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街總青頤長者友善社區委員會、街總長者政策關注小組合辦「街坊愛長者」活動,引導長者對《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法案發表意見,為保障長者權益齊獻策。
系列活動之「躍動耆年齊發表」昨日下午3時在青洲社屋青松樓街總青頤長者綜合服務中心活動室舉行,80位「老友記」參與活動。
街總青頤長者綜合服務中心主任馬佩雲、社會工作局代表陳文會主持活動。馬佩雲表示,是次活動是於讓長者就長者立法發表意見,與以往的講座傳統推廣活動有區別。新的方式能促進長者獨立思考,引導他們發表個人意見,體現長者個人價值。
主辦單位對《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草案提出一些意見和建議。它說,《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以「積極參與、躍動青年」和「家庭照顧、原居安老」為原則。《長者權益保障綱要法》法案不單應聽取長者意見,更應推廣到政府各部門及全澳市民,鼓吹敬老、愛老、護老的風氣。應加大力度於社會各層面宣傳,因此建議文本增加簡體字、普通話,甚至英文和印尼文的宣傳品,讓不同國籍的護老者掌握資訊,及透過外展內聯,將保障長者權益的訊息滲透於社區每個角落。
主辦單位認為,法律應具前瞻性,考慮到長者和社會的發展,因應人口老化及教育程度的提升,應增加對長者就業的法律,以完善草案中就業條文的可操作性,為長者提供實質的保障。
主辦單位認為草案的重點是讓長者生活有尊嚴,涉及生活各部份的需求,只有政府跨部門共同協助才能發揮法律的效果。但草案沒有這部份的詳細內容,易成混亂。
主辦單位希望當局在草案文本附件中增加有關條文,讓公眾更清晰、更了解。政府必須清楚說明調解的機制、程序和合作單位,以便日後有效協助長者。政府還應建立溝通及統籌機制,協助政府各部門認識這法案,以便日後能有效實施,避免只空談。
主辦單位說,「家庭照顧、原居安老」體現對長者意願的尊重,但不能忽視社會及經濟迅速變化,以及高齡化的社會,家庭照顧必須有社區的支持及政府的資源支持。尤其一些具特別情況的家庭,如雙職輪班家庭、需要照顧幼小的家庭、經濟能力薄弱、雙老的家庭等,應以社區支援網作為照顧長者的重要資源。法案應增設機制,每次5年或10年進行「社會福利計劃檢討」,以掌握最新情況,進行監察、評估、檢討,在用心經營的社會氛圍下,在家照顧將更凸顯家庭的「生活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