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應把少年兒童工作納入施政範疇 特區政府應把少年兒童工作納入施政範疇

今日是「六一」國際兒童節。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為了保障全世界少年兒童的生存權、保健權和受教育的權利,反對帝國主義戰爭販子虐殺、毒害兒童,同時為了提高兒童的地位,改善兒童的生活,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在莫斯科召開的國際民主婦聯理事會作出決定,每年的六月一日為國際兒童節。一九五一年四月,國際民主婦聯又作出決議,要求保障全世界兒童的生存權、保健權和受教育的權利,並禁止僱用少年男女,由國家保護他們的健康和生活,保障他們的父母最低限度的生活必需品,號召資本主義國家中的民主婦女組織保護兒童生命免遭新戰爭的威脅,要求本國政府縮減軍事預算和增加兒童保健和教育經費。

早在一九四一年,毛澤東就題詞:「好生保育兒童」。新中國成立後,國家無微不至地關懷著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十分重視對少年兒童的教育,並建立了少年兒童自己的組織。我國的教育事業和少年兒童的醫療、福利事業不斷發展。大量的托兒所、幼兒園的興辦,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頒佈生效,使少年兒童從小受到照顧和教育。「希望工程」的開展,受到海內外人士的積極支持,也使到邊遠貧困地區的兒童,也能上學接受教育。各地還辦起了少年宮、少年之家,開放了兒童公園和其他專供少年兒童學習和開展體育、文娛活動的場所,豐富了少年兒童的課餘生活。國家還興建了專門負責少年兒童醫療保健工作的兒童醫院,保證兒童們從小就有健全的體魄。毛澤東「兒童們團結起來,學習做新中國的新主人」和「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的題詞,激勵著一代又一代少年兒童努力學習,做到身體好、學習好,培養成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護公共財物的好品德,和誠實、勇敢、活潑、團結的好作風。

在中國國民黨統治大陸時期,是以四月四日為兒童節。新中國成立後,為了培養少年兒童的國際主義理念,建立和加強與各國少年兒童的友誼,一九四九年十二月,我國政府決定把中國的兒童節和「六一」國際兒童節統一起來。從此,每年六月一日,我國少年兒童便和世界各國的小朋友們一起歡慶自己的節日。

早期,澳門地區的少年兒童,是分別由「紅底」和「藍底」學校主導,各自慶祝「四四」和「六一」兒童節。但在近年,已逐步向歡慶「六一」國際兒童節統一。然而,似乎主旨仍不明確,除了是全澳學校自行放假一天,及民間社團、機構舉辦各種慶祝活動之外,特區政府似是未有也無意介入並主導慶祝「六一」國際兒童節,並藉此對少年兒童進行愛國愛澳教育的工作。

然而,對少年兒童的教育,十分重要。胡錦濤主席在慶祝澳門回歸祖國五周年大會暨澳門特區第二屆政府就職典禮上指出,「要著眼長遠,加緊培養澳門發展所需的各類人才」,「要重視和加強參政議政人才的培養,確保愛國愛澳力量後繼有人,始終保持朝氣和活力」。我們在理解和執行胡主席這一重要指示時,不但是要從現成的青年人才中發現和培育參政議政人才,更應「著眼長遠」,從少年兒童階段就著手抓起,使到「愛國愛澳力量後繼有人」的基礎,更為深厚、堅強、穩固。

為此,特區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正視及重視「六一」國際兒童節的意義、形式及作用。其一、將「六一」國際兒童節正式納入澳門特區節假日名錄(唯須注明只適用於十五歲以下的少年兒童及初中以下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教職員工,以及從事兒童工作的人員),從而確立和提升「六一」國際兒童節的法定地位,進而增強少年兒童對自己節日的歸屬感和向心力。

其二、每年「六一」國際兒童節前後,除各民間社團、機構繼續舉辦「各適其式」的慶祝活動外,特區政府或相關部門,也宜舉辦一個全澳式的官方慶祝活動,並表彰優秀兒童及優秀兒童工作者、以及優異教育工作者(其層級比每年授勛儀式嘉獎的優秀教育工作者稍低)。

其三、參考已在澳門適用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禁止販賣婦女及兒童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關於兒童權利的部份內容,《撫養兒童義務法律適用公約》、《未成年人保護的管轄權和準據法公約》、《國際性誘拐兒童民事方面公約》、《一九七三年最低年齡公約》、《禁止和立即行動消除最惡劣形式的童工勞動公約》、《兒童權 利公約關於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制品問題的任擇議定書》、《跨國收養兒童方面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的內容,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制定一項專門的《保護兒童權利法律》,將保護兒童的意識和工作納入法制軌道之內。

其四、統一編制適用於少年兒童的「澳門基本法」教程課本(最好是按高低年齡分別編制內容深淺不同的課本),並強制性規定為各學校的必修課目。與此同時,定期進行全澳泩的少年兒童基本法常識比賽(按年齡分級),參賽選手由各學校選拔舉送。當然,其形式應活潑多樣。總之,是要讓少年兒童們不但心中要有基本法,而且還應掌握基本法的主要內容,從而從小就牢固地樹立起遵守基本法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