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長官在2012年的施政報告提出修訂2013及2014立法會及行政長官選舉辦法,全國人大常委賀一誠昨日表示,若特區政府提出修改基本法,將是本澳特區回歸以來首次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釋法,若人大常委會同意修法,修法程序可望最快明年二月底啟動。
賀一誠昨日表示,按照《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特區政府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修法訴求的報告。報告呈交上去,是澳門特區政府要求對《基本法》第一次釋法。根據《基本法》,特區政府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修法要求,因修改附件一及附件二的許可權屬全國人大常委會,而非澳門特區政府。
他說,人大釋法只是一切程序的大前提,全國人大的解釋將決定是否同意對兩個選舉法作出修改,若同意,特區政府始可啟動修法(兩個選舉法)。修法的五步曲程序是,先呈交正式修法申請報告,接著由人大常委會審議,若同意,會定出相關程序,之後特區政府啟動修改兩個選舉法的程序,先諮詢各界,包括諮詢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本法委員會,並由立法會擬訂修改法案,若得到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同意,並獲得行政長官簽署同意書,可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或備案。賀一定指出,要完成這些程序,時間相當緊迫,全國人大常委會最快下月底開會。他相信若常委會會議進行釋法,明年二月底可望啟動五步曲的首個程序。
至於備受關注的立法會直選議席是否會大幅增加,賀一誠認為,澳港兩地基本法有根本的差別,對大幅增加直選議席不能期望太高。他強調民主道路無人能抗拒,但要循序漸進。
現時立法會二十九名議員中只有十二名是直選議員,施政報告提出修改選舉法,直選議席會否大幅增加,賀一誠認為,香港基本法允許兩大選舉最終有普選,但澳門基本法卻沒有,官委議席是本澳立法會特色,以確保政府施政順利,澳門要達至直選及間選議席各一半都困難,基本法凌駕本澳法律之上,社會不應有挑戰基本法的期望。
賀一誠表示:“我想怎麼也不會過半數,不管如何,法律就是法律,不能挑戰,即使大費周章,可能只增加一個議席,或沒甚大修改,沒辦法,即使調整一個議席都要經過此程序,因為這是法律。”
賀一誠強調,民主道路無人可抗拒,特區政府只有十二年時間,社會形成共識需要循序漸進,社會不應因改變較慢就不發表意見,因為市民對選舉的意見會如實交到人大常委參考。
至於社會期望擴大選舉委員會人數和界別,賀一誠指出,年輕人聲音很可能會被吸納,以平衡不同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