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大學生內地文博機構實習接受報名

【本報訊】為協助本澳在校學生到內地文博機構進行工作實踐、參觀訪問及交流聯誼,汲取工作經驗和擴展視野,幫助在校學生將學習知識與實際工作相互印證,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區聯絡辦公室文化教育部、澳門基金會及文化部港澳台辦聯合舉辦“2011年港澳大學生內地文化實踐活動”。此次活動的招收對象是就讀本澳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專學位的在校學生,活動採用實習形式,參與者在內地文博機構進行實習,實習生與文博機構並無建立僱傭關係,雙方無須向對方支付有關實習或培訓的任何費用,活動實習期限為期一個月。

本次活動是文化部港澳台辦繼“2010年港澳大學生內地文化實踐活動”成功舉辦後,再次為港澳在校學生提供一個工作實踐、參觀訪問及交流聯誼的機會,活動將同時加深參與者對民族歷史文化和祖國社會發展的認識,提高其專業技能、文化素養和社會實踐能力。

“2011年港澳大學生內地文化實踐活動” 提供實習之文博機構包括有中國國家博物館、中國美術館、國家圖書館、故宮博物院、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魯迅博物館、梅蘭芳大劇院、中國科學技術館、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宋慶齡同志故居、首都博物館、北京自然博物館、北京天文館、中華世紀壇世界藝術館,實習職位涵蓋文、理、商科專業,名額25名。活動自即日起至5月9日接受報名申請,主辦單位將按學業成績甄選實習生,並考慮實習生之學習專業與實習職位之關聯性作考慮,如同一職位多出一人申請,則先以上述條件選取候選人後再以抽籤決定合適人選。經甄選的實習生,除獲實習機會外更可申請上限不超澳門幣5,000元之交通住宿報銷費用(憑收據實報實銷)。實習時間從2010年6月20日至7月28日,完成實習工作將獲實習單位簽發實習證明。

“2011年港澳大學生內地文化實踐活動”的活動章程及活動詳情現已刊載於澳門基金會網站http://www.fmac.org.mo,有興趣參加的同學,可自行下載或於報名地點索取表格,報名時請攜同所需資料,於5月9日或以前親身或委託他人遞交至澳門友誼大馬路918號世界貿易中心15樓A、B座澳門基金會教科文中心世貿辦公點。而入選名單將於6月3日前於澳門基金會網站公佈,有關活動查詢,敬請致電(853)87978526,(853)87978566或傳真(853)28727057,也可電郵至 unesco_info@fm.org.mo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