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釋放「FTA」善意再幫馬英九一把

據中央社報導,國台辦常務副主任兼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日前在接受台灣《遠見》雜誌專訪時表示,台灣想和其他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他們可以有合情合理的安排,也釋放出很大的善意。

這是繼兩岸簽署「ECFA」時,國台辦主任王毅表態,大陸的建交國都奉行「一個中國」政策,這是國際客觀現實,對於臺灣和其他國家建立的經濟關係,在和平發展的大方向下,應該可以找到解決之道,大陸會務實妥善的處理,臺灣希望與其他國家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大陸方面表示會合情合理的對待;及商務部副部長薑增偉也表示,有關臺灣和其他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的問題,在不違反「九二共識」的前提下,大陸方面可以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之後,北京的相關官員再次就台灣地區與「非邦交國」洽簽「FTA」議題,表達正面態度及釋放善意。

鄭立中的這番話顯示,北京對台灣地區的「FTA」立場,不再堅持以往的「中先台後」政策,也已不再反對台灣與中國的邦交國洽簽「FTA 」,而是在台灣方面必須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前提下,允許台灣地區在中國大陸之前,以「中華臺北」或「台澎金馬單獨關稅區」的名義,與其他「WTO」成員體簽署「FTA」。這既是落實「胡連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關於「促進協商台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論述的實際作為,也是向民意支持度正在陷於低迷的馬英九及時送暖的行動。按照鄭立中的說法,不但是中國已經加入的「十加一」東盟與中國,及「十加三」東盟與中國、日本、南韓的東亞自由貿易區,台灣可以加入,成為「十加二」及「十加四」(倘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也加入,就成為「十加四」及「十加六」),及正在洽談中的台灣與新加坡的「FTA」,可以加快進行,而且在「美牛案」落幕後,台灣與美國之間的「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也可以談。這是北京對台灣人民及馬政府釋出的頗大善意。

實際上,在海峽兩岸「入關」(後來改稱為「入世」),及台灣地區與「WTO」成員體建立「FTA」的問題上,北京向來堅持「中先台後」的原則。中國本來是「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前身--「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的創始國之一。聯合國於一九七一年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席位後,「GATT」通過決定,取消了「中華民國」在「GATT」的觀察員資格。一九八六年七月,中國正式提出恢復「GATT」締約國地位的申請。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台灣方面以「台澎金馬單獨關稅領域」的名義申請加入。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九日,「GATT」理事會經過與中方及各締約方廣泛磋商,由理事會主席發表聲明,承諾按照「一個中國」、「中先台後」、台灣以「台澎金馬單獨關稅區(簡稱『中華臺北』)」名義加入的原則,處理台灣「入關」問題。該理事會還通過決定,成立台灣「入關」工作小組,並按慣例允許台灣方面派觀察員出席理事會會議。同日,「GATT」理事會主席在理事會會議上進一步說明,「中國臺北作為GATT觀察員期間以及隨後作為一個締約方,其代表身份與香港、澳門代表身份相同。總之,中國臺北的代表銜不得有任何主權國家的含義。」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GATT」被「世界貿易組織(WTO)」取代,台灣「入關」談判也轉為「入世」談判。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在卡塔爾多哈舉行的「世界貿易組織」部長級會議上,按照「中先後台」的原則,中國和中華臺北分別於十二日和十三日簽署了《加入議定書》。此後,中國於十二月十二日,中華臺北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正式成為「WTO」成員。

對此,台灣方面不是沒有意見的。記得一九九四年四月,筆者參加港澳媒體團訪台,在與「經建會」副主委薛琦及「僑委會」委員長章孝嚴談及此問題時,兩人都分別不約而同地打起比喻,把中國大陸和台灣地區比喻為「兩兄弟」小學生,其中台灣地區「小弟弟」學習成績優秀,中國大陸「大哥哥」有個別學科需要補考,但「小弟弟」仍需等待「大哥哥」補考合格後,才能一齊畢業,而且還必須在畢業典禮上,「大哥哥」先於「小弟弟」領取畢業證書。

兩人所說的情況,是因為台灣地區的經濟制度是市場經濟,已經符合「入關」的條件;而中國大陸正在由計劃經濟轉型為有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的過程中,還有某些領域未能完全符合「入關」的條件,必須進一步調適。正因為如此,中國與美國等主要市場國家的「入關」(後來改為「入世」)談判,就顯得異常艱苦。

盡管台灣地區感到「不公平」,但基於「GATT」理事會定下的「中先後台」原則,更由於按照聯合國第二七五八號決議的精神,台灣地區「入世」是不能以「主權國家」的地位,而是以「經濟體」亦即「單獨關稅區」的身份,與「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都是附屬於中國這個主權國家會員體的特定定位,故台灣地區與「WTO」成員體進行建立「自由貿易區」談判時,當其所洽簽的對像是台灣的「非邦交國」時,就必須實行「中先台後」的原則,亦即在中國與其簽署「FTA」後,台灣才能跟進,在沒有得到中國大陸的授權或確認之前,台灣不能與其他國家商簽「FTA」。而且,還必須嚴格按照「GATT」理事會的決定,是以「非主權國家經濟體」的名義進行。因此,那些經濟發達國家在接到台灣地區的談判要求時,基於其與中國建交時的承諾及實質貿易需要,也是諸多顧忌。

由此,目前已與台灣地區簽署「FTA」的國家,都是與台灣有「邦交」的國家,如巴拿馬、危地馬拉、尼加拉瓜、薩爾瓦多、洪都拉斯等。由於這些國家的經濟落後,對外貿易總量不多,因而台灣地區與其簽署的「FTA」,都沒有什麼實質作用。至於與中國建交的國家,台灣就必須耐心等待。但偏偏由於中國至今仍不是完全開放市場的國家,與經濟發達國家進行「FTA」談判時,就頗不順利。這就導致再次出現成績優秀的「小弟弟」,必須等待「大哥哥」學習成績跟上來之後,才能領取「畢業證書」的狀況。這就使台灣與新加坡等國家的「FTA」談判已經基本成熟,但仍然遲遲未能簽署的重要原因之一。

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承認「九二共識」的馬英九上臺後,北京在落實「胡連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有關「台灣參與國際活動」共識,尤其是出席「世界衛生大會」方面,釋放了極大的善意。由此延伸開來,只要台灣方面能夠繼續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承認「九二共識」,並嚴格遵守「GATT」理事會有關台灣只是「單獨關稅區」的決定,不要忘乎所以大吹膨風,把自己當作是「WTO」的「主權國家會員體」,北京是願意對「中先台後」原則適當「鬆綁」,同意台灣地區與洽簽條件成熟的「非邦交國」進行「FTA」談判並簽署協議的。這樣,或可解決中國大陸洽簽的條件尚未成熟,台灣地區的條件已經成熟,但仍需等待中國大陸的問題。這對曾經為推動兩岸「ECFA」談判,聲言將能促進台灣與其他國家洽簽「FTA」談判,而現在因種種主客觀原因民望陷入低谷的馬英九,顯然會有「加分」、「送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