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推廣基本法更須注意針對性及專門性 宣傳推廣基本法更須注意針對性及專門性

屬於同一報系的香港《東方日報》和《太陽報》,昨日同時以整版篇幅刊出民意調查資料,指出國家主席胡錦濤日前強調要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明確指出「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備受各界關注。「東方報業民意調查」發現,多數受訪市民認為「泛民主派」藉政制發展及「釋法」等問題,有心挑戰「基本法」及中央,胡錦濤才發表有關言論。回歸迄今,港人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認識不足,要中央領導人多費舌講解,很多受訪者批評行政長官要負責任。至於未來中央對香港的立場會否有變,市民普遍認為「有待觀察」。

盡管香港特區的現實與澳門特區的實際情況有別,但這個「東方報業民意調查」的某些內容,卻對澳門特區有著某種啟迪作用。尤其是澳門特區也即將要進行第三任特首選舉及第四屆立法會選舉,因而必須對兩個「選舉法」進行修訂,而特首何厚鏵也已承諾將會啟動政改的研究諮詢工作之際,香港的經驗教訓,就都值得澳門特區參考、借鑑。歸結在一點,就是如何在現己實行的普及「澳門基本法」宣傳教育工作的同時,進行有針對性、專題性的對「澳門基本法」及「一國兩制」方針的宣傳教育工作,使廣大市民得以全面、系統、準確地了解和理解「澳門基本法」對澳門特區的政制設計,及與「香港基本法」對香港政制設計的微妙差別,以牢牢掌握對政制改革的主導權,避免被人將一些以香港為「藍本」的政改建議,來混淆澳門的實際情況,藉以干擾澳門的政制改革。

澳門回歸七年多來,負有相應責任的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教育暨青年局、民政總署及中華教育會等民間社團,在宣傳推廣「澳門基本法」工作方面是不遺餘力,做了大量的工作。展覽、辦班、編印小冊子和教材、舉行研討會……等,甚至還把有關宣傳澳門特區和「澳門基本法」的展覽活動辦到內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去。應當說,這些工作都是卓有成效的,起碼是使每一位在學學生及大多數市民,都知道「澳門基本法」既是國家的基本法律,又是澳門特區的憲法性法律,並成為澳門特區政府和社會運作的法制基礎,同時也成為包括澳門居民在內的全國人民共同遵守的行為規範。與此同時,也明瞭到「澳門基本法」的主要內容,因而普遍樹立了學習基本法、遵守基本法的自覺意識。   然而,這些宣傳推廣工作,只是屬於「普及型」的,缺乏「專門性」尤其是「針對性」。因此,曾在執行「澳門基本法」過程中遇到某些爭論,或是有政治團體仿照香港特區的政制設計提出澳門的「雙普選」及「分區直選市政議會」政改方案時,就令不少人看不清方向,誤將謬種當作是真理。在這方面,主責宣傳推廣「澳門基本法」的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應當負上主要的責任。

實際上,「香港基本法」與「澳門基本法」在「普選」及「區域組織/市政機構」等方面的政制設計,是有著顯著的差別的,不能混為一談,更不能將香港的發展方向照套在澳門的頭上。

比如,在「雙普選」問題上,盡管香港、澳門兩個「基本法」都預留了未來可以進行全民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的空間,但在立法會議員產生方式問題上,兩個「基本法」對兩地的設計方向是不同的:「香港基本法」第六十八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由選舉產生。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一個「由選舉產生」,一個「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這就決定了香港立法會議員的產生,將可循序漸進地達至由全民普選產生。但「澳門基本法」第六十八條,卻無「由選舉產生」的近期規範,也無「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的中長期目標,而是「立法會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這就決定了在修改「澳門基本法」之前,立法會仍然留有「委任議員」的空間,而且即使是民選議員,也不全然是「普選」產生,這又確定了未來仍然存在著「間選議員」。何況,「澳門基本法」的這一規定,是源自於「中葡聯合聲明」,故要改變「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的程序,除了是修改「澳門基本法」之外,還須中葡兩國政府修訂「中葡聯合聲明」。就此而言,澳門一些政治團體所提出的「雙普選」政改方案,其中的「立法會議員普選」就是一個偽議題,是違背「澳門基本法」和「中葡聯合聲明」的。

又如,同是基本法的第四章「政治體制」的第四節,「香港基本法」是「區域組織」,「澳門基本法」是「市政機構」。雖然兩者都是「非政權性」的機構,但形式上卻大有不同。在面積較大、人口較多、衛星城市分佈也較為分散的香港特區,當然是可以設置包括「區議會」在內的「區域組織」。但澳門面積小,人口少,城市建成區較為集中,就沒有必要像香港那樣設置「區域組織」,而是設立「市政機構」即可。因此,有政治團體提出的設立「分區直選區議會」的政改方案,是意圖以香港的「梁」來偷換澳門的「柱」。

這種種似是而非的謬論,本來很容易戳穿。但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在宣傳推廣基本法的過程中,忽略了「專門性」、「針對性」的宣導,而致有機會讓這些謬種流傳,甚至讓部份市民誤以為是「真理」。因此,在面臨即將到來的「政改潮」,行政法務司在堅持既有的「普及型」宣傳推廣基本法的同時,很有必要也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題宣傳推廣工作,說明香港、澳門兩個基本法在政制設計上的不同之處,使到政改工作得以健康順利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