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眼見其「立委」選情冷嗖嗖,又想祭起其過去屢試不爽的最佳助選工具--「二.二八」,以作救急良藥,由王拓、王幸男等民進黨籍「立委」聯名提案《二二八事件及嚴時期政府違法責任追究特別條例(草案)》,該「提案」已「闖」過了程序委員會及「院會一讀」兩關,今日將由司法委員會進行委員會審查。估計,該「提案」將會遭到泛藍「立委」的強烈抵制,實際上,王拓也表示他對「法案」能否順利過關,並不樂觀。但民進黨卻因此而賺得了「轉型正義」的聲勢。
「二.二八事件」確實是台灣人民的不幸,民進黨要追究加害者的責任也確是屬於「轉型正義」的行為。但是,民進黨「立委」要提出這個「提案」,並非是為了甚麼「轉型正義」,而是要藉此進行選舉炒作,以至挽回已經冷到不能再冷的「立委」選情而已。這與陳水扁近日來親自赤膊上陣,使用了諸如「戒嚴」之類的極端謊言來為黨籍「立委」站台,可說是左右兩固側巽來抬升「立委」選情。然而,攪笑的是,陳水扁所鼓吹的「戒嚴」,正好是對民進黨籍「立委」炒作的追究「二.二八事件及戒嚴時期政府違法責任」的反動,等於是自相矛盾,自打咀巴。
民進黨已將「二.二八」的助選價值利用至盡。在過去,每當選戰遇到障礙,打不下去之時,就抬出「二.二八」,而且果然是「救命靈丹」。但也由於過度消費「二.二八」,致使其效能正在依次逆滅。因此,在今次王拓、王幸男等人就乾脆以「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姿態,在「提案」中加插了「株連九族條款」,其第四十條明定,即使被告死亡,其配偶,直系或嫡系三親等內血親應代為行使訴訟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是說,倘若該「提案」獲得通過,當年在「二.二八」事件中和戒嚴時期逮捕,處決受害者的當事人,,其配偶、子女以至外甥之輩都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很明顯,民進黨「立委」是希望能仿效陳水扁為了穩住深綠而不惜放棄中間選民的手法,以可能會遭到多數選民反感的「株連九族」手法,來作為嘩眾取寵的炒作議題。
這個「株連九族條款」,荒謬至極,其一、它違背了國際上行的刑事政策學中的「追訴時效消滅」的理論和實踐。實際上,國際通行的刑事政策學上的刑事責任消滅事由有:一、行為人承擔刑事責任完畢「含緩刑、假釋等預期滿、假釋等情形」;二、超過追討時效的;三、被款免的;四、「告訴乃論」的狠罪,沒有告訴或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二.二八事件」發生已經整整六十年,當時的責任已基本死亡。而解除戒嚴雖然只有二十年,但當年發生 「白色恐怖」的時期,至今也已四、五十年,責任人也大多死亡。他們在死亡之後,即使是其生前罪孳多大,司法機關也應依法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其二、「株連九族」是法西斯及封建時代的產物,自詡為「民主」、「進步」的民進黨人,竟然從歷史的垃圾堆中撿拾出來,當作是珍寶,並隱而重之地將之移植到法律草案中,等於是自刮咀吧,因為追求人權正是當年民進黨起家的「神主牌」之一。也與當年是以「撤銷戒嚴」起家的民進黨,其黨主席陳水扁竟然叫囂要宣佈「戒嚴」一樣荒謬。而其實,依國際慣例,不但是刑事政策上不能搞「株連條款」,就是民事政策上,也逐步向「一人做事一人當」靠攏。實際上,台灣地區最近所改「民法」,也撤銷了「欠債子還」條款。民進黨人大搞「株連九族」並意圖將之法制化,只要開歷史的倒車。
民進黨人在「立委」和「總統」選舉前夕之所以要拋出「二.二八法案」,其實可能還有一個「深層次」的因素在作崇:那就是已預計李登輝在明年的二月二十八日,不會再站出來為民進黨站台助選。為了彌補這項「損失」,於是就籍提出「法案」而炒熱「二.二八」的話題。
實際上,李登輝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八日主持「百萬人牽手護台灣」活動,是陳水扁能夠勝選的其中一項重要因素。--在當年二月二十八日之前,陳水扁的選情一直很冷,民調一直提升不起來。是在李登輝跳出來主持「百萬人牽手護台灣」活動之後,陳水扁的民調才逐漸提升,直到與「連宋配」的民調頗為接近。因此很多人都指出,李登輝主持「二.二八牽手護台灣」活動,是陳水扁民調由衰轉盛的關鍵轉折點。
而在今次「總統」選舉前,李登輝卻一反常態,猛烈批評陳水扁及民進黨政府,盡管李登輝與謝長廷的關係尚可,謝長廷也曾多顧李盧要求李登輝能支持他,而據說李登輝當也爽快地答應了,但李登輝是否會出席民進黨正在加緊籌備的「二.二八」周年大型活動,現在還是未知之數。如果民進黨正在籌備的「二.二八」活動,缺少李登輝的站台亮相,其動員效果就將大打折扣。
現在尚未知,李登輝會否公開支持謝長廷。但從李登輝猛烈批評民進黨的情況研判,李登輝「避席」「二.二八紀念活動」的機率較高。而民進黨人提案的「二.二八」草案,就可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屆時李登輝有可能不出席的「損失」。或許,這也正是王拓等人提出這個「法案」所希望能順帶收到的「副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