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媒體報導,台灣《博弈法》將於在「立法院」下一會期送審,明、後年決定博弈遊戲場地點及家數,二零一六年開始營運,比原規劃晚了一年。而賭場執照開放則將有重大改變,原規劃只開放兩張賭場執照,將改為不立法限定,授權博弈審議單位依投標狀況決定,但賭場投資規模需達十億美金以上,民眾入場費也將不強制收取,賭場當地居民和公務員也不立法限制強制進入賭場。
這個消息是在台灣「交通部」於本月三日所舉行的「博弈法學者座談會」上透露的。據報導,澳門新濠、金沙、永利集團也派出代表參加了這個總計超過十個國家或地區共一百一十六人與會的座談會。而在澳門及內華達州經營會展博弈的「永利」集團表示,台灣賭場應設置在臺北附近,若設在離島,將大幅限縮投資規模,經濟效益將不如預期,更無法創造當地就業機會。 在澳門投資「威尼斯人」及在新加坡濱投資海灣渡假村的「金沙」集團也認為,台灣賭場應設置在北部附近,集團投資規模可達五十億美金,且因「金沙」以會展為主,若賭場設在離島,「金沙」將無意在台投資。
這個要求台灣當局在台灣本島尤其是在臺北附近開始賭場的建議,相信將極難得到台灣當局接納。主要是出於以下兩個原因:
一、直到目前,賭博在台灣仍然是刑事犯罪行為。實際上,在《中華民國刑法》「分則」所制定的三十五個(章)罪名中,第二十一章就是「賭博罪」。在這一章內,其第二百六十六條「普通賭博罪與沒收物」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金,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第二百六十七條「常業賭博罪」規定,「以賭博為常業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第二百六十八條「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規定,「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第二百六十九條「辦理有獎儲蓄或發行彩券罪、經營或媒介之罪」規定,「意圖營利,辦理有獎儲蓄或未經政府允准而發行彩票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經營前項有獎儲蓄或為買賣前項彩票之媒介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第二百七十條「公務員包庇賭博罪」規定,「公務員包庇他人犯本章各條之罪者,依各該條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台灣當局根本不可能為了發展經濟,而衝擊《刑法》並鼓勵台灣居民開賭和參賭。
至於在離島可以開賭,是因為「立法院」通過了《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案》,為了幫助離島籌集建設財源,特別規定「刑法」的「賭博罪」的規定不適用於離島,此即為「離島賭場除罪化」。「博弈條款」的內容大致是﹕為繁榮離島經濟,增加財源,離島縣市機關得經五分之一公民連署,並獲半數公民同意,特許屬於重大建設投資的觀光旅館及綜合遊樂場經營博弈業務,並扣取每年營業額百分之十作特許費,其中百分之八部份移作離島建設基金,百分之二提供縣市政府使用。
在台灣本島仍然實施《刑法》中的「賭博罪」的情況下,台灣本島是根本不可能開賭的,尤其是在臺北附近。澳門「永利」和「金沙」集團卻提出在台灣北部尤其是在臺北附近開設賭場的建議,顯然是並不瞭解這一情況。
二、除了是受到《刑法》限制之外,馬政府也因要避免授人以柄,而絕不會提起任何將「賭博除罪化」擴延至台灣本島的話題。實際上,民進黨是一個環保政黨,也是一個道德政黨,堅決反對開放賭博,即使是在離島開放也予以反對。這也正是在李登輝時代,美國「威尼斯人」和「美高梅」已經與澎湖縣政府及台灣財團已經商談好條件,卻遲遲未能投資動工的原因之一。但在陳水扁掌權期間,為了搶救經濟,爭取選票,而不得不退讓,但也僅只是限於離島,不及於本島。因此,倘馬政府要改變這個只是在離島「博弈除罪化」的政策,要在「立法院」內通過修法並不困難,因為國民黨擁有三分之二的議席,但卻可能會遭到民進黨在社會上汙名化,將會危及馬政府的管治安全,並對馬英九爭取連任極為不利。
其實,正如前述,「威尼斯人」早在李登輝時代就已計劃在澎湖開賭,並已與澎湖縣政府和台灣財團談妥所有條件,只是因為遭到民進黨反對而致胎死腹中。現在又說「若賭場設在離島,將無意在台投資」,則未免過於矯情。這有可能是因為澎湖縣較早前就「博弈合法化」進行第一次公投遭否決,而按《公民投票法》規定,澎湖縣在三年內不得就同一議題再次進行公投,「金沙」才故意反話正說吧。但須知,台灣地區不止有澎湖一個離島縣,還有金門、連江兩個離島縣,其中金門縣的民意是支持開賭的。而其他的一些本島縣,也擁有離島,如台東縣的綠島等。
台灣當局允許在離島開賭,其對澳門的影響,可能比在本島開賭還要嚴重。這是因為,福建省居民受惠於「小三通」政策,到台灣離島旅遊的限制較少,福建省政府更是推出五項優惠措施,鼓勵大陸居民經「小三通」到台灣本島旅遊。在可見的未來,華東一帶的局面經「小三通」到台灣旅遊,可能會比到澳門還要方便,因為可能隨時會收緊對澳門的簽注甚至是「閂水喉」,那大陸居民就理所當然是「捨難就易」了。在金門開賭後,對澳門所起的「扯客」作用,是顯易可見的。何況,福建的廈門、泉州、漳州一帶,與台灣離島都是操閩南語,交流更為方便親切。而澳門則除了是個別由閩籍商人開設的貴賓廳外,閩南語不流行。因此可以預料,台灣離島開賭後,可能會拉走部分經澳門前往台灣旅遊的遊客。
更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博弈法學者座談會」召開當日,「立法院」通過了修改《離島建設條例》法案,規定離島機票價補助由兩成提高到三成,亦即由離島往返本島的機票折扣最高可達七折。待到離島開賭後,這無論是對台灣居民要去參賭,還是內地居民要出境參賭,都比澳門具吸引力。因為經由澳門往返台灣的機票價甚高,台灣離島必會搶走部分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