「保護大自然,保護孩子的未來」。主辦者表示,希望透過「綠化周」一系列活動,鼓勵市民身體力行,支持本澳綠化工作,珍惜並善用寶貴的自然資源,為下一代創建更美好的未來。
民政總署一年一度的綠化活動,似是要努力地趨同於某一個特定的紀念日,但又要作出明顯的區隔。--民政總署之所以要選擇在昨日舉行「澳門綠化周」的記者招待會,這顯然是要與海峽兩岸的「植樹節」趨同看齊。--三月十二日是我國大陸地區和台灣地區的「植樹節」。我國勞動人民自古以來就有在清明前後植樹的習俗,遠在春秋時代就有獎勵植樹的記載。我國正式規定「植樹節」是在一九一五年,當時的北洋軍閥政府曾通令全國,以每年的清明節為「植樹節」。一九二八年四月,國民政府又通令全國,將孫中山先生的逝世紀念日即三月十二日,定為「植樹節」。後又將三月九日至十五日定為「全國造林運動宣傳周」,以遵循孫中山先生倡導的積極植樹造林的遺願。國民黨政權渡海台灣地區後,繼續沿用三月十二日為「植樹節」的定例。即使是民進黨上台後,也是如此,如昨日陳水扁就主持了「中樞植樹節」活動。
一九七九年二月,第五屆全國人大第六次會議通過「決議」,正式確定每年的三月十二日為我國的「植樹節」。全國各族人民在植樹節前後,展開大規模的植樹造林活動。鄧小平、胡耀邦、江澤民、胡錦濤等領導人,都經常參加「植樹節」活動,在北京市郊植樹造林。這就形成了兩岸一個「統一」的帶有政治性質的節日--「植樹節」活動在同一天進行。而民政總署的「澳門綠化周」記者招待會也選擇在三月十二日舉行,似是有迎合趨同海峽兩岸的「植樹節」的意思。
但是,澳門特區的相關活動,又與海峽兩岸的「植樹節」有明顯區隔。其一,是舉辦「綠化周」,而不採「植樹節」的形式;其二、舉行時間也與「植樹節」錯開,似是並不完全認同「植樹節」的做法。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我們不是局內人,當然是無從知悉。不過,或許可作出一些「主觀臆測」:一、澳門的城市化程度較高,不適合舉辦「人海滿山頭」的「植樹節」活動。因此,根據城市特點,舉辦讓市民尤其是青少年可密切接觸的「綠化周」活動,寓教育於活動之中。這是因地制宜的做法。其二、「澳門綠化周」是於一九八二年開始舉辦的,當時的市政機構負責人,由於是葡國人,當然?並不了解中國的「植樹節」節慶安排。即使是有所了解,也是以「以我為主」的心態,不願與中國海峽兩岸的「植樹節」靠攏趨同。這個「葡式思維定位」就一直沿襲到澳門回歸後由澳門中國人主掌民政總署的新時代。
不過,民政總署將澳門的綠化活動定位為「澳門綠化周」,卻是「錯有錯著」:一方面,頗為符合澳門城市園林綠化是以「綠化」為主的形態。實際上,澳門的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確是以「綠化」為主,亦即是追求綠色喬木及綠色灌木,以達遮陰、降溫、遮塵、吸音等效果。 二十多年來,回歸前的市政機構和回歸後的民政總署,在「綠化」方面確是卓有成效的。為此,《人民日報》(海外版)曾有一篇文章稱贊道,澳門城區的每一個角落,都充分被用來作綠化了。
然而,當社會物質文明達到一定程度,對園林綠化的審美觀也就有了更高的要求,已不滿足於「綠化」的層次,要求在「綠化」的基礎上,增加「美化」、「彩化」、「香化」、「果化」的元素。其中「美化」,是指種植更多的不同樹冠形狀及新、奇、異、特的樹種。「彩化」,是不再單純滿足於「綠色樹海」,還要多種植色彩繽紛的各種植物,尤其是開花時「花海一片」的樹木。即使是賞葉植物,也要追求多種色彩,如灑金榕之類。「香化」,即種植花香植物,如喬木的玉蘭、桂樹,灌木的茉莉、夜合、九里香、七里香等。所謂「?化」,當然是行道樹?樹花了。
現在頗為令人遺憾的是,澳門的樹木品種,與鄰近的珠海、中山、廣州無大區別,令到內地「個人遊」旅客感受不到作為曾長時間被葡國管治因而應有「東西文化交融」的綠化效果。尤其是在「澳門歷史城區」申遺成功後,澳門的綠化工作仍未意識到應與之相配合。
實際上,當年葡國人在管理澳門時,曾從其非洲前殖民地引進許多具有異國特色的植物,如雞蛋花(符合「美化」、「彩化」、「香化」標準)等。這本來應該是澳門各公園的主要種植品種,但現在似乎是在南灣花園仍可見有幾株之外,已難覓其蹤影。
更令人遺憾的是,一九五八年郭沫若創作《百花齊放》,在寫到「鳳凰花」時特地指出:「我們是大喬木,原名本叫攀霞拿。/種在澳門鳳凰山,故名鳳凰花」。這裡所說的「鳳凰山」,據說是白鴿巢山。有史學家經研究後指出,鳳凰樹是葡國人從緬甸、印度、錫蘭等地首先引進澳門的。在經一百幾十的植物交流後,再被引進內地,並成為廣東湛江、廣西南寧等城市的主要行道樹。每年五月,好象火焰似的紅色花朵燦爛盛開,全條街道燦若朝霞,就如郭沫若所言:「你看,天上地下真個是琲紅一片!」但現在,鳳凰樹最早被引進遠東的第一站--澳門,竟然看不到幾棵鳳凰樹了。不知民政總署的決策者們和園林工程師們,是否應在這方面動下腦筋,以回應郭沫若先生的「種在澳門鳳凰山上,故名鳳凰花」之說,並保存澳門是遠東引進鳳凰花「第一站」的「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