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的機遇、挑戰與對策

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認為,“十二五”期間“我國發展仍處於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既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也面對諸多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挑戰。”“十二五”仍將是機遇與挑戰並存,中國經濟可以大有作為的5年;但就決策層而言,應更多關注轉型之緊迫及轉型之艱難,從而需要非凡的勇氣與魄力來推進改革,完善體制機制,是轉型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度。

一、機遇

從國內形勢看,“十二五”期間,中國經濟仍能保持較快的發展。一是勞動力優勢。儘管面臨人口老齡化的壓力,但“十二五”期間,人口紅利對經濟發展的支撐仍不會消失。二是資本優勢。未來5年高儲蓄的局面不會發生根本改變,因此,仍然有充裕的資本供給。三是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為增長提供強大的動力。如果說過去30年,工業化是中國經濟的主要推動力量,那麼“十二五”以及未來的更長時間,城市化將是主力。四是市場化不斷推進,開放水平進一步提高,這些都會使經濟煥發出更大的活力。

從國際形勢看,儘管遭遇到金融危機,全球化的發展出現曲折,但全球化的大方向不會改變,和平與發展仍是當今世界的主題。值得重視的是,由於受到危機衝擊,發達經濟體與發展中經濟體的復蘇呈現出不同步的情況,二者的相對力量也在發生變化。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測算,按購買力評價,到2014年,發展中經濟體占世界產出的比重將首次超過發達經濟體。這給發展中國家特別是中國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那就是,中國可以積極地參與全球化的治理與區域性的合作,參與全球遊戲規則的制定。與之相應地,中國可以加快人民幣國際化的步伐,逐步改變全球的貨幣體系,這些無疑都給中國提供了巨大的機遇。

二、挑戰

首先,是外部需求萎縮的挑戰。如果說,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所處的外部環境基本稱得上是“全球化的黃金時代”,那麼,經歷了這次危機,全球化的黃金時代恐怕要告一段落。首先,全球範圍內的經濟再平衡與結構調整、金融部門的修復、實體經濟活力的重新獲得,以及新增長點的發掘,都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而金融危機之後所產生的財政危機,也會拖累復蘇的步伐。2010年的美聯儲年會後,一份集合了多名央行官員與經濟學家智慧的最新研究認為,後危機時代將有“10年過渡期”。也就是說,始於3年前次貸危機所造成的經濟頹勢還將持續大約7年。這意味著未來幾年全球潛在增長率將會有所下降。而且,根據歷史經驗,在面臨增長下滑的時候,貿易保護主義必然會抬頭。這表明,中國所面臨的外部需求的萎縮並不是暫時的,而是一個會持續較長時間的“新常態”。外部環境的改變,使得“十二五”規劃的制訂與之前有了很大不同,我們必須要把擴大內需放在重要的位置。

其次,是傳統發展方式不可持續的挑戰。過去30年中國增長奇跡值得歡呼,但也付出了巨大代價,特別是增長失衡問題非常嚴重。這包括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發展的失衡;投資與消費的失衡、製造業與服務業發展的失衡;內外需之間的失衡,增長與分配之間的失衡等等。增長失衡問題導致未來中國增長面臨自然與社會方面的雙重約束。一方面,經濟趕超與要素價格扭曲,導致結構失衡以及資源浪費和環境破壞;另一方面,只注重增長速度而忽視增長分享的做法,也導致了經濟增長與福利改進之間的不匹配。可見,無論是資源環境所形成的自然方面的約束,還是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以及收入差距所形成的社會方面的約束,都意味著傳統發展方式不可持續。

“十二五”期間,中國的工業化和城鎮化還在加速推進,資源環境方面的壓力會進一步加大。西歐早期工業化時期,涉及的人口只有1.3億,而中國當前的工業化與城市化,則要涵蓋13億人口。這樣巨大的規模和體量,將會給資源能源與環境帶來空前的壓力。這無疑會對過度依賴投資、過度依賴工業特別是重化工業、過度依賴要素投入的增長模式形成自然方面的約束。

與此同時,社會方面的約束也在增強。這裏特別要提到的是收入分配問題。其一,中國目前基尼係數在0.46左右,已經超出了0.4的國際警戒線標準。其二,從統計數據上看,城鄉收入差距在3.3倍左右,但考慮到城市隱性補貼以及社保等因素,城鄉差距還要大得多。其三,過去較長一段時間,在政府、企業與居民三者之間大的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居民收入增長相對緩慢;在資本與勞動之間的分配中,勞動報酬占國民收入的比重處於一個逐步下滑的過程。這些表明,收入分配問題值得高度關注。收入差距過大不僅成為擴大內需與轉變增長動力的瓶頸和障礙,也是影響社會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

三、對策

首先,政府要轉型,特別是要減弱增長過程中的政府性驅動。政府轉型是指要從經濟建設型向公共服務型轉變。當前來講,緊迫的任務是要減弱增長過程中的政府性驅動。首先,政府性驅動不利於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其次,對國有經濟或地方政府的依賴儘管直接效果明顯,但會帶來財政風險。因為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地方政府的負債風險,最終都由中央財政承擔。比如這次的地方融資平臺風險。第三,政府性驅動還會致使經濟結構進一步扭曲,出現效率不足,尋租腐敗等問題。

其次,改變政績評價體系。目前對於政府的政績考核,主要還是經濟指標,特別是GDP增長率。儘管加上節能減排指標,但還不足以對地方政府行為形成約束。值得指出的是,即便中央一直強調科學發展、經濟轉型,但與此同時,地方政府在競爭中又面臨著“速度不減,指標不降,排名不跌”的挑戰,使實質性的轉型很難推進。因此,只有弱化經濟增長指標,考慮更多的社會性指標(比如居民收入增長率,就業水平,社會保障水平,環保水平等),才可能從根本上改變政績評價體系,從而轉變地方政府行為。

第三,更加注重發揮價格、財稅機制的作用。發展方式轉型是極為複雜的系統工程,政府在掌握大方向的同時,要注重發揮價格信號與財稅激勵的作用。只有資源、能源價格合理了,資源稅、環境稅到位了,才真正有利於節能減排;只有勞動力、資金成本不再被壓低,才會激勵企業注重研發和技術創新;只有逐步增加直接稅的比重,才會使地方上不會只注重規模擴張與工業發展,從而有利於產業結構的轉換;只有理順中央地方財政關係,使地方財政有新的支撐,緩解地方財力、事權不匹配的問題,才不會出現地方單純依賴土地財政、畸形發展房地產的問題。另外從根本上,只有打破壟斷,促進競爭,價格信號才可能更加準確,從而更好地引導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供給的效率。

所有這些,都需要改革來實現或保障。“十二五”期間,應大刀闊斧地推進改革,變危機為改革的重要契機,現在尤其需要的是非凡的勇氣與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