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不是政治城市應以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為主

國家主席在會見應邀出席香港回歸十五周年大會暨第四屆香港特區政府就職典禮的澳門特首崔世安時諄諄囑咐:希望澳門特區政府進一步做好各方面工作,尤其是要高度重視民生工作,推動澳門各項事業不斷取得新進步。胡主席的這番話,為澳門特區政府進一步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即以搞好經濟、發展民生為主調,推動澳門各項事業不斷取得新進步。

其實,搞好經濟,發展民生,這是中央政府一貫以來對澳門特區政府的殷切期望。實際上,中共「十七大」報告中就提出,「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是黨在新形勢下治國理政面臨的重大課題。」國家「十二五規劃」也專門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列為一章,並指出要支持港澳鞏固提升競爭優勢,支持港澳培育新興產業,深化內地與港澳經濟合作,作為國家在「十二五規劃」期間的重點工作。胡錦濤主席,溫家寶總理,習近平副主席等國家領導人在會見前後任特首何厚鏵、崔世安時,也必會面命耳提地強調澳門特區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重要性。在今年全國「兩會」上的《政府工作報告》,再次確立中央政府對港澳工作的主調:我們將堅定不移地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全力支持香港、澳門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進民主。

這就顯示,澳門特區的工作,應是以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為重點,與此同時也要兼顧政制循序漸進發展。對此,特首崔世安是能夠深刻領悟並能精準把握的。因此,他在二零一二年度財政年度的《施政報告》中,就將「推動經濟適度多元,提高民生綜合水平」作為特區政府全年施政的重點,並將「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列為經今年施政安排的第一部份,並列出了「敬老扶弱,全面關注民生」,「堅持『居有其所,安居樂業』方針」,「重視人文建設,提升人口素質」的施政方針。

而中央政府為了踐行「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治國理政方針,更是推出了多項惠港惠澳措施,包括「ECPA」、「個人遊」,及粵港澳合作等,並專為解決澳門落實貫徹「經濟適度多元發展」遇到的具體困難問題,還向橫琴提供了「比特區還特」的優惠政策。據說,還將為落實《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向南沙提供相應的優惠政策。就是為了幫助澳門特區經濟能夠實現持續發展,尤其是為中小企業的繼續生存發展打開一條生路。

澳門以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為主調,是符合澳門特區的自身特點的。實際上,澳門從來就不是一個政治城市,而是一個經濟城市。無論是在回歸前的葡治時期,還是在回歸後中國政府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的「澳人治澳」時代,均是如此。

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只要經濟上去了,民生獲得較大程度的改善,澳門社會就會呈現和諧安寧的景象,人們也心情舒暢,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是較為和睦友善,社團活動也是生動活潑,百花齊放。反之,經濟發展欠佳,民生得不到充分的改善;或是雖然經濟有所好轉,但卻出現了兩極分化,貧富懸殊的現象,有相當部分民眾分享不到經濟發展的成果,就會滋生民怨,積累到一定程度就會爆發出來,嚴重影響社會安寧。

實際上,無論是回歸初期的經濟低迷,失業率高企時期,還是賭牌開放後,雖然促進了澳門經濟好轉,但也產生了一些副作用,就是兩極分化日趨嚴重 ,貧富差距大幅拉開,從而催發了幾個大型遊行,導致嚴重警民衝突,震驚世界,其主訴求都是民生問題,包括「反黑工」、「反失業」、「上樓難」等。政治議題也有,但並不多,也不是遊行的主流訴求。另外,在回歸前,因為經濟凋零,賭廳生意難做,黑社會幫派之間爭奪地盤,更是導致血雨腥風,刀光同劍影齊舞,炸彈與子彈共飛;一些過慣了奢華生活的幫派人員,在其於賭廳的收入來源得不到保障,使其「生活品質」受到影響之下,就做起了「標參生意」。這些,都是經濟發展不會導致社會安定受到損害的歷史教訓。因此,經濟繁榮是社會安定的前提,民生改善也必將能促進社會穩定。就此而言,澳門尤需注意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特區政府的主要工作就是解決好這個問題。按照唯物辯證法的原理,「主要矛盾解決了,次要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解決了經濟和民生這個主要問題,其他問題的解決也就好辦了。

但由於辯證法也有人稱之為「詭辯法」,因而同一命題可能會有不同解釋。實際上,相對於「主要矛盾解決了,次要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的原理,也有「主要矛盾解決了,次要矛盾就上升為主要矛盾」之說。因此,我們也須注意,在民生問題解決後,其他訴求包括政治訴求就將突出了起來,並成為主訴求,這是必須預作評估的。今年初政制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些較為激烈的爭論,就是預兆。但卻因為經過「五部曲」,使人們普遍獲悉並接受中央掌握澳門特區政制發展主導權的道理,這倒是一個難得的意外收穫;這對一些盲目提出不切合實際訴求的人,也是一個法制教育的過程。

當然,按照「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上層建築反作用於經濟」的原理,在經濟發展後,也須適當調適上層建築,以利於其能夠適應經濟的發展。今年初進行的政制發展,就體現了這一點。在社會訴求呈現多元化,利益多樣化的新形勢之下,就更應注意以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來消彌怨氣。

我們說澳門不是一個政治城市,也源於澳門的的功能和作用不在政治方面。     無論是在回歸前,還是回歸後,澳門都沒有政黨政治的體制,即使是有政治團體,都也是由土生葡人所組織及主導,華人社團都不具有法律層次上的政治社團的性質和功能。因而在政制設計時,也就適應了這個現實。如《澳門組織章程》是把官委議員的次序排在直選和間選議員之上的,而《澳門基本法》則為澳門特區的政制設計了行政主導,排除了所謂「政黨輪替」或「執政黨、在野黨」的模式。

但是,澳門雖然不是一個政治城市,卻有各方面政治勢力要把澳門拉上政治城市的軌道。澳門是一個自由港,政治上寬鬆,各種政治勢力在澳門比較容易存身,容易打著經貿文化活動的旗號,暗中從事種種政治活動,包括間諜情報活動,顛覆活動等等。西方國家中的反華勢力,從來沒有放鬆過對中國實行「和平演變」的圖謀,並要在澳門物色其「政治代理人」。對此,我們絕不能掉以輕心。

誠然,澳門政制需要發展。在葡國統治時期,澳督是由葡國總統任命指派。澳門居民無以置喙。澳門回歸了,實行「澳人治澳」,當然應當逐步進行政制發展。但是政制發展不能「急」,「急」了就要「亂」。澳門「亂」了,受害的首先是澳門經濟,是澳門居民;然後是中國的經濟和現代化建設;進而會影響所有與澳門經濟關係密切的國家與地區。所以,澳門的政制發展,必須遵守基本法,接受中國中央政府的主導,在不影響並且能促進澳門經濟繁榮穩定,民生改善的前提下,循序漸進,穩步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