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頒法規嚴打零費團冀能帶出一個好頭 廣東頒法規嚴打零費團冀能帶出一個好頭

據報載,廣東省物價局近日制定出台了《廣東省物價局旅遊價格管理辦法》,將從明年三月一日起施行。根據這一「辦法」規定,廣東省將禁止和打擊「零費團」和「一元遊」。消息傳到澳門後,受到本地旅遊業界的熱烈歡迎。如澳門旅遊業議會理事長胡景光就指出,自內地旅行團在澳門黑沙發生衝突事件後,本澳旅遊局已表示將會重新檢討有關地接社的管理條例。廣東省今次出台有關措施,相信能雙管齊下,保障消費者權益。因此,廣東省的相關措施能起示範作用,相信將來內地會有更多的省市跟隨。

廣東省物價局出台「旅遊價格管理辦法」,既有可能是針對澳門「黑沙事件」及香港旅遊市場前一段時間發生的幾起「零費團糾紛」的應對措施,也有可能是針對「零費團」不但是在港澳,而且在內地桂林、海南等地以及泰國、澳洲、日本等國家,都因「零費團」而發生過重大糾紛的普遍現象,而早就決定予以整治的依法行政行為。不管怎樣,相信廣東省的做法,就如當年是改革開放的先行者那樣,發揮著帶頭作用和效應。而澳門特區旅遊局日前赴京與國家旅遊總局就「黑沙事件」召開的工作會議,更是可能會促使內地在全國的範圍內進行整頓出境旅遊的工作,制訂頒佈相關法規,堅決制止「零費團」。

實際上,從過往的情況看,因「零費團」而引發的糾紛,主要責任是在內地出發團旅行社方面。盡管香港的旅行業界曾先後發起抵制上海等地的旅行社所組織的「零費團」的行動,而澳門的旅遊業界也曾醞釀過制裁「零費團」,但內地的發團旅行社卻不以為然,如上海業界只是接受香港旅遊業者以提高小費來接待內地旅行團的措施,但就拒絕停止組織和派出「零費團」,認為倘停辦「零費團」將令他們無生意可做。而另一方面,雖然港澳地區的大部份業者,對「零費團」作出不同程度的抵制,但仍有部份業界甘之如飴,樂於接待「零費團」。只有內地和港澳雙管齊下,頒佈相關法律法規,制止和打擊「零費團」,才能從根本上整頓出境港澳遊市場,杜絕「黑沙事件」的再次發生。

其實,「零費團」在港澳並非是「新鮮事物」。早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日本就已有大批遊客以「零費團」的形式來港澳旅遊。但與現在情況不同的是,當時攬客的日本旅遊社將之稱為「購物團」,明確說明旅客到了港澳之後必須購物,雙方旅行社主要是靠收取旅客購物的回佣來維持生存。但現時內地的旅行社雖然也「移植」了「購物團」的方式,以不向旅客收取團費或只是收取一元團費來招徠遊客,卻又沒有向報團的遊客事先講清楚參加的團是「購物團」而非「觀光團」,到了港澳之後必須購物及自付景點門票。這種利用內地至今尚未有「購物團」與「觀光團」的概念區別的「空白」,來進行「零費團」的宣傳和攬客的做法,是刻意欺騙遊客。甚至個別內地旅行社,在組團時是「觀光團」,但卻沒有把相應的團費交給港澳的地接社,故港澳地接社就當作是「購物團」處理。這樣就做成了各種糾紛,包括香港曾發生的「棄團」及拒絕安排團員入住酒店,及澳門的「黑沙事件」等。據知,目前「零費團」最猖獗的省市,是上海、浙江、江蘇、四川、海南、廣西、廣東等地。至於「黑沙事件」攬客旅行社的當事地--河北省唐山,則是首次發現。因此可見,「零費團」已向全國各地擴延開去。

「零費團」的一個最重要特徵,是由本應由內地攬客社「一次性收費」,改為港澳地接社「分段收費」,並須按導遊的指示購物,這就使遊客最後付費或支出超出原定計劃的幾倍甚至是幾十倍。

因此,堵絕「零費團」,關鍵是在於內地整頓和規範旅遊市場,頒佈法律、法規禁止組織「零費團」和「一元團」亦即「購物團」,而是組織真正的「觀光團」。其次,是港澳地區也應制訂相關法規,規定地接社必須恢復常態運行,即在拒絕接收「零費團」的基礎上,向導遊支付工資。另外,對組織或接待「零費團」的旅行社,應實施較為嚴苛的懲罰制度。今次廣東省率先出台相關規定,相信能在內地和港澳都帶出一個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