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講話具重要指導意義也適用於澳門 胡錦濤講話具重要指導意義也適用於澳門

據新華社報導,《胡錦濤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十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的講話」》單行本,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在全國新華書店發行。這項顯然是事前已作部署的出版行為,頗為「特別」。此是因為,包括胡錦濤本人在慶祝澳門回歸祖國五周年大會暨澳門特區第二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的講話,及江澤民、李鵬、朱鎔基等領導人在香港、澳門移交大典上的講話,在香港回歸祖國五周年暨香港特區第二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的講話,都未有出版單行本,而是分別將之收輯在《香港:「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新華出版社出版)、《見證莊嚴的歷史時刻--歡慶澳門回歸祖國活動紀實》(人民日報出版社出版)等匯編本上。

而從中央級出版社將領導人的講話單行出版,是將之定位為「重要文獻」的慣例看,今次人民出版社將胡錦濤的講話單行出版,顯然是將之視為「重要文獻」,而非普通的慶典講話。而且 ,既然是由作為全國性的政治和哲學社會科學書籍的綜合性出版機構,出書範圍包括馬克思列寧主義原著,毛澤東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著作,黨和國家的重要文獻,中共黨史和黨建著作,中外哲學、經濟學、社會科學、法學、史學等方面的圖書,「對傳播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推動中國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起了極為重要作用」的人民出版社來出版,並在全國範圍內發行,那就顯示,這個「講話」的內容及精神不單止是對香港特區起指導作用,而且對中國內地和澳門特區也具指導意義。而且,其主要精神還將會寫進中共「十七大」的「政治報告」,從而形成胡錦濤第四代中央集領導集體「科學發展觀」新重大戰略思想的重要論述內容。

實際上,胡錦濤在「講話」中闡述的「四個堅持」--堅持全面準確地理解和貫徹執行「一國兩制」方針,堅持嚴格接照基本法辦事,堅持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堅持維 護社會和諧穩定,是在回顧了鄧小平所創立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理論,經過十年的探索、實踐和發展後,所總結出來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寶貴經驗。按照「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原則,香港回歸十年的實踐,不但證明了鄧小平「一國兩制」理論的正確性,而且也針對在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新事物,發展了「一國兩制」的理論,對未來香港、澳門繼續推動「一國兩制」事業的發展,以至向台灣人民垂範「一國兩制」方針,從而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都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胡錦濤在「講話」中指出,「一國」是「兩制」的前提,沒有「一國」就沒有「兩制」     ;「一國」和「兩制」不能相互割裂,更不能相互對立。只有把兩個方面都落實好,「一國兩制」的優越性才能充分發揮出來,給香港同胞帶來實實在在的福祉。這段精辟的論述,準確而又有針對性地闡述了「一國」與「兩制」的關係,對於澄清和解決目前香港和澳門都有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的某種思想和問題,從而使之能正確地處理中央與特區的關係,指明了方向。只有維護國家的主權、統一、安全,及維護中央的權威和領導,才能全面落實「港人治港」、「澳人治澳」,才能使「高度自治」得到切實保障,並確實維護香港、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因此,澳門特區過去一些只是強調「高度自治」,而忽略了國家利益及管轄權的思想和做法,應從中受到警誡、教益。尤其是在關係到維護國家安全、修補國家安全網「缺口」的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問題上,澳門特區應當採取主動,及早啟動立法程序,不要將之拖進下一屆特區政府。

胡錦濤在「講話」中強調,要維護基本法在香港的最高法律地位,嚴格依照基本法辦事。香港特區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和社會組織,中央政府和內地各部門各地區的各級各類組織,香港居民和內地人民,都必須遵守香港基本法,以基本法為行為準則。這對於剛剛發生了一場「立法權」爭論的澳門特區,是一劑清涼的警醒劑。不管甚麼人,也不管是據有甚麼職位,都不能曲解和背離「澳門基本法」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的規定,不能因為強調「行政主導」而任由行政權任意侵蝕立法機關才享有的立法權。否則,澳門特區的法治形象將嚴重受損。

胡錦濤關於「只有經濟不斷發展,生活才能不斷改善,社會才能保持穩定,適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制度也才能順利發展」的教導,也是值得澳門特區的當政者和「意見領袖」的重視。當政者應繼續宏揚「以民為本」施政理念,採取有力措施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並讓弱勢居民能夠追上經濟發展的腳步,並分享其成果,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意見領袖」在推動民主政制過程時,不應脫離澳門的社會及經濟發展實際,並須按循序漸進精神,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方案。

「講大局,講團結,講包容」是香港的社會共識,更是澳門的優良傳統。但在近年,由於種種主客觀原因,當然也包括了特區政府的某些工作失誤,澳門開始出現了「族群對立」的苗頭,尤以「五一」遊行後各方的反應為甚。因此,胡錦濤在「講話」中向香港各界提出的「要堅持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要求,同樣也適用於澳門。大家應以澳門的具體利益和長遠利益為重,以國家利益為重,理性溝通,求同存異,而不是有意無意地將自己劃分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利益訴求對立的群體,互相指責。澳門社會上出現的各種利益訴求矛盾,其性質仍主要是人民內部矛盾,不宜以「敵對」的態度相向。否則,就不利於澳門社會的和諧穩定及科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