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副院長的“雙駕馬車”斂財術

歐紹軒.身為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法院副院長,自是深諳法律。然而,性法不一定就守法.因為性法.也會性得規避法律,如果心存邪念和貪欲,幹起違法勾當來更為猖狂,歐紹軒就是這樣一個人,在他任欽州市中級法院院長、廣西區高級法院副院長期間,大肆收受相關人員錢財。深諳法律的歐紹軒,斂財路上機關算盡,他使用的辦法是“拉住一個律師、穩住一個公司,長期合作,細水長流,財源不斷。”他自以為這“雙駕馬車”能隱蔽地拉著他奔向財富的巔峰,然而雙駕馬車最終拉普他沖下了深淵。2011年9月26日,廣東省雄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歐紹軒受賄889萬元.判處歐紹軒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和律師“介”代理費

和律師“分”代理費

2004年7月的一天晚上,剛調任廣西高院副院長的歐紹軒,趕赴一位朋友舉行的宴會。律師龔某也參加了宴會。兩人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龔某頻頻和歐紹軒套近乎。

認識龔某後,歐紹軒想用龔某做文章,做他的斂財“代理人”。一天晚上,龔某請歐紹軒在一家酒店吃過飯後,臨走時,龔某試探性地將裝著一萬元現金和一瓶名酒的紙袋放進歐紹軒的車裏。歐紹軒沒有拒絕。

2005年3月,龔某代理某銀行南寧市南湖支行與某集團公司的保証合同糾紛再審案。此案在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時南湖支行勝訴了,但二審到廣西高院審理時卻敗訴。南湖支行不服,委託龔某代理,繼續打官司。

廣西高院立案再審後,龔某找到分管審判監督的歐紹軒,請求他幫忙。龔某承諾說:“你若是幫了我的忙,代理費我給你一半。”經歐紹軒的幫忙,龔某代理的官司最終贏了,他也得到了100萬元代理費。龔某分三次共給了歐紹軒30萬元。

金錢關系把兩人緊緊地聯系在了一起。2005年10月,歐紹軒親自給龔某介紹了一單大生意。

某房地產公司惹上了一系列經濟糾紛,總經理肖某苦惱不堪.有人介紹他與歐紹軒認識了。肖某通過歐紹軒提供的電話,與龔某聯系上了,龔某便成了這家房地產公司系列訴訟案的代理人。有歐紹軒的暗中相助,龔某代理的這些案子.自是全部勝訴。功勞莫大的龔某為此收到了470萬元的巨額代理費。龔某從中拿出了100萬元感謝歐紹軒。

托人買車不花錢

2006年6月的一天,廣西某置業投資公司執行董某,通過朋友介紹與歐紹軒認識了。此時董某的公司,正為一系列債權債務糾紛不停地打官司。認識了歐紹軒後,董某把歐紹軒當做救星一般,而歐紹軒也把這家公司當成了“戰略合作夥伴”。

一天,董某對歐紹軒說起他的公司准備去上海買兩台奧迪Q7越野車,歐紹軒聽後馬上意識到機會來了,說:“我老婆的公司也正想買輛好點的車跑業務,你們去上海買車時,也順便幫買一台回來吧。”

雖然一輛奧迪Q7越野車售價近百萬,但董某知道,他是不能向歐紹軒要錢的,他與總經理林某商量後。將其中一輛車送給歐紹軒,車人戶到其妻子周某占股份的某裝飾公司名下。

有一天,歐紹軒在一家高檔百貨商店看中了一套攝影器材;總價值12.5萬元,立即打電話給董某。董某叫林某去這家百貨商店把這套攝影器材買了下來,之後送給了歐紹軒。

生意不順讓別人填虧

2007年年初,歐紹軒認識了從事寶石加工生意的老闆張某,他決定與張某合作。歐紹軒提出向董某的置業投資公司借款400萬元.歐紹軒叫“合夥人”張某以她的寶石經營部名義來借。2007年6、7月間,置業公司先後借了180萬元給歐紹軒。

歐紹軒和張某合作加工的寶石嚴重滯銷,那180萬元很快就用光了。歐紹軒找到董某,要他繼續借款,置業投資公司於是再借給了他47.2萬元。這筆錢用完後,歐紹軒的寶石加工生意仍然沒有半點起色,歐紹軒繼續要董某借款。董某實在不想再借錢了,然而此時,與他的公司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一起土地執行案進入執行階段。還得求助於歐紹軒,於是他推心置腹地對歐紹軒說:“你這個寶石加工項目再投錢也是虧本。繼續借給你錢實在沒有意義。你老哥幫了我公司不少忙,原先借給你的那200多萬元就算送給你了。不要你還了。現在,公司再送給你150萬,這事就算到此為止了,你看行嗎?”歐紹軒收到董某送來的150萬元後。他也不拿去繼續做寶石加工生意了,全部交給了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