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精神病人相約跳橋一死 院方稱已不斷跟進病情 

【本報訊】3名精神科病人,疑因生活問題相約跳橋,其中1名26歲男子搶救無效死亡。

現場消息稱,1男1女先後墮海,其中57歲女子被救起,送院時清醒,背部受傷,男子救起時已無呼吸心跳。警方查問在場沒跳橋的女子,她稱,因生活問題相約到嘉樂庇總督大橋近澳門橋口跳橋。

3人長期服食精神科藥物。

司警表示,3名患抑鬱病男女跳橋,其中一名男子死亡,初步列作有人墮湖死亡案件處理,真正死因有待法醫檢驗後確定,案件交由調查科跟進,查明是否涉及刑事。

司警稱,25歲男死者姓陳,他與54歲女傷者及44歲女報案人於筷子基1間精神康復中心內認識,屬朋友關係。經調查後,有人供稱3人均有自殺念頭,相約到達現場後,男死者及女傷者一同跳入南灣湖內,她臨時沒跳橋,並向途經的治安警員求助。現場沒發現遺書。

衛生局表示,3人為仁伯爵綜合醫院精神科門診病人,不屬強制住院治療。3人一直按時到專科門診覆診,院方及社工不斷跟進病情,院方以最新長效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其中2名病者,同時向3名病者提供多方面的社會及生活支援。

衛生局對1名病者不幸死亡表示惋惜,強調精神病者的康復,除須適切治療外,親屬、朋友和社會接納及支持同樣重要,才可為精神病者提供必不可少的康復和生活環境。在現代的治療技術和條件下,精神病者若能得到親屬、朋友和社會接納,透過多方面共同努力,病情可受控制,甚至可治癒,病者本人、親屬和朋友不應輕言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