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選舉法修訂草案一般通過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一般性通過修改行政長官選舉及立法會選舉兩項法案。列席立法會全體大會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強調,法案符合澳門實際情況,她不認同這是倒退的方案。

陳麗敏昨日在立法會上引介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法案時表示,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指出,“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任何修改,都應當符合澳門基本法的規定,並從澳門的實際情況出發,有利於保持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政治制度的穩定,有利行政主導政治體制的有效運作,有利於兼顧澳門社會各階層各界別的利益,有利於保持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和發展等原則。”

陳麗敏指出,為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基本法》附件一修正案的規定,及在特區政府前一階段對《行政長官選舉法》的修改所收集的意見的基礎上,本法案建議對《行政長官選舉法》作出以下修改:將2014年選舉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的選舉委員會由4個界別的300人組成,改為由4個界別的400人組成。因應社會發展變化,適當提高選委會中第二界別(文化、教育、專業、體育)和第三界別(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的比例(由80人增至115人),將新增名額較多地分配給這兩個界別,是中產專業人士及社會新興階層希望擴大政治參與的訴求,符合澳門的實際情況,也是實現均衡參與的需要。增加選委會委員名額後,對各界別新增人數在該界別分組內的分配問題,特區政府在參考政制發展諮詢中的意見和綜合考慮各界別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建議對各界別分組的委員名額進行適當調整。維持《基本法》附件一規定的現行六分之一的提名比例,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所需選委人數由50人增加至66人。建議對《行政長官選舉法》作出其他修改,包括: 適當擴大法人選民的投票人人數,將選委會委員選舉中法人選民的投票人數由11人增至22人,以增強代表性及民主參與成份。2)取消選委會委員選舉中的“自動當選”機制,以體現選舉的完整性,並提高選委會委員的認受性。

立法會以24票贊成,4票反對,一般性通過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法案。陳偉智、區錦新與吳國昌三位議員聯合表決聲明表示,特區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修正案,不僅無助於對付小圈子選特首,官商勾結結親疏有別利益輸送的痼疾,連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門檻都沒有降低,選舉委員產生辦法也沒有改進,並無任何實質進步,不值得支持。

修改立會選舉法法案一般性通過

陳麗敏在引介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法案時表示,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同時指出,“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任何修改,都應當符合澳門基本法的上述規定,並遵循從澳門的實際情況出發,有利於保持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政治制度的穩定,有利於行政主導政治體制的有效運作,有利於兼顧澳門社會各階層各界別的利益,有利於保持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和發展等原則。”

在諮詢期間,社會各界人士、社團組織和廣大市民踴躍發表意見。多數意見認為,增加直選和間選議席各2席,維持委任議席的名額不變,有利於吸納更廣泛階層人士的均衡參與,使選舉能充分反映民意及代表各界利益,為培養政治人才創造條件,為有志於公共事務的人士提供參政平臺,有利於提高市民的公民意識和政治能力,為政制發展奠定更為堅實的基礎。

為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予以備案的《基本法》附件二修正案的規定,以及在特區政府前一階段對《立法會選舉法》的修改所收集到的意見的基礎上,本法案建議對《立法會選舉法》作出修改,規定2013年第5屆立法會直選議員增加2人,為14人;間選議員增加2人,為12人。 至於新增間選議席的分配,涉及社會各方利益關係的調整,需遵循均衡參與的原則,兼顧好社會各階層、各界別的利益,符合澳門的實際情況,體現現階段澳門社會的發展變化。

陳麗敏指出,本法案建議對《立法會選舉法》作出相應修改和調整:將新增的2名間選議員名額分配給專業界1名,以及將社會服務界和教育界作為一個選舉組別,獲分配1個名額;而文化及體育界選舉組別獲分配2個名額。在完善間選制度方面,本法案亦建議對《立法會選舉法》作出以下修改:適當擴大法人選民的投票人人數,將投票人人數由現時的11人增加一倍至22人,以增強代表性及民主參與成份。 取消間接選舉中的“自動當選”機制,以體現選舉的完整性,並提高當選議員的認受性。 降低間接選舉的提名門檻有助於提高選舉的競爭性,但為保證候選人具有必要的界別代表性和認受性,提名門檻的降幅不宜過大。本法案建議將間選的提名門檻由現時的25%降低至20%。

立法會以24票贊成,4票反對,一般性表決通過修改立法會選舉法法案。法案討論時,議員吳國昌批評法案未能趨向直選議席過半,形容民主進步不大。 議員陳偉智、區錦新和高天賜不滿間選議席增加和分配,表示不支持法案。多位議員作表決聲明表示支持政府的立法工作。議員關翠杏批評政府未有持續研究政制發展。議員陳美儀和何少金質疑法案為何將社會服務和教育界拆分為1個選舉組別。 議員麥瑞權憂慮如何界定專業界別。陳麗敏強調,法案符合澳門實際情況,她不認同有議員批評這個是倒退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