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條件以利葡裔居民參與國家事務管理 創造條件以利葡裔居民參與國家事務管理

為期半個月的澳門區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登記工作,已於昨日結束。有三百二十多名符合資格的人士前往選舉工作辦公室登記,登記率十分高。這充份顯示,符合資格人士十分珍惜自己的選舉權,透過選出全國人大代表以參與國家事務管理、表達意見的權利和機會。

在符合資格的人士中,傳統的愛國愛澳人士固然是積極進行資格登記,而有另兩種人士,也積極表達了自己參與國家事務管理的意願:其中一種是屬於「民主派陣營」的吳國昌、區錦新議員,他倆的前往選舉工作辦公室進行登記,除了是力證自己也是「愛國者」之外,也折射了他倆認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全國人大代表是間接選舉產生的規定。這與他倆由於鼓吹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應由全民普選產生,因而拒絕參加特首選委會的舉動,形成鮮明對比。

另一種是葡裔居民。除了個別具有葡僑委員會委員身份或在葡裔居民團體擔任重要職務者,因受限於或不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關於不承認「雙重國籍」規定,而未進行登記者之外,多名符合資格的葡裔居民都進行了登記。其中,又以在澳門剛回歸之時,曾進行資格登記,並名列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選舉會議」成員名單之中,但卻在「選舉會議」召開第一次會議時,公開宣佈自己不是中國公民,因而退出「選舉會議」,造成不良政治影響,也陷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不義的馬若龍,這次也進行了資格登記,最為觸目。這顯示他已選擇了中國國籍。

這一事實顯示,回歸後澳門特區政府認真落實貫徹「澳門基本法」第四十二條關於保護葡裔居民利益,並尊重他們的習慣和文化傳統的規定,使他們感受到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溫暖,及「一國兩制」方針的正確和偉大。與此同時,他們也認清了自己「生於斯,長於斯」,今後世代仍將在此生活,融入了中華大家庭的事實,決心以中國公民的身份,為自己的第一家鄉和第二祖國服務,並在政治上將第二祖國置在高於第一祖國的位階。

當然,由於澳門地區的全國人大代表,只有十二個名額,葡裔居民要想參選並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直接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存在著技術上的困難。然而,為了愛護和鼓勵葡裔居民這種紮根澳門、熱愛中華的熱情,中共中央統戰部、澳門中聯辦似是有必要考慮,在今年底的推薦澳門區的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或各地省級政協委員的工作中,考慮適當推薦已選擇中國國籍的葡裔居民中的有代表性人物,出任全國及各地省級政協委員的問題。

在此基礎上,國家有關部門還宜進一步思考研究,是否可將葡裔居民所屬的葡萄牙民族,納入我國的少數民族的其中一個民族的問題,以利於更好地實施「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

有人可能會認為,葡萄牙民族是外來民族,而且還是國際上一個獨立主權國家的主體民族,不適宜作為我國的少數民族。其實,這種認知是有偏差的。實際上,目前在我國的五十五個少數民族中,就有不少是屬於「外來民族」。包括回族、俄羅斯族、朝鮮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傣族等。而且,也有一些少數民族,是一些周邊國家的主體民族。比如,朝鮮族、蒙古族、俄羅斯族、哈薩克族、烏孜別克族等,就是我國周邊與該民族同名的國家的主體民族。而京族則是越南的主體民族,傣族也是周邊的一些國家如緬甸等國的主體民族。既然連朝鮮、蒙古、俄羅斯、哈薩克等民族都可以成為我國的少數民族,葡萄牙族又為甚麼不可以呢?

可能也有人會說,或許已辦理選擇中國國籍的土生葡人以至正統葡人的數量並不多,難以成為中國境內的一個民族。這種說法,也不盡見得正確。這是因為,我國境內的一些少數民族的人口,也是少得「可憐」。比如赫哲族就只有一千四百餘人,珞巴族只有二千餘人,鄂倫春族、塔塔爾族也分別只有四千一百餘人,門巴族也只有六千二百人,獨龍族只有四千六百人,在大陸境內的高山族(未包括台灣部份)也只有一千五百餘人。另外,貴州省境內新發現的一些族群如刺青人、(人革)家人等,也準備被正式定位為少數民族,其人數則更少,只有三幾百人。這些,都並不妨礙它們是作為我國的一個少數民族。既然如此,已經選擇了中國國籍,又生活在中國澳門境內的葡裔人士,即使是總人口不多,也完全有理由將之定位為我國的一個少數民族。

倘若日後全國人大等權責單位作出這樣的規定,就將為自己選擇中國國籍的葡裔居民參加我國的國家事務管理或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提供一個可行而且有名額保障的途徑。比如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人大代表法」、「人大代表選舉法」的規定,人口特少的少數民族,均必須保障其一個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又如,在全國政協和地方省級政協以至民族自治地區的縣市級政協的參加單位中,都有一個「少數民族」界別。人口再少的少數民族,也有代表成為該界別的成員。鑑此,未來澳門特區在選舉產生全國人大代表時,就須對「葡族」提供「少數民族保障名額」,即使其代表候選人所獲票數達不到「安全界線」,也被視為當選。而獲邀請出任全國政協和內地一些省級政協的澳門委員名單中,也應有「葡族」人士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