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集會堵塞道路28人被捕,政府重申“超齡子女”已解決

【本報訊】澳門永久居民未受惠子女家長會下午集會,其中28名集會人士因堵塞道路影響公共秩序被拘捕。特區政府發出新聞稿指,對“超齡子女”來澳定居只有一個安排。

澳門永久居民未受惠子女家長會繼續在政府總部前的南灣湖畔集會,治安警察局消息指,約80名集會人士期間離開預定的集會地點,堵塞位於風順堂街的特首辦門口,並令道路交通癱瘓。當局稱,集會地點附近是高密度住宅區、行政當局主要辦公地點以及有學校和世遺景點,集會人士的行為影響政府總部的正常運作和嚴重影響公共秩序。治安警指出,集會已背離和平表達訴求的目的,當局人員勸籲及警告後不果,以加重違令罪拘捕4男24女,移送檢察院處理。

特區政府發出新聞稿指對於家長會提出激烈訴求,要求特區政府協助未受惠家團子女來澳定居;特區政府重申,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2條的規定,批准內地居民來澳定居屬中央人民政府的權限。中央人民政府已對解決超齡子女的原則及範圍作出清楚界定,對“超齡子女”來澳定居只有一個安排,已於2009年12月1日啟動,沒有也不會有改變。

澳門的“超齡子女”的問題已得到合理及圓滿解決。任何不屬於《澳門居民在內地超齡子女前往澳門定居申請須知》所指“超齡子女”範圍的澳門居民在內地的親屬,須根據現行內地公安機關的相關規定申請來澳定居。

根據政策,中央政府處理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超齡子女”的問題,標準一致,其執行細節則因應兩地實際情況而作調整。兩地唯一分別是啟動措施的時間不同,澳門特區政府比香港特區政府早一年多啟動執行有關中央人民政府對“超齡子女”問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