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興樓部分住戶冀獲臨時安置

【本報訊】明興樓全體業主達成重建樓宇共識,部分業主要求政府提供暫租單位直至工程完成。

房屋局局長譚光民稱,社工局已安排住戶入住臨時居所,3個月後按實際情況續期,並強調住戶若申請社屋,必須符合資格。

青洲坊會副理事長陳鳳稱,明興樓10戶中5戶有急切住屋需求,但不滿青洲收容所(災民中心)臨時居所的環境,拒絕遷入。

明興樓全體小業主共識邀請發展商拆卸重建樓宇,由對方先承擔工程費和供樓餘額等,待重建後重新購買,雙方正磋商計算方式。

政府稱關注明興樓住戶因樓宇傾斜被列作危樓而面臨臨時居所的問題,房屋局、土地工務運輸局及社會工作局先後多次接觸住戶了解其需要,已先後接觸了5個家團,其中一個家團正準備遷入社會工作局青洲災民中心。

土地工務運輸局將明興樓列為危樓處理,於7月11日在報章刊登及在大廈張貼危樓告示,並於7月8日與小業主開會善後。7月12日,房屋局、土地工務運輸局及社會工作局代表在房屋局與小業主舉行聯合跟進會議。

政府稱,在會議上,小業主希望透過發展商重建,政府則能提供資助並協助重建,重建期間政府能提供臨時居所。社團代表表示會協助物色發展商,而土地工務局亦提供技術意見解釋疑問。

政府重申,基於住戶和公眾的安全,必須拆卸樓宇。政府承諾會“特事特辦”協助加快拆卸及重建工程的審批。若小業主在搬遷過程中有困難,土地工務運輸局會提供技術支援,房屋局和社會工作局亦十分關注小業主的臨時居住情況。社會工作局將為有需要的家團提供臨時居所。

明興樓業主在房屋局的協助下,已於7月15日成功召開了首次分層所有人大會,議決成立管理委員會。部份業主對災民中心的間格及設施不滿意。

當局稱,至今已先後接觸了明興樓5個家團,其中一個家團正準備遷入位於澳門青洲大馬路56號的災民中心,其餘3個家團正在考慮,稍後回覆是否需要當局提供臨時住宿安置。

當局稱,對於部分未有選擇入住社工局的臨時居所,並於日前透過信函要求房屋局協助提供臨時住所的明興樓家團,房屋局會跟進,了解其實際情況,並透過可行途徑,協助他們解決臨時居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