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台澳生遞信台北經文辦要求簡化澳生出入境手續

【本報訊】數名在台灣就讀的澳門大學生到皇朝廣場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遞請願信,要求台灣盡快簡化澳門學生出入境手續。

遞信的學生林同學指出,根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在臺澳生需先取得就讀院校公文,包括就讀系所的主任、導師之簽核,及獲得學校僑輔單位的請假公文等等,前往全臺各地入出國及移民署的服務機關,繳納單次作業費用新臺幣陸佰圓整,才得以轉赴機場離境。

林同學稱,臺灣相關部門曾向同學解釋,校方必須保障學生人身安全,並瞭解其離臺後之動向,故此舉實屬必要。他認為,大學生基本上已具備獨立行動自由,這種做法絕對不合情理,多此一舉。

在本澳的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主任羅木坤稱,已向台灣相關部門轉達學生的訴求,重申修改法律程序複雜,不屬他們的許可權。

林同學說,據了解現行出入境相關法規並無直接賦予校方批核僑生出入境之裁量權,未見存在任何法理依據,這與臺灣在國際上自詡之「民主、法治、開放、多元」價值相悖甚遠。綜觀臺灣學生就算赴大陸、港澳留學,亦未聞須經學校批准才可回家之咄咄怪事。根據法理上保障人身自由權和外交事務上平等對待之原則,實在想不通臺灣官方為何要堅持此項違背世情常理的規定。

遞信的學生要求,臺灣相關部門馬上提出修法程式,讓澳門學生在來臺後首次申請出入境證照時,只須一次性繳付相關費用,而不用於證照有效期內出入境時逐次付費加簽。要求整個加簽程式必須予以簡化,讓同學在網路上能以電子化的形式辦理加簽。強烈呼籲應盡快取消僑生出入境要由學校批核公文之程式,改為在出境前後向校方以一般請假形式登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