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台灣當局聲嘶力竭地推動「入聯公投」及向聯合國提出「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申請之際,也正在為聯合「台灣入聯」活動而大搞在陳水扁專機以至陳水扁身上貼上「入聯」貼紙小花招,及在島內各重要建築物豎起「台灣入聯」看版,並在國際社會上親自投稿各重要媒體喧囂「台灣入聯」的「新聞局長」謝志偉,前日卻就北京奧運聖火經台問題收斂了其塵囂的態度,「低調」地表示了只要北京奧運組委會對台灣有起碼的尊重,台方並不堅持一定要修改路線。不但與他當前鼓吹「台灣入聯」的喧囂態度形成鮮明對比,就是與他三個多月前公開聲稱「拒絕聖火來台路線」的強硬態度,也形成了巨大的落差。
為何會出現如此急遽的轉變?看來,台灣當局尤其是當初決定推翻台北中華奧委會與北京奧運組委會達成的奧運火炬經台路線協議的陳水扁、「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等人,經過再次評估之後,發覺如再一味反對已經國際奧委會批准的這一火炬繞台路線,將會對其甚為不利:其一、正如前述包含台北在內的火炬路線,是經國際奧委會批准的。台灣當局如果拒絕接受,不但是在國際奧運史上創下自毀契約、拒絕火炬入境的首例,而且也等於是拒絕履行對國際奧委會的義務,揹上違反奧林匹克和平理念的不合作的罪名;即使不會影響「中華台北」代表團參加北京奧運,但也必將會在今後嚴重影響台灣當局在體育領域上「走進國際大家庭」的機會,尤其是削弱台灣當局申辦國際性賽事的「正當性」,名符其實地「矮化」自己的地位。其二、台灣當局拒絕履行對國際奧委會及奧運的義務,也將不利其進行所謂「加入聯合國」活動。其三、當初陳水扁、陳唐山之所以拒絕奧運火炬繞台,所謂「矮化」之類的理由只不過是表面理由,其真正的動因是擔心將會影響民進黨的選情;但從其所收集的反應看,竟有超過七成的台灣民眾反對一決定,這極有可能將會是弄巧反拙,真正地影響民進黨的選情。其四、透過各種渠道得知,北京奧運組委會四月間公佈的火炬路線,是經國際奧委會批准的終局路線,沒有調改的空間,如果一味拒絕就將失去這個四十四年來再現的機會,不利提高台灣在國際社會上的「國際能見度」。
因此,台灣當局不得不由謝志偉出面,表達「我方並不堅持一定要修改路線」的立場和態度,由當初的「拒絕」搖身一變為「力保」了。當然,死愛面子,尤其是仍要利用火炬經台安排來凸顯其「獨立主權國家地位」的台灣當局,仍是要以「跌倒在地上還要抓把沙」的阿Q手法,來掩飾自己的窘境的,故謝志偉又提出了三點「要求」:一、中國在文字、論述、媒體報導時,不能把台灣與香港、澳門並列;二、不能把台灣或「中華台北」篡改為「中國台北」;三、為避免爭議,使用「二十個城市與香港、澳門」的說法,不要在聖火經過的城市上做文章。
這三個所謂「要求」,猶如是畫蛇添足,無事找事,多此一舉。實際上,自兩岸奧委會就參與國際奧委會及亞洲奧委會問題達成協議之後,凡是在中國大陸以至澳門特區舉辦的各項國際性比賽活動,如亞運會、東亞運、大運會等,主辦當局從來並沒有在中華奧委會派出的代表團的名稱上糾纏,都是以「中華台北」來相稱之。至於某些媒體將之稱為「中國台北」,那是媒體自己的事,與主辦者無關。由此可見,即使如此,謝志偉提出的三項「要求」,其實是折射了台灣當局在奧運火炬經台安排問題上,已經過了一個「向天要價,落地還錢」的過程。
實際上,四個多月前,當北京奧運組委會公佈北京奧運火炬路線後,台灣當局宣佈拒絕接受這一路線安排時,「陸委會」曾獅子開大口的提出了四項「條件」:一、必須經由不包括港澳在內出入;二、必須遵守國際奧委會禮儀;三、經過台灣當局同意;四、在「主權」不被矮化的同時,也有助於兩岸良性互動的原則下進行。以上四項「條件」,後三項都是「陪襯」的,其第一項才是真正意圖。但現在台灣當局不再堅持「國進國出」,亦即不再反對「包括港澳在內出入」的既定路線,已被證明當初提出的「條件」是「此路不通」,撞了南牆,不得不回到最初經兩岸奧委會協商並經國際奧委會批准的路線的原點。
從台灣當局在享有一定程度話語權的奧運火炬繞經台北路線問題上,也不得不按照國際奧委會的安排,回到原點的事例上,我們就可參照判斷,在台灣當局完全沒有話語權的所謂「入聯申請」問題上,根本沒有任何可以「達陣」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