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日前指令「總統府」、「行政院」和民進黨全力推動修改《公民投票法》。其目標是:一、「公投」與「總統」選舉合併進行亦即「二合一」,最理想的是「公投」、「立委」選舉與「總統」選舉合併進行亦即「三合一」;二、「公投」的議題是「追討不當黨產」及「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三、降低「公投」提案連署人數,最好為一百人;四、爭取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
本周一晚,民進黨當局在「行政院」召開「黨政協調會」,根據陳水扁的上述指示,討論修改《公投法》事宜。據稱,府、院、黨已有共識,將全力推動「公投」和「總統」選舉合併舉行。由於「公投綁大選」不涉修法,只需「行政院」決定就可實施,故此項議題的實施已是勢在必行。至於是否將「公投」與「總統」、「立委」選舉合併進行,由於「總統」、「立委」的就職日期有近四個月的時間差,合併選舉可能會產生某些政治問題,故尚待研究。有關降低「公投」提案連署人數問題,已達一致共識,但對是否降至一百人,民進黨黨團則有不同意見,擔心將會造成「公投」泛濫化,任何人隨時都可以發動「公投」。而且,這將涉及到修法問題,還須進行朝野協商。
實際上,由於藍軍「立委」在「立法院」中擁有過半議席,民進黨當局要實現「公投法」修法,必須通過藍軍黨團這一關。現在看來,這一「關」將會闖得並不容易,因為國民黨團也正在謀求「公投法」修法,並以設下三道「門檻」來阻擋民進黨當局的「公投綁大選」及「公投追討黨產」的圖謀。這三道「門檻」是:一、提交「公投不能綁大選」的「公投法修正案」。該法案目前已通過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議,正送交「院會」二讀。二、計劃修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總統」大選不能合併「公投」進行。三、提交《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內含有以政黨比例組織「中選會」的內容。
民進黨當局為何要積極推動「公投綁大選」?表面上的理由,是可以節省社會成本,避免勞師動眾。但其心中的密底算盤卻是,「公投綁大選」可以提高投票率,而高投票率將會有利於綠營候選人的選情。實際上,二零零四年「總統」選舉過後,民進黨內部曾有過總結,認為陳水扁在「連宋配」高民調的極不利情勢下仍能險勝,因素固然很多,但「公投綁大選」卻絕對是其中的一個重要因素。如果不是「公投綁大選」,也如果「公投」的議題不是頗能打動中間及淺綠選民人心的「反飛彈」,是催促不了那麼多的「潛在選民」出來投票的。而這些選民的投票抉擇,往往是傾向於民進黨。民進黨當局吃過這個「甜頭」,當然是必會「食過番尋味」。
其實,民進黨當局那麼熱衷於搞「公投」,還有一個「能做不能講」的理由,就是要藉著「公投」,炒熱某些能體現民進黨政治價值觀的議題,從而促使在全社會中「深化」這些議題,使之成為「全民共識」。因此,他們求的是「公投」的過程。當然,「公投」的目的能夠達到,固然是好,但即使「公投」議題通不過,只要能在「公投」過程中炒熱「公投」議題所要宣揚的某種理念並使之在民眾中「深化」,就是「賺翻」了。今次「公投」的兩大議題中,「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就是要透過「公投」將之成為「全民共識」,在向聯合國和國際社會施加「民意壓力」的同時,也是要將在「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議題釋透出來的「台獨」意識,在台灣民眾中「深化」及「固化」下去。而「追討黨產」議題則是要污名化國民黨,從而產生讓選民拒絕投票給國民黨候選人的效果。
同樣道理,陳水扁不顧「修憲」的高「門檻」注定了「修憲」難以成功,及進行「法理台獨」「修憲」將會與白宮的關係搞僵,及必會惹來對岸的強大政治、軍事壓力,但仍還是樂此不疲,明知不可為也要為之,就是他深知「過程」比「目的」更重要的法則。--在推動「修憲」的過程中,將「憲改草案」中所主張的「法理台獨」理念炒熱,使之「深化」到部份民眾的思想意識中去,進而「固化」為他們的政治價值觀。
因此,民進黨當局的這個「如意算盤」倘能打得響,當然是對藍軍的選情以至「反台獨,反分裂」鬥爭頗為不利。尤其是那個「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議題,倘獲通過,就將會為下一步「公投制憲」打開缺口。對此,應有高度的警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