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首次定義“四個全面”

【中新社北京2月25日電】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25日刊發評論員文章,一論協調推進“四個全面”。這篇題為“引領民族復興的戰略佈局”的文章被輿論認為是《人民日報》首次權威定義“四個全面”。

2014年11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到福建考察調研時提出了“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的“三個全面”,2014年12月在江蘇調研時將“三個全面”上昇到了“四個全面”,即“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

這篇文章說,兩年多來,從十八大強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再到十八屆四中全會要求“全面依法治國”、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宣示“全面從嚴治黨”,“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清晰展現。

評論指,這“四個全面”,是從中國發展現實需要中得出來的,是從人民群眾的熱切期待中得出來的,是為推動解決我們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提出來的,立足治國理政全局,抓住改革發展穩定關鍵,統領中國發展總綱,確立了新形勢下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戰略方向、重點領域、主攻目標。

該文認為,“四個全面”,第一次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定位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關鍵一步”;第一次將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確定為“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第一次將全面依法治國,論述為全面深化改革的“姊妹篇”,形成“鳥之兩翼、車之雙輪”;第一次為全面從嚴治黨標定路徑,要求“增強從嚴治黨的系統性、預見性、創造性、實效性”,鍛造我們事業更加堅強的領導核心。

“‘四個全面’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是我們黨治國理政方略與時俱進的新創造、馬克思主義與中國實踐相結合的新飛躍。”文章稱,事實充分證明,“四個全面”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的戰略抓手。

對於“四個全面”之間的關係,文章認為,每一個“全面”都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四者不是簡單並列關係,而是有機聯繫、相互貫通的頂層設計。建成小康社會、煥發改革精神、增強法治觀念、落實從嚴治黨,“四個全面”的主線,勾繪出的是社會主義中國的未來圖景。

文章還指出,“四個全面”的關鍵就在於堅持中國道路、增創中國優勢。它兼顧中國特色和世界潮流,體現中國與世界的深刻互動,深化了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是中國和中國人民闊步走向未來的關鍵抉擇。