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讓我們記住了什麼

無論從哪個角度看,“十一五”都將是令人難以忘懷的5年。它為即將到來的“十二五”乃至今後更長時期的經濟社會發展,留下了一筆寶貴的物質和精神財富。

憧憬

2005年10月,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簡稱《建議》)。根據執政黨的這一建議,2006年3月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批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簡稱《規劃綱要》)。

“十一五”規劃,是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編制的第一個五年規劃,也是黨中央提出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思想後編制的第一個五年規劃。

由於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承前啟後的關鍵期,“十一五”規劃自然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在規劃的編制階段,即吸引了公眾的熱情參與。據新華社報道,僅環境規劃就有412萬人建言獻策。規劃正式出臺後,人們更是對其給以高度評價並寄予厚望。

作為中央指導經濟社會發展的路線圖,“十一五”首次以“規劃”取代沿用了半個世紀的“計劃”二字,凸顯政府更加注重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規劃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突出以人為本、統籌協調的主線。“立足科學發展,著力自主創新,完善體制機制,促進社會和諧”——中央《建議》中提出的這24個字,可謂“十一五”規劃的精髓所在。

縱覽“十一五”規劃《建議》及《規劃綱要》,新理念、新概念、新提法觸目可及,學者和媒體紛紛解讀其中的“關鍵詞”——產業結構調整、自主創新、區域協調、“兩型”社會、循環經濟、新農村建設、深化改革等等,引發輿論熱議。

歷程

“十一五”規劃確定的經濟發展主要目標是: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7.5%,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比2000年翻一番。同時,更加強調增長的質量和效益,將優化結構、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作為重要前提,首次明確提出了單位GDP能耗要比“十五”期末降低20%等約束性指標。

除經濟指標外,“十一五”主要目標中還有更多涉及人民生活、群眾利益、人的全面發展等領域的內容,包括教育、就業、社會保障等若幹方面。這正體現了科學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

但在5年實踐過程中,上述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實現難度遠遠超出預想。這裏有兩個重要的影響因素,就是國際經濟形勢的風雲突變和各種罕見自然災害的接踵而至。

在此情況下,中央政府果斷決策、積極部署,一年之內將宏觀調控的方向由“雙防”(防過熱、防通脹)調整為“一保一控”(保增長、控物價),進而又細化調整為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相應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也分別由“穩健”、“從緊”調整為“積極”、“適度寬松”。按照這樣的政策取向,4萬億元投資計劃、十大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等諸多具體措施密集推出。

啟示

回首5年非凡之路,科學發展、以人為本、堅持改革是“十一五”期間的三個顯著特徵,也是我們應當從中汲取的三條主要經驗。

一、科學發展

在科學發展觀的引領下,“十一五”規劃深刻認識到以往那種重速度、輕質量,重經濟、輕社會的發展方式的不可持續性,在確立規劃目標時更偏重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也更偏重人文和社會領域的發展。一方面,這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後必然的內生要求;而另一方面,國際金融危機又從外部強化了這種轉變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形成了一種倒逼機制。

毋庸諱言,中國經濟之所以一度在國際金融危機的衝壓之下“很受傷”,很大程度上就是由於30年來,我們的經濟增長模式是一種以生產要素低成本為依託、以勞動密集型和資源密集型產業為主體的出口導向型經濟。“調結構”正是對科學發展觀具體而微的落實與詮釋。

值得欣慰的是,以危機為契機,“十一五”後半期以來,我們在產業結構上,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培育和扶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國家已確定了7個重點加快推進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在區域經濟結構上,加快推進產業梯度轉移,大手筆重構經濟版圖(接連有10餘個區域發展規劃上升為國家戰略)。目前已經取得初步成效,為中國經濟下一步的健康、持續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同時也要看到,仍有一些地方為片面追求“保增長”的即期效應,容忍甚至鼓勵一些技術水平低、資源消耗高、環境污染重的落後項目上馬。這是“唯GDP”思想的延續,與科學發展的要求背道而馳。對於此種飲鴆止渴的做法,務須嚴加警惕和遏制。

二、以人為本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貫徹科學發展觀必須堅持以人為本。以人為本、關注民生作為“十一五”規劃的一大亮點,在規劃公佈之初即廣獲好評。

“十一五”期間的民生投入以及各種惠民政策的數量、頻率遠超以往:

教育方面,國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城鄉全面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頒布實施……

醫療衛生方面,歷經3年醞釀、爭論的“新醫改”方案公佈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已覆蓋全國城鄉12億以上的人口;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籌備就緒……

住房保障方面,針對部分城市房價過高、增長過快的情況,中央出臺被稱為“史上最嚴厲”的樓市調控政策,並正式啟動保障性安居工程……

居民收入方面,2006年~2009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均高於“十一五”規劃提出的年均增長5%的目標……

三、深化改革

“十一五”規劃將“深化體制改革”專列一章,要求“以轉變政府職能和深化企業、財稅、金融等改革為重點,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形成有利於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促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機制”。

5年來,圍繞著“十一五”規劃確定的改革重點,中央和地方都進行了許多有益的探索。諸如:國務院機構的“大部制”改革、深圳的“行政權三分制”改革、一些省市的戶籍制度改革,等等。為鼓勵更多的改革突破,迄今為止,國務院已批準在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等地設立8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其中大部分是在“十一五”期間批準設立的。

坦率地說,由於應對危機等特殊情勢的需要,“十一五”時期的改革進展總體上並不盡如人意,某些方面甚至有所停滯和退步。但是,改革是實現科學發展、永續發展的必由路徑。中國經濟要想真正轉變發展方式,關鍵就在於不斷推進和深化改革,徹底打破阻礙轉型的體制性障礙。特別是要在繼續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同時,加快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否則,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也會得而復失,現代化建設的目標就不可能實現。 (車海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