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傳了一段時間的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陳明通將「回鍋」「陸委會」並晉升為主委的消息,昨日正式獲得證實,「行政院」昨晚宣佈了這項任命。但由於他現職是教授,按有關規定,他應是以「行政院」向他所任職的台大國發所借調的方式聘任,因而必須得到國發所所務會議批准。本來,以往曾發生過某些大學以教學穩定為由拒絕行政部門借調教授的情況,但由於「陸委會」的實質人事裁量權是掌握在陳水扁的手中,而台灣大學又是「國立」大學,沒有拒絕這一借調請求的理由和「底氣」,目前只是尚欠一個所務會議通過借調決議的形式而已。不過,借調教授是有期限的,如此前陳明通被借調出任「陸委會」副主委,就有期限,倘逾期未返,將失去教授以至是終身教授的資格。已經超逾借調期限的「國立」政治大學的副教授馬英九,就是屬於這種情況。也正因為如此,此前陳明通的教授借調期滿後,在並非是終身職及受到政治局勢、人際關係左右的「政務官」與終身職的教授之間權衡得失,而決定返回台大任教。而這一次他倘獲台大國發所所務會議通過借調決議,也將會是有期限限制。除非是他對民進黨「永續執政」的前景看好,及確信明年或會「繼續執政」的民進黨「總統」仍將會信任他。否則,他是不會輕易放棄教授的終身職的。
正如前述,在組織序列上,「陸委會」雖然是屬「行政院」管轄,但由於台灣當局的「憲政設計」規定,凡屬於攸關「國家安全」的行政部門,如「外交部」、「國防部」、「陸委會」等,是由「總統」實質掌握。因此,陳明通的這次「回鍋」「陸委會」並晉升為主委,以填補調美的吳釗燮的空缺,主導權應是掌握在陳水扁的手中,而非是「行政院長」蘇貞昌。實際上,陳明通的大陸事務思維定勢,與蘇貞昌的「蘇修主義」存在一定的距離。如任由蘇貞昌自由挑選,接任「陸委會」主委的未必是陳明通,反而是曾在「陸委會」特任副主委任上,主導兩岸台商春節包機談判,既能堅持台灣當局的「主權尊嚴」,又能務實地推動開放政策的邱太三,與蘇貞昌的「蘇修路線」較為接近。不過,可能是邱太三揹有「新潮流原罪」,而蘇貞昌去年初為了消除陳水扁對他與「新潮流」結盟的戒心,及消解黨內其他派系的猜忌,在高呼「我不是新潮流」後,終究未有讓辭職參選台中縣長卻敗選的邱太三「歸隊」。這讓樂見「蘇修路線」得以貫徹執行的人們惋惜,也讓「新潮流系」老大不高興。只是在「新潮流系」大老陳菊當選高雄市長後,才委任「失業」了許久的邱太三任政務副市長,解決了他的「吃飯」問題。或許,倘若蘇貞昌明年贏得了「總統」大選,屆時他已是「大權獨掌」,要推動「蘇修路線」已無任何障礙,屆時的「陸委會」主委,就將會是能與「蘇修路線」高度配合的邱太三。
陳水扁在經過反覆挑揀之後,最後選中了陳明通「回巢」「陸委會」接替吳釗燮的遺缺,顯然是看中了陳明通的大陸事務思維定勢,與他的「積極管理,有效開放」政策相當吻合,而將有可能很好地予以配合及貫徹執行不走樣。尤其是在陳水扁任期的最後一年,陳水扁既要守住「一邊一國論」的政治底線,又要在兩岸關係方面,作出連過去李登輝執政時期也未能做到的成績,以利於穩住深綠選票、吸引淺綠和中間選票,實現民進黨的「永續執政」。由陳明通來幫他看管好「陸委會」,就是最佳的選擇。
其實,陳水扁過去對兩岸關係事務並不熟悉。在「立委」任內,他主打的是「國防」政策;在台北市長任內,他忙於地方事務;因而較少接觸兩岸關係事務。待到二零零零年參選「總統」時,政治層次陡然提升,必須就兩岸關係事務提出自己的競選綱領。當時,陳水扁的競選總部成立了「國家藍圖委員會」,專門研擬《新世紀,新出路,陳水扁國家藍圖》競選綱領,並分為「外交」、「國防」、兩岸、「憲政」、司法、「政府」改造、財政、金融、貿易、經濟、產業、科技、勞工、農業、婦女、青年、客家、原住民、文化、教育、傳播、生態環境、水資源、社福、醫療、治安、交通、國土規劃、公共建設等二十九個政策小組,分頭撰寫「政策白皮書」。實事求是地說,在二零零零年的「總統」選舉中,只有民進黨才如此重視競選政綱的寫作,還將上述二十九個領域的「政策白皮書」歸納為「國家安全」、「國家體制」改造、財政經濟、「國家」建設、婦女政策、教育文化傳播等六本小冊子出版。陳明通即是其中的《中國政策白皮書》的主要撰稿人,並訂定了「凝聚國家定位共識」、「建立穩定的互動機制」、「發展經貿合作關係」三大主題,儼然是陳水扁後來的「積極管理,有效開放」政策的「理論基礎」。因此可以說,陳明通實質上是陳水扁大陸政策的第一制訂者。
由此可見,陳明通月前公佈其與幾位學者聯合撰擬的《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草案》,實質上是為他重新「出山」政壇大做政治輿論,也是陳水扁對他的政治忠誠度及學術造詣度的一個「考試」。實際上,這個「第二共和憲法」的「憲政」設計原意,與他去年十月之前的「修憲」主張,有著明顯的差異。去年十月初民進黨中執會討論該黨政策委員會撰擬的幾套「修憲」方案時,受邀列席的陳明通就頗為清醒、理智地在會上指出,「制憲」式「修憲」,將會受到中國大陸和美國的反對,也過不了島內政治現實這一關,因而並不可行。因此,他表示傾向於不動「憲法總綱」,只是調整內部政治體制的「修憲」。但僅隔不到半年,他卻拋出了較為傾向於「半制憲」的「第二共和憲草」,顯然是「違心」至少是「奉命」之作。作出這樣的轉變,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了出任「陸委會」主委,而必須取得陳水扁的信任,通過陳水扁的「政治考核」和「學術考試」。跨過了這兩大「門檻」,過去他在「陸委會」副主委任內的「言行不夠謹慎」等「官場犯忌」,就只不過是「小節」問題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