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受到「歐文龍事件」的震撼教育,也或許是劉仕堯本人較為誠懇、謙遜的性格使然,在特區立法會對特區政府五個政務範疇的「施政方針」的辯論中,運輸工務範疇無論是其「施政方針」的寫作水平,還是劉仕堯司長在回答議員們的詢問(本應是「辯論」),均可算是上乘者。因此,他與議員們的互動也就較為暢順,當中還併發出不少火花,議員們對他勉勵有加。比如,曹其真主席就多次送上關懷,從「手心涼」到「不要緊張」再到「在哪裡跌倒,就在哪裡爬起」,都充滿了理解、鼓勵之情。而劉仕堯也機不可失,藉機表態謂敢於正視社會訴求,並為其下屬打氣,表示自他上任十個月來,發現大部份下屬均具專業水平及有承擔,可組織一起發揮團隊精神,亦會將議員的支持化為動力,做好工作,「跌倒冇得抖,即刻彈起身,仲要即刻做」。
劉仕堯司長的個人回答詢問及表態,確是具專業水平及有承擔。但他所說的其下屬也是具專業水平及有承擔,則可能不夠全面。誠然,他的下屬大多是具有專業水平者。否則,除了或許會有的「走後門」者之外,他們如沒那麼「兩涮子」,也就無法在專業要求較高的運輸工務公務公共行政主管部門中服務十幾年。
但是,若說是「有承擔」,則恐怕是言過其實。請看作為「歐文龍案」中的證人的身份,運輸工務範疇的一些高中級官員在終審法院庭審中的表現,不是「不知道」就是「唔記得」,甚至是改口供,以至是推翻自己的供詞。如果是排除了「應訊技巧」以至是「攻守同盟」的話,就絲毫沒有敢於承擔的氣慨息。
其實,缺乏承擔的表現,除了是在赴法庭應訊時反映了出來之外,在運輸工務範疇的日常運作中,更是充分地表現了出來,實際上,筆者曾接觸到一些業界朋友,他們都反映指出,自歐文龍涉案被捕後,運輸工務範疇的一些高中級官員,在「風聲鶴唳,草木皆兵」之下,「明哲保身」、「但求無過」。在審批商業工程項目時,既不敢負責任,又不相信別的同事,因而相關的批則被拖壓了下來,影響投資者的商業發展計劃和運作損失不菲。而一些本來已經獲批准,甚至已招了標也已作過宣傳的公共建設工程,如愕街升降機工程計劃,新口岸與山頂醫院之間的行人天橋計劃,新口岸區的內街美化工程計劃,宋玉生廣場東側的馬路及行人道的美化重整工程等,至今都是「泥牛入海無消息」。就在這次「施政方針」辯論會上,劉仕堯才透露,海底隧道工程要填海,而海域是由中央管理,必須等待中央批准才能動工,但上述這些規模較小,澳門特區政府完全可以行使自己的高度自治權的「民生/民心工程」,總不能將擱置的原因歸咎於「中央尚未批准」吧?
上述的「民生/民心工程」,雖然規模較小,但由於與區內居民的生活品質密切相關,因而可說是落實貫徹特首何厚鏵「以民為本」、「提升居民綜合生活素質」施政理念的工程。倘繼續拖延下去,不但是無助於提升區內居民生活素質,而且也將影響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
至於一些較大型的政府工程,如宋玉生圓形地立體交通設施、特殊及危險廢棄物處理中心等,在工程公開招標甚至是已舉行過「動工禮」之後,至今仍未正式動工,也將使人產生「因人廢策」--,因主事的區文龍涉案被捕而不能動工,致使特區政府的政策未能實現穩定性、延續性的感覺。這是因為,上述工程計劃都是已被納入運輸工務範疇的「施政方針」中,並被立法會通過的,因而具有法律效力。但現在卻因歐文龍涉貪被捕,而全部擱置了起來,予人「人亡政息」的印象,進而誤解為凡是歐文龍主持、批准過的工程計劃,全部都給停止下來。倘是這樣,更為凸顯了澳門特區的法治環境不彰,「一朝臣子一朝策」。
因此,倘要真正做到如劉仕堯所說的那樣「具有專業水平及有承擔」,運輸工務範疇的高中級官員,一定要卸下包袱,輕裝前進,樹立起對澳門特區社會及自己的個人專業負責的觀念,認真地批審相關圖則及開展相關工程,在保質的基礎上求快,以透過此方式來爭取居民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