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場血律:來一個,“殺”一個

果敢老街,緬甸撣邦 第一特區政府管轄區,與雲南省臨滄市鎮康和耿馬兩個縣接壤,2000年前後,這裏成了中緬邊境幾大賭場之一。2004年後,我國打擊賭博的力度不斷加強,果敢老街賭博業明顯萎縮

怪相:經紀人開始走紅

“當年紅火的賭廳裏明顯冷落了。”2009年的1月,浙江人林先生到過果敢老街賭場參賭,據他介紹,在以前的果敢老街上,賭場是一家比一家的火,但現如今這些欠賭場車輛稀疏而停,內勤保安成群紮堆蹲在地上,懶散地叼著煙閑聊。周圍有幾年前就開始修建的新賭場,如今也停了工。博彩產業過去的輝煌結束了,另一種與之息息相關的,產業,,卻在果敢老街興盛起來。老街一賭場的經紀人何忠平(已被羈押)稱,不否認賭場蕭條的這個事實,但龐大的經紀人隊伍卻能夠讓經紀人和賭場都有收入,而他就是這種行業內的專門人士。被人帶過來的賭客可能不知道,只要這樣成功一次,賭場就會依照賭客的賭資給經紀人提成。

末路:放與騙的“新招”

當有錢的大老闆很少光顧賭場後,賭場和經紀人試圖尋求到一種新的合作模或--拉到那些願意賭博又沒有錢賭的人前來,再由經紀人組成的“放水”(借錢)公司借給他們錢賭。這樣一來,賭場有了賭客,而十賭九詐,只要有客源,賭場不愁賺錢。關於這種模式,在境外開過賭場的內情人稱,果敢老街有兩種放水公司在該模式下進行經營:一種是“放”現,根據外聯瞭解到的賭客資產情況,酌情借給賭客真金白銀(但在借出時都只能是某賭場流通的賭博“籌碼”);另一種則是直接騙,騙過來不管賭與否都要錢。至於需索要多少錢,則根據外聯此前對賭客經濟實力的調查酌情來定,通常情況下,“大老闆”是20萬元左右,普通人十萬元到幾萬元以下不等。

“賭客沒了,而賭場還要生存,近來頻發的境外綁架肯定與賭場萎縮有關。”臨滄市公安局副局長龍劍波,;說,生意清淡的境外賭場不甘心“一蹶不振”,紛紛使出了“生存新招”--誘騙國人出境,實施非法拘禁、傷害,敲詐勒索錢財。

綁架:衰敗前的最後掙紮

經紀人的出現,本來就標志著博彩業的衰敗,睹場需要大量這樣的經紀人騙賭客到賭場賭錢。而賭場與賭場之間為了爭奪有限的賭客,又使得經紀人的紅利居高不下。經紀人一般都與賭場簽有合同,他介紹的賭客榆錢後必有提成,至於提成多少經紀人可以與賭場來談。

“賭廳是幹啥的?他怎麼會出機票讓你到國外,然後再借錢給你贏錢?我在賭場做了3年,從來沒見過贏錢的人。”以前在緬甸賭廳做經紀人的浙江人石明富說。經紀人其實就是陪著“老闆”(賭客)吃飯、外出、並追討賭債的人

石明富說,2005年之前,賭場經營狀況好時,還會讓一些人贏點錢,以示公平,但隨著中國禁賭力度的加大,賭場後來基本上是來一個“殺”(賭場贏光賭客的錢)一個。

據分析,一個普通的邊境賭場每年成本就有100萬左右,承包費一年還要20多萬。這麼高的成本,假如沒有巨額利潤,根本無法維持賭場的正常運營。

賭客一定要榆,也因此成了賭場盈利的最高原則。“賭場因此往往規定了簽單數額,不論輸贏,要到5萬 元才能換算。”

十賭九輸,更多的賭客因為越積越高的賭債,淪為 賭場向境內親人們敲詐的“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