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錦新要求澳基會提交科大獲巨額資助報告

【本報訊】區錦新指科技大學每年獲澳門基金會巨額資助,澳基會不能拒絕向立法會提交科大撰寫的報告,以便監察公帑得以適當使用。

區錦新說,去年十月他在立法會口頭質詢會議上指出,獲澳門基金會資助最大戶是私立高等教育機構科技大學,主辦該校的基金會及學校董事會領導成員大部份是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成員。零八年起科技大學或科技大學基金會動輒申請數千萬的年度活動經費:

2008年科技大學基金會(年度活動經費)20,000,000;

2008 年科技大學(年度活動經費) 30,000,000;

2009年 科技大學基金會 (資助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50,000,000;

2010年科技大學基金會 (資助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75,000,000;

2011年科技大學基金會(資助年度計劃的部份經費) 75,000,000。

區錦新說,最近兩年該校每年獲七千五百萬的資助,到底是如何花的?批出後又如果監管?如此巨額的公帑批給,到底是根據甚麼標準的?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在回覆質詢時只強調澳門基金會負有支持教育、文化、科學發展的責任,卻無法解釋為何科技大學可拿這樣多的資助。說基金會負責人公開保證對所作的資助有完善的監管,獲資助者均要在事後提交詳盡的報告,說明其所獲資助如何使用,以確保公共資源的不會浪擲。

區錦新說,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他要求行政當局提供如下資料:

「2010年,澳門科技大學基金會獲單一資助澳門幣7500萬元,該會提交了甚麼計劃來申請7500萬元,其最後報告是如何,7500萬元是如何使用,都很值得深入了解。由於此7500萬元均屬公帑,不存在任何商業秘密或私隱的問題。區錦新要求行政當局為他提供科技大學基金會的起始申請書及最後報告書。」

區錦新說,今年一月,他收到來自澳門基金會的回應,其中提到「謹認為要求提供澳科大基金會的申請書及最後報告書不涉及政府的相關工作。區錦新議員是次請求提供的澳科大基金會之起始申請書及最後報告書,並非旨在獲取用於評估澳科大基金會資助批給之正當性及公共利益的資料,而是旨在獲取一個不牟利性質且具完全行政及財政自治權的行政公益法人內部活動有關內部文件及機構資料。澳門基金會的回應是拒絕與立法會合作向議員提供相關資料。

區錦新質詢當局:

一. 不論澳門科技大學基金會是何性質,但當每年可獲七千五百萬澳門幣之公帑資助,其如何使用這筆公帑、是否合理使用這筆巨額的公帑,立法會作為法定的監察者,是否應有權索取其使用公帑之相關資料以確保公帑的用得其所?

二.是否根本沒有這份報告存在?又或者這份報告製作草率,根本無法憑此而觀察到該七千五百萬的公帑之使用是否恰當,所以澳門基金會拒絕向議員提供這份報告?

三. 每年從澳基會拿得七千五百萬資助的機構,科技大學是獨一無二,近兩年每年都拿得相同的七千五百萬(前兩年是每年都恰恰拿得五千萬),一個機構每年的開支總有變化,為何科大每年都恰恰拿得一個總數,又到剛剛使用殆盡?所以,科技大學基金會的起始申請書與上述之報告書同樣都是極具參考的資料,而起始申請書是由一個要求資助機構向澳門基金會提出申請所必須提交之文件,所以同樣不應視為內部機密文件,應視為監察公帑使用的重要文件。行政當局是否能督促相關部門提供此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