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澳區委員上周四聚會,學習賈慶林主席關於「要發揮港澳委員在港澳經濟社會中的作用」及「加強調查研究」的指示,商定將圍繞著如何在「一國兩制」條件下發揮積極作用,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推動澳門和諧社會建設的議題,開展專題調查研究,為特區政府建言獻策。此消息見報後,引起人們頗多聯想。
其實,在「五一」遊行發生警民衝突事件後,社會上就盛傳,中央對此事件十分重視,認為澳門正處在一個大發展、大變革的時期,各種新舊問題交織在一起,一些深層次的矛盾也不斷湧現,既面臨著良好的發展機遇,也經受著各種複雜問題的挑戰和考驗,更暴露出特區政府未能完全適應這種轉變,管治水平有待提高。因此,各有關部門陸續派出人員來澳,進行調查研究,既要聽好話,更要聽不同意見,以便總結經驗教訓。其情況,有點像香港當年「七一」大遊行後,內地從中央到地方,從政策研究部門到形形式式的機構,都派出大量人員到香港特區進行調查研究時的情景那樣。倘此傳言屬實,全國政協澳區委員的調查研究工作,應是屬於這一波調查研究的其中一環,並將會起到互相補益、相輔相承的作用。這是因為,中央有關部門的調查研究工作,由於調查人員來自中央或內地,政策水平較高,分析能力也較強,而且他們與澳門無任何關係,未帶既有主觀定見,較為超脫,不會受「歌德」和「唱衰」兩個極端傾向議論所影響,其研究結論將會較為銳利及客觀。而身負政治公職的澳門居民所作的調查研究,由於熟悉澳門事務,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並對「一些深層次的問題和矛盾」身同感受,因而其研究結果則是較為符合澳門現實,觀察較為深刻。在兩者互補之下,就能發揮「理論結合實際」的功效。
實際上,從澳門中聯辦宣傳文化部代發的有關全國政協澳區委員舉行聚會活動的「新聞資料」中,我們隱隱約約地感受到幾項新訊息、新提法。其中,就以賈慶林要求發揮港澳政協委員在港澳經濟社會中的作用和加強調查研究的指示而言,顯見中央對全國人大港澳區代表、全國政協及地方各級政協的港澳區委員的參加國家事務管理及參政議政的性質定位,有了質的調整。亦即是從剛回歸時的只能議論內地政務,調整為在議論內地政務的同時,也可以參與港澳特區事務。其原因,可能是出於「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本身就是國家事務,而不能將之單單視為「港澳特區內部事務」,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有權利也有責任積極參與。
這個轉變,蘊含了深刻的教訓。實際上,在香港發生「七一」遊行之前,本欄就依據全國人大港區代表馬力的一篇慨嘆「第一次」(即香港回歸後四年多後,香港中聯辦才以邀請港澳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觀看電影的方式,使他們得以「第一次」進入中聯辦大樓)的專欄文章,指出港澳回歸後,中央主管港澳事務的部門錯誤理解「不干預港澳特區內部事務」,不但是沒有像回歸前那樣組織港澳團體與內地互訪,更是不準港澳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論港澳事務,還美其名曰「當好守門員」,將會令港澳居民與中央及內地疏遠。該文刊出翌年,不幸發生了「七一」大遊行。其中最積極者,是法律界和教育界。而這兩個界別,卻是在中英談判中,最為堅決支持中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究其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在中英談判之前,中央有關部門頻密邀請法律界和教育界赴京訪問,交換意見;而回歸後,中央有關部門卻對香港所有團體「嚴守龍門」,拒絕他們訪京,感情自然疏遠,甚至是反感,以致走向反面。對此,本欄以《中央港澳工作機構應強化聯繫群眾作風》及《密切聯繫港澳居民並不抵觸高度自治方針》等為題,指出港澳兩個「基本法」賦予港澳兩特區的「高度自治」,主要是體現在政治體制和政府操作方面。而中央港澳工作機構代表中央政府已成為中國公民的港澳居民加強聯繫,並沒有觸及到這個範疇領域,亦即不會侵蝕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更不是干預特區的內部事務。中國人有句老話叫「過猶不及」。在執行中央有關「不干預港澳內部事務」等相關指示時,如果是從偏緊偏嚴的角度理解,可能就會引起某些反效果,從而辜負了中央的一番好意,並使中央與特區的關係處於某種「失衡」狀態。
因此,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要求港澳區委員積極發揮他們在港澳經濟社會中的作用,並以其在港澳工作、生活的便利,加強對港澳特區調查研究工作的指示,及全國政協澳區委員執行此兩項指示,圍繞著如何在「一國兩制」條件下發揮積極作用,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推動澳門社會和諧建設開展調查研究,不但不是「干預港澳特區內部事務」,相反還是積極協助澳門特區政府聽取民意,凝聚民心,改進施政,改善民生,共同建設發展穩定和諧的澳門社會的「補台」作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