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關翠杏昨日指出,政府現在是時候要考慮設立財政儲備制度的問題,以令公帑的運用更加制度化和規範化,提升政府的管理形象。關翠杏指出,政府近年財政稅收理想,社會上對於財政資源的運用,都有很多不同意見,但政府目前對財政資源的運用,並無一個很明確的規定,以致有人會質疑政府在財政資源運用上的合理性。假如能建立機制規範政府的財政資源運用,相信可以令公眾增加對政府的管治信心。
這是繼吳國昌、區錦新、梁慶庭等議員要求特區政府建立財政儲備後,又一位議員提出了同樣的建議。由此可見,建立財政儲備,已成為不分政治立場、觀點的民意代表的共識。
議員們之所以會提出建立財政儲備的建議,是因為澳門特區至今都沒有建立一個等同或是類似財政儲備的機制。實際上,澳門回歸七年以來的八份財政預算案,都是沿襲前澳葡政府的做法,採用了「平衡預算案」的方式。從理論上來說,這種「平衡預算案」有利於經濟的穩定發展,有利於政府公共行政運作的正常進行。而在實際上,前澳葡政府實行「財政收支平衡」的預算政策,是由於沿襲了過去長期以來澳府財政支出主要是為了供養公職人員和維持日常行政開支的傳統。如果按照過去的經驗,這一政策是基本上可以行得通的,因為過去澳門的政治演進頗為平穩,且公職人員工資和政府日常行政開支又基本上是處於「十年不變」的穩定狀態,根本無須將太多的心思放在如何「積蓄防飢」之上,也就是滿足了「餐搵餐食」及「收支平衡」的消極財政政策。
在澳門剛回歸時,由於受前澳葡政府「夕陽管治」心態造成的後遺症影響,澳門經濟低迷,還曾一度編列了「赤字預算案」。如二零零一年財政年度的預算案,就出現了五億元的赤字,赤字率達到了百分之三點七。雖然並未超越百分之十的「財政安全危險線」,但由於這是澳門地區財政史上較為少見的「赤字預算」,也是特區成立後的第一份「赤字預算」,因而也就頗為惹人注目 。因為這與「澳門基本法」第一百零五條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 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的規定,有不盡相符之處。但考慮到當時澳門經濟尚未從回歸前的那種低沉不振中恢復過來,而且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在向特區立法會引介「財政預算案」時,專門為安排及編?「赤字預算案」進行了解釋,指出這是為了保證公共投資項目的展開及維持必要的社會福利服務水平;而「赤字」部份的來源,則是動用了政府庫房的歷年滾存。議員們對當時的社會經濟實際情況和譚源的說明均有所認知,並無多大異議。但仍就澳門特區財政預算政策如何認真執行「澳門基本法」關於「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規定的問題,提出了一些如何增加收入,減少赤字,及加強對各政府部門財目進行監管審計的建議。
經過幾年來特首何厚鏵領導特區政府和全體「澳人」的艱苦努力奮鬥,並在賭業開放及「個人遊」政策效應之下,近幾年澳門政府庫房財政收入大增,扭轉了曾一度被迫編列「赤字預算」的被動局面。應當說,「澳門基本法」所規定的「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原則,已經得到了很好的執行。但是,我們又必須看到,近年的財政盈餘,是建基於博彩稅收入大增的基礎之上的,其基礎頗為脆弱。而博彩業的經營狀況,又與周邊經濟環境有著密切相關。倘若世界經濟發展周期又陷入不景狀態,又或者中央政府為了加大反貪倡廉鬥爭力度,遏止國有資產流失,對內地官員來澳參賭採取收窄政策,甚至是民進黨當局冒天下之大不諱,竟敢進行「台獨」分裂活動而導致台海和平穩定受到破壞,都將會使澳門特區政府的財政收入來源大受影響,甚至是再次出現「入不敷支」的情況。
在實際生活中,平衡是絕對的,有條件的;不平衡是相對的,無條件的。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會迅速地反映到財政收入方面,並造成財政收支的不平衡。所以,一個年度內財政收入支出在總量上的平衡,只有在編制預算才存在,預算執行的結果往往不是收大於支,就是支大於收。在澳門回歸前的幾年間,由於公共行政支出大增,公職人員的數量和平均薪金都大幅增長,再加上前澳葡政府已注意在公共建設投資和衛生教育等社會福利方面的開支,當年的那一套老傅統已失去支持力。
由此,特區政府和特區立法會宜充份發揮「澳人治澳」、「當家作主」的精神,摒棄前朝政府將本年度財政盈餘當作是「財政滾存」,將之撥入下一年度財政收入項的不正常做法,而是將財政盈餘撥作財政儲備,另行建立財政儲備基金,積存起來,以應付財政歉收或有重大突變之需。實際上,前朝政府在編制財政預算案時,就經常玩弄名是「平衡預算」實質上卻是赤字預算的把戲。比如,曾將本來應當撥歸給土地基金的對分賣地收入當作是「收入項目」;又如,將出售澳門電力公司股份的收入列入「非經常性收入」項下。如果扣除這些收入,當時所編制的財政預算案就是赤字預算案,亦即是支出大於收入的財政預算案。但這種並不符合平衡預算標準及建立財政儲備要求的做法,在前澳葡立法會中並未受到高度的關注和監督,而往往讓前澳葡當政者能夠輕易蒙混過關。因此,未來在編制翌年度財政預算案時,既要遵守「澳門基本法」關於「以量入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的規定,又宜積極主動地建立財政儲備基金,將倘有的財政盈餘撥入這個基金內。這才是為全體澳人當好家作好主的應有表現。
有消息說,特區政府之所以直到如今仍然對建立財政儲備懷有抗拒心理,是因為一旦建立了財政儲備,以後要提取及使用財政儲備,就必須提交立法會通過,不若現在的做法,可由特區政府自由支用,不受任何人掣肘。如果這一消息屬實,那就折射了特區政府害怕民意機關監督,及對自己的信心不足。表面上是要維護行政主導,實質上卻是要避繞立法機關的制衡和監督。
其實,正因為有「澳門基本法」的安排設計及保障,澳門特區即使是設立「財政儲備」制度,也是斷不會衡擊行政主導的。正如當年特區政府擬定「赤字財政預算案」,在政府代表「說清楚講明白」之後,也能獲得特區立法會順利通過那樣,相信議員們不會杯葛政府設立「財政儲備」制度的計劃,也不會在建立財政儲備後,隨意封殺政府的提取請求。相反,還將會得到議員們一致贊同。畢竟,建立「財政儲備」制度,已成為澳門社會各界的強烈呼聲,作為「澳人」民意代表的立法會議員,是不會逆民意而行的。這是一個是否相信人民群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