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維持16年禁售,立定價計算機制

【本報訊】政府就經濟房屋轉售制度明確表態,維持經屋16年禁售期、收入上下限的計算方式及堅持以申請者的經濟和承擔能力計算經屋定價,預計上下限覆蓋八成居民,法案增加了經屋轉售時政府具優先回購權以及經屋只可轉售給本澳居民的條文。

運輸工務司長劉仕堯昨日列席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會議後稱,經屋建造及出售制度法案維持建議的16年禁售期,為善用經屋資源,同時規定轉售時政府具優先回購權以及只可轉售予本澳居民,以確保經屋資源得到善用,解決居民住屋的問題。

劉仕堯說,政府會按當時的經屋需求來決定是否回購經屋,會按照市價購價。經屋無論向政府或私人出售,均須按照法定折讓制度扣減政府差價。劉仕堯稱,政府回購後的經屋會再分配給經屋申請者,這樣做比政府再覓地新建經屋能更快及更好解決經屋需求的問題。

法案維持收入上下限的計算方式。劉仕堯指出,收入上限會作適度上調,希望讓更多居民符合申請資格,完成計算後政府將向委員會交代。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透露,政府的意向是上下限能覆蓋八成居民,但申請者仍須符合法例規定的條件。

劉仕堯稱,經屋的定價以申請者的經濟和承擔能力作計算,法例將以此為機制,不會具體為經屋定價。鄭志強稱,政府原打算以行政法規訂定經屋價格的上下限,現決定定立定價的機制。他透露,按照現時的水平,預計經屋現時定價在每呎1100元左右。

鄭志強指出,社會關注經屋問題,主要是因為私人住宅樓宇與經屋的價格相差太大,過去買到的經屋現時過了禁售期,購買時價格與現時出售的價格有很大差距,有人因此賺錢,引起大家關注經屋是否淪為圖利工具。現時私人樓宇價格高企,市民對經屋需求大增,大家因此關注經屋轉售條件。對於社會質疑經屋法案設置關卡刁難申請者,鄭志強稱委員會及政府均無這種意思,立法原意是幫助有需要的市民解決住屋問題,應珍惜本澳經屋資源,當局不希望經屋成為圖利工具。

鄭志強表示,委員會認識到法例的緊迫性,現已與政府達成共識,原則上的問題已解決,在完善法案條文後,爭取在今個會期內將法案提交立法會細節性審議及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