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陸續寄出社保補扣及任意供款憑單

【本報訊】社會保障基金已完成部份新社會保障制度補扣供款、任意性制度登錄申請的審批工作,陸續向合資格人士寄發補扣供款憑單及本年第一季任意性制度供款憑單。年滿65歲或以上人士在一次性補扣供款後,可即時申領部份養老金,如選擇繼續進行任意性制度供款,社保基金在每年4月會按比例調升有關人士可領取的養老金金額。如選擇不再供款,即使收到供款憑單亦無須繳款,只需填妥「無意進行任意性制度供款聲明書」交回社保基金即可,社保在下一季度將不會再寄供款憑單予有關受益人。

社保基金表示,部份已申請並獲批准登錄任意性制度及補扣供款人士,於本月起將陸續收到本年第一季任意性制度供款憑單及補扣供款憑單。任意性制度供款按季度繳納,4月份將徵收今年1至3月共澳門幣135元供款(每月供款額為45元);補扣供款按申請人資格最高可補扣180個月,即澳門幣8100元供款,供款憑單左上方會詳細列明可補扣月數及金額。

由於新社會保障制度實施後需接待人數眾多,社會保障基金已加緊對各項申請的審批工作,會陸續向合資格人士寄出有關審批確認通知信及相關的供款憑單。由於審批需時,如已提出任意性制度登錄及補扣供款申請的人士,於4月份內仍未收到任意性制度登錄的審批通知及相關供款憑單,只需於收到通知及相關文件後,於緊接供款月一併繳交當繳供款即可。補扣供款為一次性繳納,於收到憑單後,再按憑單上列明的供款期限繳交即可。

於今年1月1日實施的新社會保障制度規定,在法律生效後加入成為社會保障基金受益人的人士,或法律生效前已登錄而選擇進行補扣供款人士,必須在供款滿360個月後才可領取全份養老金(現時為澳門幣1700元),此前則按已供款月數以比例收取養老金。因此,年滿65歲或以上人士,在補扣最多180個月,即澳門幣8100元的供款後,可即時申領一半養老金,即澳門幣850元,如受益人選擇繼續按季度進行任意性制度供款,每年4月,社保基金會按照其前一年增加的供款,計算總累積供款月數,調整受益人可領取的養老金金額。但是受益人有權選擇不再進行任意性制度供款,他們可於社保基金大樓、80多個服務點及社保基網頁下載「無意進行任意性制度供款聲明書(DC11)」,填妥後交回(或傳真)至社保或80多個服務點即可,社保在下一季度將不會再寄供款憑單予有關受益人。。

另外,就有部份市民反映不明白為何其於外地求學的子女亦收到有關任意性制度供款憑單,社會保障基金表示,如有關人士過去曾從事兼職工作,於社會保障基金登錄並進行供款,在新社會保障制度下會自動轉入任意性制度,社會保障基金在早前寄出的通知信中已向有關人士說明如無意進行任意性制度供款,只要填妥隨信附上的「無意進行任意性制度供款聲明書(DC11)」,交回(或傳真)至社保或80多個服務點即可,如無交回有關聲明書,則被視為有意繼續供款,社保基金會按季度發出供款憑單予有關人士進行供款。

新社會保障制度生效後,截至3月15日為止,社保基金共收到19,333份任意性制度登錄申請,20,270份補扣供款申請,其中己審批的任意性制度登錄申請共17,369份,補扣供款申請10,963份。

市民如想欲查詢更多有關任意性制度供款及補扣供款事宜,可致電2853 2850或瀏覽社會保障基金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