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國家決議文是法理台獨的嚴重步驟

民進黨中執會昨日討論「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九人起草小組」召集人蔡同榮提出內容為「紀元改公元」和「國號正名台灣」的「修正案」,但遭「謝系」、部份「蘇系」中執委反對。最後在葉菊蘭折衷之下,通過加列「本國應以公元紀年,以便與世界接軌」的內容,至於「國號正名台灣」的內容則未被納入。至此,「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已經定稿,剛好趕及提交一個月後(九月三十日)舉行的民進黨第十一屆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

按照《民主進步黨黨章》第十四條的規定:「經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就國家重大決策所做之決議文、競選綱領,視為本黨綱領之一部」,故「正常國家決議文」倘獲下月底的「全代會」通過,就將成為民進黨「黨綱」的一部份。但「正常國家決議文」的內容,與《民主進步黨黨綱》,及一九九九年五月第八屆第二次「全代會」通過的《台灣前途決議文》的部份內容有衝突,按台灣地區「後法優於前法」的法律原則,今後民進黨在有關「國家定位」方面的政治綱領,將以「正常國家決議文」為準。

昨日中執會通過的「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基本上就是八月二十七日在「九人起草小組」擴大會議中,由邱義仁座鎮,在游錫(方方土)「國號正名為台灣」與謝長廷「命運共同體」之間進行折衷取得妥協的八百九十六字文本。但昨日在蔡同榮堅持之下,恢復了「游版」的「公元改紀元」內容。由於增補了十六個字,使「草案」剛好超過九百字,是原由民進黨政策會「正常國家論壇」工作小組撰擬的「草案」文本的五分之一,也是民進黨成立以來文字最為簡潔的「決議文」文本。

估計,「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在提交「全代會」討論時,黨內「台獨」基本教義派還將會進行反撲,要求再增補若干已被刪除的「游版草案」文本的內容,如「國家應正名為台灣」,「與中國建立平等而正常的外交關係」、「盡速制定一部台灣新憲法」等。當然,也必然會遭到「謝系」和「蘇系」代表的抵制和反對。因此,「全代會」最後通過的「正常國家決議文」是否按昨日中執會定稿的「草案文本」面世,現在還難以預料。

即使是在「全代會」上,「溫和台獨派」黨代表拗贏了「急獨派」黨代表,維護現行「草案文本」不變,但這份已刪去若干「急獨條文內容」的「正常國家決議文」,仍是一份「台灣決議文」。只不過是它比「急獨草案文本」更為隱蔽,更為狡猾,更具欺騙性而已。實際上,「謝系」等堅持要刪去若干「急獨條文」的原因,就是擔心它將會嚇跑中間選民,降低謝長廷的勝選機率。換句話說,「謝系」所主導的「草案文本」,就是既要維護原「草案文本」中的「台獨」基本主張,又要騙取中間選民的選票。待將來「獨派」力量進一步壯大,而且連中國國民黨也放棄「反獨」立場之後,民進黨再通過「急獨」的「決議文」,並進一步通過「公投」將之化為「全民意志」,完成真正的「法理台獨」程序也不遲。因此,「謝版決議文」實質上是追求「台獨」的韜晦之計,與「急獨決議文」殊途同歸。

也就是說,即使「謝版草案」刪去了若干「急獨條文」,也即使「謝版草案」被視為「溫和台獨」,其超越《台灣前途決議文》關於「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依目前憲法稱中華民國」的「國家定位」,卻是非常明顯的,更不用說它已突破了現行《中華民國憲法》「總綱」的主要規定內容。而且,其「早日完成正名制憲」,「以台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等內容,也已顛覆了陳水扁「四不一沒有」中的「不會更改國號」、「不會推動兩國論入憲」承諾。因此,即使它再「溫和」,也是一份貨真價實的「台獨決議文」,亦即是走向「法理台獨」的嚴重步驟。

實際上,「決議文草案」要改變《中華民國憲法》現行架構的企圖,是十分明顯的。它聲稱,「台灣至今仍沿用不當的中華民國憲法架構,導致民選政府無法正常運作,造成『憲政體制不正常』」,「應在『台獨黨綱』與《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正常國家決議文》,積極推動正名、制憲、加入聯合國,落實轉型正義與建立台灣主體性等作為,以實現台灣為正常國家」、「深化台灣民主價值,增加台灣意識,早日完成正名制憲,並在適當時機舉行公民投票,以彰顯台灣為主權獨立的國家」等內容,證明其追求目標仍是「台獨建國」,其「台獨」手段仍是「正名制憲」,其追求「台灣國際人格」的方式仍是「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

盡管「正常國家決議文」通過後,只是民進黨的黨內決議,但由於它將會成為謝長廷參選「總統」的競選綱領之一,而且民進黨還將有意推動「正常國家公投」,故「正常國家決議文」將會超越「黨內決議」的定位,除了是被民進黨透過競選綱領,意圖使之成為「國家政策」(倘謝長廷勝選的話)之外,還將要透過「公投」成為「全民意志」。倘其圖謀得到實現,就是切下最大的一段「香腸」,完成「法理台獨」的前期準備工作,為「正名制憲」打下最後的基礎。對此,不可等閑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