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國家決議文》是「台獨決議文」

民進黨將在九月三十日舉行的「全代會」上,審議通過《正常國家決議文》,作為該黨的政治綱領之一。而在此前,主導《正常國家決議文》的陳水扁和黨主席游錫(方方土),與代表民進黨參選「總統」的謝長廷,就「決議文」的內容進行了「拉鋸戰」,爭持還異常激烈。這一事態發展,引起了出席第二屆「北京台研論壇」的部份學者、專家的高度關注,並撰寫論文進行探討研析。

台灣中國統一聯盟副主席紀欣指出,陳水扁操作《正常國家決議文》的目的,除減少綠營選民對「憲法一中」說法的擔憂,牽制謝長廷在大選時的主張(從謝長廷日前提出「現狀就是台獨」與「五年後正名制憲說」看來,該策略已產生一定效果),建立卸任後的獨派教主地位外,恐怕還希望藉著統獨矛盾,掩飾自己八年任期內的施政無能,以及擺脫國務機要費案的纏身。除以上種種目的,陳水扁及民進黨中央炒作《正常國家決議文》,或許還有一個備胎作用。「入聯公投」雖看似勢在必行,但是在就抵定這一場「入聯公投VS返聯公投」戰役會廝殺到底,恐怕也言之過早。如果民進黨/謝蘇陣營日後不得不「忍辱負重」,放棄「入聯公投」,通過《正常國家決議文》,對民進黨打選戰而言,就更形重要。

由於政黨屬人民團體,民進黨通過黨內決議文,誰也不能阻止,但卻可向綠營選民表態:民進黨以黨綱宣示將堅守台獨理想。至於放棄「入聯公投」,民進黨可一方面怪罪中共及美國打壓,二方面可找個理由栽贓在野黨制肘,三方面可訴求只要民進黨更壯大,台灣遲早可加入聯合國,因此選民更須票投民進黨。

紀欣指出,《正常國家決議文》是不折不扣的「台獨」決議文。這是因為,基於「後法優於前法」原則,該決議文一旦通過,它就將凍結《台灣前途決議文》,就像先前《台灣前途決議文》凍結了一九九一年的「台獨黨綱」一樣,成為民進黨未來必須加以落實的黨綱。

儘管民進黨人認為幾經修改的《正常國家決議文》「內容溫和,將有助於總統選舉,吸引中間選民」,媒體更以「決議文 謝蘇聯手擋正名制憲」為標題,形容最後定案的版本。但仔細閱讀定案版與原版本,兩版本都開宗明義強調:「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與中國互不隸屬,互不治理」,只是定案版把原版的「國號正名為台灣」、「盡速制定一部台灣新憲法,明定台灣國家名稱與領土範圍」,改為「早日完成正名制憲,並在適當時舉行公民投票,以彰顯台灣為主權獨立的國家」。如果這樣修辭上的更動,就有人以為《正常國家決議文》已去除一切敏感的國號、領土文字,那也未免太阿Q了吧!「正名」不就是要「正名為台灣」嗎?「制憲」不就是要「制定新憲法」嗎?兩者唯一的差別,不過就在「盡速」及「早日」而已。而且,除「正名制憲」,《正常國家決議文》還主張促進台灣國家認同與土地認同,積極推動本土文化及母語等等,說白了,就是要全面「去中國化」,徹底消除中國思想、語言、文化,讓下一代的台灣人不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這將帶來的長遠禍害,恐怕不下於「正名制憲」。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副教授候漢君亦指出,二零零七年八月中國時報所做之民調顯示支持中華民國「改名」的比例到達三成,民進黨正名的初步成效已顯現。基於此,二零零八年大選民進黨以正名作為政黨認同的符號絕對有利基本盤的凝聚,此亦符合民進黨選舉的一貫戰略。就選舉的操縱而言,正名性質的公民投票當可擴大效果。徐永明等人認為「公民投票是影響國家認同的內在因素」,「特別是對於雙重認同的民眾」。雙重認同為自認為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這群人中大約有三成在二零零四年大選支持公投,而且在二零零八年會更增多。逐漸的,雙重認同會因此極化而減少,且多數會走向「台灣人」的一方。此說相當程度解釋為何民進黨執意推動「以台灣民意加入聯合國」的舉動,以及將《正常國家決議文》列為黨綱。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周繼祥分析認為,游錫(方方土)堅持要推出《正常國家決議文》,是擔心泛綠支持者對參選人的凝聚力不足,必須以《正常國家決議文》來喚起基本盤選民的熱情和強烈支持,進而爭取中間選民的認同,以贏得最後勝選。但問題是,迄今謝長廷並未完全認同游的前述說法,謝陣營對《正常國家決議文》態度保留,認為與其在基本盤上作文章,應多花心思拓展中間票源;而呂秀蓮對此也時有異議。相對於一九九九年民進黨上下對於「總統」參選人的尊重,這次選舉,謝參選人受到的制約顯然遠大於昔日的阿扁。那時阿扁為了避免重蹈一九九六年「彭、謝」一組「不承認中華民國體制卻出來競逐中華民國總統」之譏,遂主動要求制訂《台灣前途決議文》以取代當時被認為是數次選舉票房毒藥的「台獨黨綱」。然而《正常國家決議文》的催生,並非由謝參選人主動要求制訂,而是由黨主席自行提出,姑且不論其用心是否真的良苦,唯藉此加重游個人在政壇的份量,且框住「總統」候選人當選後的「治國」理念,昭然若揭。

周繼祥指出,游錫(方方土)和「獨派」對七月三十日通過的「決議文草案」並不滿意,故不斷向媒體放話,甚至企圖在黨「全代會」以偷襲的方式來翻案。唯民進黨畢竟是一個派系共治的政黨,沒有任何一方可以掌控黨代表的大多數。若游真的向「全代會」提案,讓黨代表就「決議文草案」發表意見,進行討論、表決,則他必須冒一個更大的風險,即人多嘴雜,或許議而不決,甚至導致「草案」未能通過,那麼之前他所有的努力都將功虧一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