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名錄確有與時俱進予以調整的必要 文物名錄確有與時俱進予以調整的必要

立法會日前引介《文化遺產保護法》草案,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指出,特區政府將會檢討現有《文物保護清單》,派出文化局人員到現有名單進行普查,若發現已不存在的,會將之由名單中刪除;若發現新的合資格的,將會建議將之列入清單內。而首先處理的,將會是政府擁有的物業,例如中西藥局舊址,又或美副將馬路十二幢建築物。

這確是文化遺產及文物的保護工作範疇內的一個具有必要性的重大問題。這是因為,現行的《文物保護清單》,是由前澳督韋奇立於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十八日批准公佈的。不要說是此份「清單」至今已有整整二十年,早已不合時宜,而且這份「清單」公佈之時,澳門仍在葡國管治之下,因而是從葡國人的文物觀出發論定的,忽略了在中國近現代史上曾經享有重要地位的文物建築。而現在澳門已經回歸,在中國中央人民政府的管轄之下,就應在文物管理事務的範疇內,將「被顛倒的歷史再顛倒過來」,按照中國人的思路,與時俱進地進行調整。

實際上,縱觀二十年前的這份「清單」,能夠被列入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建築物,多是宗教廟宇,與中國近現代革命史有關的建築物並不多,僅有「鄭家大屋」、一座。但「鄭家大屋」的被列入「清單」,並非是因為其主人鄭觀應在中國近代革命史上所起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孫中山先生與鄭觀應的交往,及毛澤東在對《西行漫記》作者埃德加‧斯諾所回憶的其革命思想的萌芽時受到《盛世危言》的影響的角度,而是欣賞其嶺南建築風格。因而是只見骨架,未見血肉,更遑論是其靈魂。

相反,「清單」收進了大量的葡式建築物。這無可厚非,因為「中西文化交匯點」是澳門的一大特色,這也是澳門寶貴的文化遺產和旅遊資源。現在內地的一些曾經作為「租借地」的城市,如青島等,也都盡心盡力地對西式建築物加以保護及利用。

但問題是「清單」凸顯了殖民意識和「主權」意味。如在「紀念物」項內的「刻有葡國盾徽之石塊(蓮峰廟旁)」,「刻有葡國盾徽之石塊(通往望廈坊之石階旁)」。據說,前一塊的「阿婆石」上的葡國盾徽及「一八四八」石刻字樣,是在亞馬留被義土沈亮刺殺後而刻上的。站在中國人的立場,感情上難以接受。曾記否?當年國務院港澳辦主任魯平訪問澳門時,就曾對在葡京酒店對開廣場的阿馬留銅像,大加鞭韃,結果嚇得葡國人只得將之拆卸,裝運回國,據說重新安置在其家鄉。而在「一二‧三事件」中被拆卸的米士基打石像(即現議事亭前地的噴水池附近),放在保安司令部倉庫多年之後,也偷偷運回葡國去。就此而言,這個「刻有葡國盾徽之石塊(蓮峰廟旁)」,是「國恥紀念物」。

當然,這是歷史,我們在調整「清單」時,是不能將之刪除的。但也應有所說明。還有那個現在仍然樹立在南灣的區維士石像,當年是計劃將之安放在面對中國領海伶仃洋的「海角遊魂」的,大有覬覦中國其他領土的象徵意味。當時葡人是要以舉行「澳門開埠四百週年」的形式,來安裝這個石像的。當年十月二十六日,《人民日報》以《警告澳門葡萄牙當局》為題發表評論員文章,予以抨擊。從而迫使澳葡當局以「經費不足」為由,宣佈放棄活動,而那個石像也就只能是「擰過頭來」面向法院大樓了。

正因為「清單」是從葡國人的情感立場出發的,因而對中國近現代革命史的文物,卻不屑一顧。甚至是連與葡國人的政治生活有密切關係的《鏡海叢報》,也未被重視,更遑論被收入《孫中山文集》並作為卷首文章的《告鄭藻如書》的刊發報章《澳報》,還有「四大寇論政」等所在的建築物了,均沒有好好保護,而被建築商拆卸開發。

「清單」雖然有將「孫中山紀念公園」列入,但仍未將「國父紀念館」、「中西藥局」,還有鏡湖醫院的孫中山先生塑象等列入。至於「葉挺故居」,就更不在葡國人的眼界之內了。因此,很有必要籍著調整「清單」,將這些在中國近現代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的建築物,列入「清單」。

澳氹大橋是澳門特區區徽的組成內容之一,因而澳大大橋也應被列入「清單」之中。而中國銀行大廈、葡京酒店等建築物,也成為澳門幣圖案的主要內容,「清單」也不應將之遺漏。金蓮花廣場已成為澳門特區重大節慶日舉行升旗禮的地方,綜藝館則是澳門特區成立慶祝大會及第一屆特區政府宣誓儀式舉行的場館,當然也應被列入「清單」。即使是葡式建築,如藍屋仔、美副將馬路十二幢建築物等,也都應「榜上有名」。

實際上,藍屋仔有七十多年歷史,曾於一九八四年被列入《澳門文物名錄》中,但在一九九二年修訂「清單」時被除名。社工局曾有意將之拆建為十四層高大樓,此舉引起民間強烈不滿。時任社會文化司司長的崔世安從善而流,委託高等院校開展研究調查,同時聽取和吸納各方面的意見,終於認定藍屋仔具有很高的歷史與美學價值,並建議擴展望德堂區與塔石區的歷史建築群保護範圍,以保存及維護藍屋仔與鄰近之舊西洋墳場。這是澳門特區一次生動的的文物建築保護教育,應當引以為傲,因而更應被納入「清單」。

何時出臺再度受到坊間關注。有團體認為近年城市高速發展,但受官方保護的文物清單項目多年不變,建議把“澳門歷史城區”的文物建築重新納入紀念物、具建築藝術價值的建築物、建築群及場所清單內,其中將大西洋銀行、新中央酒店等多項位於新馬路地段的樓宇,一併納入“新馬路已評定之建築群”項目,使有價值建築獲長遠保護。

在聯合國《世界文化遺產名錄》中,有一項是「工業遺產」。而在澳門近代經濟發展歷史中,神香、火柴、炮竹等傳統工業曾是支撐澳門經濟的工業。因此,也宜選擇一兩個遺址列入「清單」,如益隆炮竹廠及路環荔枝碗船廠等。

澳門文物大使協會理事長周慧珠則曾從另一個角度認為,在調整「清單」中,媽閣廟前地、耶穌會紀念廣場、板樟堂前地、大堂前地、白鴿巢前地及何賢公園、宋玉生公園、藝園、二龍喉公園、聖味基墳場、花城公園、大潭山及路環石排灣郊野公園等可被納入「場所」之列;東方基金會納入「紀念物」之列,崗頂劇院、港務局大樓、何東圖書館大樓、聖若瑟修道院大樓、盧家大屋、鄭家大屋原屬「具建築藝術價值的建築物」改為「紀念物」。藍屋仔、同善堂大樓、孫中山紀念館、四面佛、益隆炮竹廠被納入「紀念物」之列。葡京酒店、嘉樂庇總督大橋、內港海灣、仔街市、牛房倉庫等納入「具建築藝術價值的建築物」,路環古村落則列入「建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