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澳門簽署協議 促進粵澳服務貿易自由化

【新華社12月18日電】《關於內地在廣東與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18日在澳門簽署,協議將在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這項協議由商務部副部長高燕和澳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共同簽署,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姚堅、廣東省副省長招玉芳出席並見證了協議的簽署。

這是一份澳門特區政府與商務部在《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框架下簽署的新協議,也是內地首次以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方式制定的自由貿易協議。協議的特點包括:

——整體而言,廣東對澳門服務業開放153個服務貿易分部門,佔全部服務貿易分部門的95.6%,當中就“商業存在”的服務模式有58個分部門對澳門實行國民待遇。

——在採用負面清單的134個部門中,保留的限制性措施共132項;採用正面清單擴大開放的部門新增24項開放措施,其中個體工商戶新增開放行業84個,累計開放行業達130個。

——將給予澳門最惠待遇以協議的方式進一步明確下來,即今後內地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中,優於CEPA的開放措施均將適用於澳門。

——市場開放與深化改革同步推進。為切實推進自由化的工作,內地各有關部門已會同廣東省對澳門探索建立健全與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相適應的相關配套制度,將為廣東與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提供制度保證。

高燕表示,簽訂協議後,下一步工作的重點有兩個方面。一是做好協議的落實工作,保證協議按時實施;二是積極總結在廣東先行先試的經驗,爭取到“十二五”末期,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內地與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基本自由化的目標。

她說,希望業界能充分利用CEPA的政策空間,抓住推進內地在廣東率先與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契機,把握機遇,不斷拓展業務,全面推動內地與澳門經濟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