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三個懷疑非法旅館單位被查封

【本報訊】跨部門工作小組由2月2日至昨日下午五時,查封3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的單位,發現2名逾期逗留人士、2名持用偽造身份証明文件人士及2名非法入境者,及1名不合作的住客。 在警方協助下,5名人士被帶走調查。

行動至今,跨部門工作小組共調查1,245個次單位,涉及單位820個,封印了104個懷疑非法提供住宿的單位,120個為一般住宅單位,並繼續調查需要進一步跟進的單位。被調查的單位部分已空置或無人居住,旅遊局及警方會繼續調查懷疑非法提供住宿但無人應門的其他單位,警方執行任務時23次發現懷疑非法提供住宿的單位,通知旅遊局處理。

《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自8月13日生效至今,旅遊局共開立了104個制裁卷宗,並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對5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科處罰款澳門幣二十萬元。其餘卷宗已進入制裁程序。

行動至今涉嫌居於這些非法宿舍內共1,057人,其中 481人接受調查,住客中23人逾期逗留、18人非法入境 。累次行動中共18名提供非法供住宿者(經營者),14名招攬者,16名控制有關單位者(管理人)及8者不合作住客被捕。

旅遊局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對違規者展開制裁程序。目前已對5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科處罰款澳門幣二十萬元,若法定期滿未繳罰款,將由財政局執行強制徵收。8名不合作住宿者各被處罰款澳門幣三千元,3人已繳納罰款,未在法定期限繳款者,旅遊局會通知財政局強制徵收,並知會治安警察局,當事人入境前必須繳清罰款,否則將被禁止入境。

根據法律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及控制有關單位者(管理人)可科處澳門幣二十萬至八十萬元,招攬者可科處澳門幣兩萬至十萬元。不合作者可科處澳門幣三千至兩萬元,不合作的住宿者可科處澳門幣三千元。

非法提供住宿的單位被查獲後,旅遊局會制裁違法的經營者、招攬者及管理人,並截斷這些單位的水電供應及封印大門。歡迎公眾致電2833 3000舉報懷疑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