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宜比照中央精神加強施政能力建設 特區政府宜比照中央精神加強施政能力建設

胡錦濤主席在慶祝澳門回歸祖國五周年大會暨澳門特區第二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的講話中,要求澳門特區政府「要以人為本,不斷提高政府的管治水平」,「要建立健全民主科學的決策機制,提高決策水平。要穩步推進行政和法務等領域的改革,推進施政的法制化、規範化,不斷提高施政能力」。而「五一」遊行中所折射出來的問題和矛盾,卻反映出特區政府這兩年多來在落實貫徹胡錦濤主席的這一指示中,存在著一定的落差。

值得注意的是,在胡主席向澳門特區政府提出「提高管治水平」、「提高施政能力」要求的三個月前--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九日,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議》。再早兩個多月(六月二十九日),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體學習上,也就「認真總結執政能力建設經驗,大力加強黨的執政理論建設」的講話。

而胡錦濤在慶祝澳門回歸祖國五周年大會暨澳門特區第二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的講話,又特別強調,在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同時,按照「一國兩制」方針把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管理好、建設好、發展好,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穩定繁榮,是中央政府治國理政面臨的嶄新課題,同樣也是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政府面臨的嶄新課題。因此,無論是中央政府還是兩個特別行政區政府,以及廣大香港同胞、澳門同胞,都需要在貫徹「一國兩制」的實踐中積極探索、不斷前進。

這就顯示,將澳門特區管理好、建設好、發展好,這不但是澳門特區政府的責任,也是中央政府「治國理政」的重要內容之一。而胡錦濤對加強中共執政能力和提高澳門特區政府施政能力作出指示,以及中共中央通過關於「加強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時間上又是那麼接近。故此,我們有理由相信,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相關內容,在撇除「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的部份之後,其具體操作方法,也可適用於加強澳門特區政府施政能力建設方面。

實際上,胡錦濤有關「要以人為本,不斷提高政府的管治水平」,「特區政府要牢固樹立為民惠民的觀念,增強為公眾服務的意識」,「要建立健全民主科學的決策機制,提高決策水平」,「要穩步推進行政和法務等領域的改革,推進施政的法制化、規範化,不斷提高施政能力」……等,與《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中有關必須堅持執政為民、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必須推進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必須提高依法執政水平;必須改革和完善決策機制,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必須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保證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等,就是一脈相承、互相呼應的。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中,有這麼一段重要內容: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是黨在新形勢下治國理政面臨的嶄新課題,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是黨肩負的神聖使命。要堅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照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辦事,支持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提高管治水平。在愛國愛港、愛國愛澳旗幟下,廣泛團結香港、澳門各界人士,不斷開創「一國兩制」事業的新局面。堅決反對外部勢力干涉香港、澳門事務。

因此,依法施政,提高管治水平、決策水平和施政能力,這是中央政府對澳門特區政府的希望和要求。既然如此,「決定」中的許多具體操作措施,同樣也適用於澳門特區。

其中,管治作風建設,又關係到施政能力的強弱。而管治作風建設的核心,是密切官民關係。胡錦濤在一個研討會上曾指出,群眾利益無小事。凡是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實際困難的事情,再小也要竭盡全力去辦。實際上,人民群眾是最講實惠的,「當官不為民作主,不如回家買紅薯」。因此,特區政府為政者必須把群眾利益放在心上,以特區全體居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是一小部份「既得利益者」的利益為最高標準,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從而讓廣大「澳人」都切身感受到特區政府是管治為公、施政為民的,類似「五一」遊行這樣的群體抗議活動,就將會大為減少。

管治作風建設的熱點,是反對腐敗。腐敗是廣大「澳人」十分關注的問題。腐敗現象疏遠、瓦解、破壞特區政府與廣大「澳人」的關係,摧毀繁榮穩定的政治基礎,瓦解繁榮穩定的經濟基礎,及破壞繁榮穩定的社會基礎。「歐文龍案」的發生,就使何特首和特區政府的管治權威受到削弱。因此,特區政府必須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完善制度和機制,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規範從政行為,保證公務行為的廉潔。

管治作風建設的關鍵,是制度建設。必須貫徹依法治澳、依法施政、依法行政精神,改革和完善決策機制,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所謂決策的民主化,就是使到決策能夠正 確反映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反映客觀實際。必須以世界眼光和戰略思維,認真分析國際經濟發展趨勢和澳門特區發展環境的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前景作出正確判斷,密切跟蹤各種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因素變化,使各項決策反應靈敏,具有預測性、前瞻性和引導性。所謂決策的民主化,就是要在決策的過程中,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不僅要聽取專家學者的意見,也要聽取一般市民的意見;不僅要聽取正面的意見,也要聽取不同的意見;不僅要在決策前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而且要在決策實施過程中注意聽取各方面的反映。總之,要廣納群賢,集思廣益,集中群眾的智慧,兼顧各方面的願望和要求,使決策充分反映最廣大市民大眾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調動各個方面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