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車在中國將面臨空前嚴厲處罰

【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中國最高立法機關22日通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決定,對於那些喝酒開車的人來說的確是一個壞消息:今後醉酒駕駛機動車將一律吊銷駕照,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而酒後駕車肇事者可能將面臨終身禁駕。

但在更多人看來,這是一個好消息。“對醉駕空前嚴厲的懲處規定,體現出中國堅決遏制酒後駕車行為的決心,也意味著對酒駕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更好地控制,和對老百姓生命安全更好地保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黃京平說。

近年來,中國警方掀起了力度不斷增大的專項整治行動,初步遏制了酒駕高發態勢,因酒駕導致的交通事故年均下降10%以上。然而,醉酒駕車導致的惡性交通事故在中國仍然時有發生,每年因此而傷亡的人數仍然高企,令老百姓深惡痛絕。對此,中國正以立法的方式來長久有效地遏制這一交通陋習。

中國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已將醉酒駕車行為入刑定罪: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國公安部副部長楊煥寧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有關說明時表示,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進行修改,就是為了與刑法修正案(八)的規定相啣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將“飲酒後駕駛”和“醉酒駕駛”區分對待,但無論是哪一種行為,對其的懲處力度都較之以前大幅度提升。

例如,修改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修正案中,將暫扣駕照改為吊銷駕照,並增加了五年內禁駕的處罰。

修正案也大幅提高了對飲酒後駕車的罰款額度和暫扣駕照期限,從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期限由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改為6個月;再次飲酒後駕駛被查處,將被處10日以下拘留和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吊銷駕照。

修正案還明確,飲酒後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

經過修改的法律對酒駕行為做出了更加嚴厲的懲處規定,但這些規定能不能被嚴格貫徹執行,交管部門的執法水準能力能否跟上、如何避免出現“人情案”之類的情況,是另一個無法被忽視的問題。

“我們已經要求各地配備完善酒精檢測儀等執法設備,制定酒精檢測儀操作規程,進一步規範執法設備的使用管理;要對在用的呼氣式酒精測試儀、執法記錄儀、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等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中國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負責人說。

該負責人坦承,修正案顯著提高了違法者的違法成本,也增加了違法者逃避處罰的可能。現實情況中,面對交警檢查,有的喝過酒的司機為逃避處罰,強行衝卡、撞交警、逃跑等各種行為都有。修正案實施後,隨著處罰嚴厲程度的加大,司機逃避檢查、妨礙執法的情況可能會增加,這就對提高交警的執法能力以及執勤執法安全防護水準提出更高的要求。

他表示,中國公安部已經部署各地公安機關,在制定完善執法辦案程式的同時,細化查處酒後駕駛、追逐競速、涉牌涉證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操作規程,落實交通民警道路執勤執法安全防護裝備的配備和使用,防止發生車輛衝闖執勤卡點和傷害民警案件,對拒絕、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的,一定要快速處置、嚴厲打擊。

懲治酒駕的“重拳”已經揮出,但如何更科學地界定“酒後”與“醉酒”,也成為許多人士熱議的話題。按照現行規定,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每百毫升超過80毫克為醉酒,20毫克至80毫克為酒後。

“酒量因人而異,有的人喝一斤酒不醉,但有的人喝一兩酒就醉了。”有不少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出,用同樣的標準判斷是否“醉酒”,就有可能放過真正醉酒駕車的人。

有專家建議將意識反應也作為判斷“醉酒”與否的標準之一,但也有人對此表示反對。全國人大代表柏廣新認為,根據酒後的意識反應來判定主觀性太強,會給違法者和執法者都留有餘地,醉酒與否應該規定硬性的指標。

“不管採取哪種判斷標準,前提是具有現實操作性。說到底,對酒駕的懲處只能從嚴,不能從寬。”黃京平說,隨著工業化、現代化的發展,汽車已進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但老百姓駕駛行為的文明程度還不能和這種進程相匹配,需要用法律來調整,新的法律規定施行後,將對遏制酒駕起到更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