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年治軍從不手軟

不同歷史時期,各有反腐重點

軍隊和其他組織一樣,也會受到腐敗的侵蝕。反腐敗的鬥爭貫穿建軍84年來的歷史。

2010年,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副主任、解放軍原副總參謀長劉鎮武上將在接受香港《文匯報》採訪時曾表示,軍隊一直重視反腐問題,打擊腐敗的力度甚至比地方還要嚴厲。外界對軍隊反腐力度感受不夠,主要是因為反腐案件都是在軍隊內部系統查辦,不對外公開。我們可以從公開的歷史片段中窺見一斑。

新中國成立時,嚴禁生活腐化

革命戰爭年代,軍隊的使命是對敵作戰,很少接觸經濟領域,反腐敗並沒有成為一個突出問題。當時,重點是反對政治上的腐敗。

1937年10月,在中共中央所在地延安,發生了一起震驚陝甘寧邊區的重大案件。時任紅軍抗日軍政大學第三期第六隊隊長的黃克功,自恃有功,無視法紀,因逼婚未遂,在延河畔槍殺了陝北公學學員劉茜。毛澤東親自寫信,建議判處他死刑,“共產黨與紅軍,對於自己的黨員與紅軍成員不能不執行比一般平民更加嚴格的紀律”。

新中國成立後,軍隊由農村轉入城市,中高級幹部數量增多。這一時期的重點是制止軍隊生活腐化墮落。1953年至1954年上半年,總政治部直接受理的師以上黨員幹部違法亂紀案件中,有30%屬於生活腐化問題。

據羅榮桓的老部下馮征在《中國老區建設》等雜誌上發表的文章回憶,1953年7月,彭德懷帶領中國人民志願軍取得了抗美援朝戰爭的勝利。在簽訂停戰協議期間,幾個群眾向他反映,有些軍級幹部存在居功自傲、追求享受的腐化苗頭。彭德懷當即嚴厲批評了這幾名幹部。不料,其中一位資歷較老的軍長反駁說,中南海還選調舞伴呢,“我們跳跳舞搞點文化娛樂活動有什麼不可以?”

彭德懷聽後很吃驚。經過瞭解才知道,中央警衛局正在給中央領導同志挑選舞伴,且標準很高,要求各軍區選送來的女同志必須“面貌清秀、體態端正”,有些選送的女同志甚至連續兩次被退回,引起軍區有關領導同志的不滿。

回國當天,彭德懷派秘書到總政機要室查詢了總政治部為中央警衛局選調女文工團員的電報。當晚,他向毛主席彙報。毛主席並不知情。

後來經查實,“選調舞伴事件”是中央警衛局提出的,理由是給中央領導同志舉辦舞會和開展警衛部隊文化活動,得到總政治部批准後,以成立文工團的名義進行。毛主席指示撤銷剛成立的中南海文工團,責成彭德懷和總政治部主任羅榮桓處理此事。羅榮桓責成簽發電報的總政副主任和中央警衛局局長做書面檢討,對擅自給選女文工團員附加外貌條件的秘書做出撤職處分。

這件事過後,總政派出工作組深入部隊內部,調查居功自傲、追求享樂腐化的行為。半年內,查出腐化墮落違法違紀的兵團級幹部3人,軍級幹部12人,師級幹部205人。調查處理的結果得到毛主席的肯定。1954年8月8日,毛主席將調查報告以中央軍委和總政治部的名義,印發全軍。這就是《中央軍委及總政治部關於制止某些高級幹部腐化墮落違法違紀的指示》,又稱“八八指示”。“八八指示”發出後,全軍對高級幹部思想作風進行了一次整頓。截止到1955年10月,發現犯有不同程度錯誤的師以上幹部達百人之多,97人受到黨紀處分,其中37人受到行政或刑事處分。

“文革”中,整頓“腫散驕奢惰”

“九一三事件”後,林彪對軍隊造成的嚴重破壞和惡劣影響充分暴露了出來。毛主席當時就提出整頓軍隊的要求,但由於“四人幫”的干擾,這項工作一直沒有落實。

1975年,鄧小平全面主持黨政軍工作,開始對全國的整頓,其中包括對軍隊的整頓。當年7月14日,在軍委擴大會議上,鄧小平著重講了軍隊存在的5個問題。一是有點腫,1971年全軍總人數比1959年增加360萬。二是有點散,“主要表現在有派性和組織紀律性差這兩個方面”。三是有點驕,“不只是驕氣,而是驕橫”。四是有點奢,鬧享受、鬧待遇;住房子越多越好;公私不分、請客送禮;修建樓堂館所;從地方上隨便拿東西或者低價購買,辦農場企業賺了錢隨便開支;有的還互相爭批條子的權力,等等。五是有點惰,思想懶惰,怕字當頭。

中央軍委制定了具體整頓措施。全軍上下普遍開展“反驕破滿”教育和作風紀律整頓。一部分違反群眾紀律的人員和單位,受到了批評和處理;對部分人和單位佔用地方大量房屋、土地及其他財物的,按軍委要求進行清退,暫時不能清退的要向地方作出解釋和交代。

這次整頓是在軍隊建設遭到空前破壞的情況下進行的,由於“四人幫”的干擾,許多措施沒能貫徹到底。不過,鄧小平對軍隊的整頓,已為全軍官兵接受,保證了軍隊的戰鬥力和純潔性。

改革開放後,重在反腐制度建設

改革開放後,市場經濟使軍人面臨更多誘惑,軍隊貪污、受賄行為日益增多。據《當代中國軍隊政治工作》一書披露,從1982年初到1983年底,全軍共查出大案174件,主要涉及走私販私、行賄受賄、貪污盜竊、投機詐騙、非法經商、偷稅漏稅等問題。到1998年改革開放20年時,全軍共查處了幾百名正師職以上幹部的腐敗案件,其中主官占到2/3強,臨近退役的領導幹部占2/5,主管人財物的部門領導占1/3強。掌握關鍵部門、關鍵權力的“一把手”成為軍隊腐敗的高發群體。面對這種情況,中央軍委致力於從機制和源頭上治理腐敗。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軍委、總部和各大單位先後制定出臺近200項廉政法規制度。廉政制度建設,已經成為軍隊的一項重要課題。

第一,狠抓反腐倡廉教育機制。1980年中央軍委就在《軍隊建設三年的規劃》中,把加強黨性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內容。此後,中央軍委先後制定了《關於發揚優良傳統,加強廉政建設的決定》、《關於加強高中級幹部教育管理的意見》等一系列與反腐倡廉教育密切相關的制度,將反腐倡廉教育納入制度體系,並隨時根據黨中央反腐倡廉的新要求,組織軍人開展“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活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等。

第二,完善反腐倡廉專項治理機制。近30年來,我軍先後制定下發了《軍隊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規定》、《關於軍隊黨員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的暫行規定》等制度規定,針對一段時間出現的“特殊化”、“走後門”等不正之風,以整黨整風的方式進行集中治理;針對部隊精簡、裁撤過程中出現趁機“撈一把”現象,進行專項整治;針對以權謀私等容易糾而復發的問題,進行持續糾治。1998年,中央軍委還作出軍隊、武警部隊、政法機關一律不得經商的重大決策。

第三,創新反腐倡廉紀檢監察機制。1980年,中央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成立。1981年1月12日,軍委紀委頒發了《中央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任務和職權範圍的暫行規定》,對紀檢機構的主要任務和職權範圍作出規定。1983年,軍委紀委首次頒佈了《中國共產黨軍隊紀律檢查委員會條例》。2005年,總政治部頒發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監察工作規定》。

如今,具有軍隊特點的反腐制度體系已初步形成,今後的關鍵是如何保證這些制度的執行力。正如明代宰相張居正所說,“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值得欣慰的是,王守業等位高權重的腐敗分子落馬,讓人們看到了軍隊執行反腐制度的決心。

(黃瀅 毅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