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局中央統籌立法工作,兩辦合併成局新領導就職

【本報訊】新成立的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新任局長朱琳琳及副局長陳軒志就職。新任局長朱琳琳介紹,法改局3大職能包括新增的法改中央統籌工作,及法律改革辦公室和國際法事務辦公室各自的原有事務,首要工作是跟進施政報告列出的15項立法進度。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主持就職儀式。她致辭說,政府總結過往經驗,為加強立法統籌及全力推進立法規劃,考慮到社會及立法會對法務工作的訴求,將“法律改革辦公室”及“國際法事務辦公室”合併為“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

陳麗敏稱,新設立的“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作為法改中央統籌機構,協助政府統籌立法計劃的制定和監督其執行,檢討並草擬重大法典及主要法律制度,以及進行國際法事務方面的工作。

陳麗敏說,為有效落實政府各範疇所編定的法規項目,“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將透過各種機制和規範措施,包括集中力量把握既定的時間,嚴格遵守“法規項目草擬流程指引”的規範,及組成跨部門專責小組等,全力推進法規的草擬及修訂工作。

陳麗敏表示,政府將根據立法規劃,因應社會實際需要,適當調整,滿足和配合社會不同發展階段的需要,會優先推動有關民政民生方面的法規項目。

陳麗敏指,朱琳琳局長及陳軒志副局長在相應的領域具有多年的實務經驗,具備專業能能力,期望他們努力完善特區法制建設及法律體系,為特區及市民服務。

新任局長朱琳琳介紹,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除承擔原屬法律改革辦公室及國際法事務辦公室的職能外,還專責推動特區政府中央法律統籌機制的工作,以便政府可以集中資源,以輕重緩急的次序制訂法律,及時回應社會的需要。

朱琳琳表示,今後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會加強與各公共部門的溝通,輔助各職能部門按期完成各自的立法項目,共同為特區的法制建設努力。

朱琳琳強調法改局職能並無與法務局重疊,法改局的優先工作是跟進已在施政報告列出要立法的15項立法計劃,法改局會與相關部門聯繫,監督其進度。她解釋,法改局合併後人員共有64人,編制為113人,編制較兩辦公室合併前擴大,並不代表馬上增加人員,只預示法改局未來發展需要的人手,法改局會逐步按照工作需要配置人員,預計今明兩年內不會增加太多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